廣東檢察機關依法對貝冰決定逮捕

廣東檢察機關依法對貝冰決定逮捕

廣東省清遠市原副市長、公安局原局長貝冰(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廣東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中山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中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貝冰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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