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錨高速路,14公里被收1000元拖車費 12328:貴有貴的原因

拋錨高速路,14公里被收1000元拖車費   12328:貴有貴的原因

鄧先生的麵包車。

鄧先生家住重慶市,10月27日晚上19時20分許,他駕駛長安麵包車從重慶出發前往畢節辦事,當行駛到G56杭瑞高速魚塘樑子隧道中段時,車輛出現故障無法啟動。鄧先生立即撥打了投保的平安保險公司電話,對方表示保險公司的施救車不能進入高速公路,建議撥打高速公路報警電話將車拖到就近收費站,他們再安排車輛過來救援。

鄧先生撥打交通運輸服務熱線12328後,對方表示可以安排施救車過來拖車,具體費用由施救車工作人員收取。很快,鄧先生接到一個電話,對方簡單的問了一下情況,給鄧先生報了一個價格,至少要收取1000元錢。“當時儘管覺得收費高了,但是又沒有其它辦法,只好答應了。”事後,鄧先生無奈說道。

21時50分許,一輛施救車來到現場,將鄧先生的麵包車拖到距離高速路最近的一個叫“以角收費站”出口處,全程約14公里,鄧先生現場支付了1000元施救費。不久,平安保險公司施救車開到以角收費站,將鄧先生的車子繼續拖到50多公里的六盤水市區一家汽車修理廠進行維修。

鄧先生稱,短短14公里就收費1000元錢,他覺得太高,為什麼其它施救車輛不能進入高速路進行施救,會不會更便宜?非要“指定”的施救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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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車發票。

10月28日下午13時許,都市新聞記者採訪了給鄧先生車輛施救的拖車師傅,他表示,拖車費有個“起步費”,根據車型不同收取,鄧先生車子起步費是500元,從我們公司到事故現場,約50公里,每公里收費10元,所以收了鄧先生1000元,這個收費是經過過相關部門核准。

針對高速路不允許其它施救車輛進入的情況,太平洋和平安兩家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都表示,一直以來,除了北京市、海南省高速公路,他們的施救車輛不能進入高速公路進行施救。

12328工作人員介紹,在高速公路發生故障需要施救車輛,他們第一時間通知路政等部門,之後再由他們通知附近有資質的事故救援廠家趕到現場施救,具體施救價錢由雙方商談,他們不參與。至於為什麼不準其他施救車輛進入高速路,主要是出於安全考慮,他們通知的施救車都是手續齊全、有資質的專業救援人員,懂得在高速路上施救的安全知識,高速路不比普通公路,由於速度快,稍不注意很容易發生二次交通事故。

此外,都市新聞記者從另外一名施救人員得到了不同的答覆,他說,不準其他施救車進入高速路的原因除了安全外,還有一點就是這些施救車輛以“救援”為名經常不交過路費,導致通行費流失。

都市新聞

記者 苗國強 實習生 王巧

校對 黃盈瑩

編審 廖波 周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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