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老闆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於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 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

杭州老闆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於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 相關事項的事前認可意見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新頒佈的《股票上市規則》以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作為本公司的獨立董事,對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相關事項發表的事前認可意見如下:

一、關於變更會計師事務所議案的事前認可意見

公司擬聘任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議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具備證券、期貨相關業務執業資格,具備為上市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經驗與能力,能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審計服務,滿足公司2019年度審計工作的要求。公司擬聘任會計師事務所事項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況,對此發表同意意見並將該議案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

獨立董事:張光傑、董靜、馬國鑫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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