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海口!懷疑對方“出老千” 男子竟夥同他人拘禁毆打賭友索要40萬元

陳某與翁某在海口市美蘭區一包廂賭博,因懷疑翁某“出老千”,陳某便糾集他人一起非法拘禁毆打翁某,同時向對方索要40萬元。近日,海口市美蘭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陳某有期徒刑三年。

2015年7月2日15時許,陳某與被害人翁某及張某在海口市美蘭區大英路一包廂打牌玩“炸金花”,賭博行為進行兩小時後,陳某以翁某打牌“出老千”為由,讓自己的朋友劉某(在逃)糾集他人慾教訓翁某。過了一會,劉某、郭某磊(另案處理)、王某等幾名男子突然闖進包廂內,其中有幾人持刀威脅翁某,並控制翁某的人身自由,陳某指示劉某、郭某磊(另案處理)、王某等人將翁某挾持進一輛豐田小轎車上,陳某將牌桌上翁某、張某兩人的人民幣三萬餘元(含賭贏及自帶資金)收進袋子中帶走,隨後陳某與劉某等人坐車離開了案發地點。

陳某等人挾持翁某至海口市東營鎮的一處海灘邊,使用拳腳毆打、用刀威脅翁某,向翁某索要40萬元現金。翁某不得已向家屬打電話求助,因翁某家屬短時間內無法拿出40萬元現金,陳某等人便要求翁某付20萬元現金,陳某與劉某等人擔心在一個地方停留時間過長會導致事情敗露,遂又陸續將翁某挾持到桂林洋的一處海邊、海口市濱江路路邊、新東大橋附近三處地點對翁某及其家屬繼續實施威脅要錢,期間翁某繼續被劉某等人毆打、持刀威脅。

在陳某及其同夥的持續暴力威脅下,被害人翁某用手機支付寶向陳某的中國銀行卡賬戶分四次轉款18000元人民幣,翁某的家屬吳某華給陳某賬戶轉賬20000元人民幣。當天23時許,在收到翁某及其家屬轉賬共計38000元人民幣後,陳某、劉某、郭某磊、王某等人在新東大橋附近一燒烤攤處將翁某放回。

翁某向公安機關報案後,2017年11月9日14時許,公安民警將陳某抓獲。陳某被抓獲後,其家屬於2017年11月13日向翁某賠償15000元人民幣,取得翁某的諒解。

另查明,2005年,被告人陳某於案發前曾與翁某、張某等人一起打牌(“炸金花”)賭博二次,其中,陳某在第一次賭博輸了現金3萬餘元,欠張某賭債13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因賭博與被害人產生糾紛,被告人陳某夥同他人採用暴力等方法非法剝奪被害人人身自由,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據此,法院依法以被告人陳某犯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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