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首例破产重整案件审结 !

近日,平潭法院审结了实验区首例房地产企业破产重整案。

此起案件涉及协力和兴房地产开发(平潭)有限公司(下称“协力和兴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经平潭法院裁定审理,目前已经进入执行阶段。

协力和兴公司开发建设的协力锦绣城项目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紧临实验区新区政务金融中心和管委会,项目规划建设16栋25~34层一类高层住宅、部分沿街商业楼、一个12班幼儿园与社区配套服务用房等。

原先,项目因实际控制人缺乏自有资金,加上在开发过程中,资金主要来自民间高息融资,因此,项目从2015年5月份建成4栋高层住宅后,就因资金链断裂处于停工状态,使众多购房者及债权人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给相关当事人带来了不良影响。

据平潭法院法官介绍,法院受理协力和兴公司的重整申请后,同时指定由实验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和竞争性选任确定的中介机构共同组成的清算组担任管理人,负责协力和兴公司的各项重整工作。

“房地产企业破产是涉众涉稳型案件,债权人和购房者众多,风险积聚、矛盾激烈,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负责案件审判的法官表示,为了保障破产案件审理工作有序开展、稳妥推进,在审理工作中,法院坚持公平与效率的统一,运用“两个机制”,即属地政府的前期风险处置与破产审判对接的破产企业识别机制及建立起常态化的法院与政府沟通协调联动机制,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据介绍,这起案件是实验区第一起破产重整案件,其审理将为福州地区办理类似案件作出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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