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標後發現控制價被甲方下浮了20%,該怎麼辦?

天逸6211


你說的不是很清楚,中標後是個甲方籤合同時甲方把價格下浮了?還是說中標後招標文件裡控制價下浮了?

第一種情況甲方擅自修改中標價格已經違規,你可以和甲方交涉,如果對方執意下浮,你可以拒絕籤合同,可以到監督部門投訴,但是這樣的話基本你就別想幹這活兒了,即便籤了合同,後面也是麻煩不斷,一般這種情況就是業主不想讓你幹,但是無法控標或者沒有控好標被你中標了,故意刁難你,這時你必須要找人和業主好好談談了,不行把標讓給人家幹,用著你的資質,你賺點好處算了。

第二種情況基本不可能出現,如果修改控制價勢必要發公告的,除非你沒有注意看到,但是這樣一來你的報價肯定不可能中標的,所以第一種可能比較大。

碰到這種情況很無奈的,也很常見,不過隨著(財庫[2019]38號文)的出臺實施,優化營商環境力度的加大,圍標串標等一系列違法行為將得到有效的遏制。


往事成過去


“中標後發現控制價被甲方下浮了20%”。——

這句話內容比較多,是中標後甲方又下浮的呢?還是投標前就下浮了,是自己中標後才發現的呢?

如果投標前就下浮了,而你作為投標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按照原控制價為基準做的投標報價,結果中標了,說明你的報價也沒有超過下浮20%以後的控制價,那發沒發現這個下浮也沒多大關係。如果因為你不知道下浮而報價高於甲方下浮後的控制價,那你也不可能中標,因為你不知道控制價下浮,但甲方自己肯定知道。

如果是你中過標以後甲方又宣佈下浮控制價,那沒有這樣的道理也沒有這樣的法理依據。甲方若是真這麼做了無非就是要硬廢你的標而已,但是作為中標人是絕對佔理的,完全可以投訴舉報。

當然撕破臉再繼續執行標的的話,甲方也不會讓你好受,不死也要脫層皮。

歸根結底一句話,關係沒做到位,不是你的菜就不要硬搶。即使把別人的搶來了,你自己也不好消化。


地球王者水熊蟲


沒有好的辦法,只有兩個選擇,一個是做,一個是不做。

1、招投標有招投標法在約束著,你投標要有依據,中標了也是有依據的。中標是你的運氣,中標就是中標,沒有第二選擇。

2、中標你可以不做,但你準備把投標保證金送給甲方,還準備被列入不誠信名單。現實也存在這種現象,也是你惡意投標的結果。

3、既然選擇去做,儘管前期存在誤判,只能通過你精細的施工才能挽回損失。再就是爭取甲方的同情,把你的損失減少的最低限度。

4、投標一定要根據自己的能力與實力,沒那個實力,你瞎投、瞎報價,受傷的只能是自己。這也是為那些只為中標的人做個提醒。

5、不得不說現在惡意投標害死人,最低價中標害慘一撥人。期待投標市場規範,讓那些不負責任的投標、圍標得到應有的懲罰。

6、合理合法的競爭,大家樂見,就因為一些人的做法擾亂了正常的市場,更希望各級主管部門加大打擊力度。

所以,你中標了,不想做,將會是你的痛!只能自食其果!


過把癮蹭熱度


這個問題很難回答怎麼辦,招標控制價是招標前甲方委託中介機構或自行編制的一個用於後面招投標的最高價格,投標單位價格一定不能高於這個價格,另外你這個地方應該還有個預算價的概念,是指按照清單及當地的預算價格編制的價格,原則上應該是預算價為控制價。但題目問題中的控制價應該指的是預算價下浮了20%作為控制價了。

這個問題你已經中標了,那就很難去否定原來的投標價格了,個人認為也只能是先進去,然後再去變更等手段去調整了。

還有,投標階段一定要對控制價進行適當的核實,可能的情況下要靈活採用不平衡報價手段進行。

總之,投標階段是您一個項目能否成功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前期工作,投標工作沒做好,工程中標就如同時沒出孃胎就有先天缺陷的孩子,後天再努力也很難去醫治了。


造價從這裡起步


這是一個很普遍的做法,只能認倒黴了,投標時應該仔細核算一下,賠本工程不能幹,別抱著僥倖心理,等著以後變更或偷工減料來節約成本,可以在籤合同的時候儘量為自己爭取有利條件吧!

標底下浮20%,投標時一般也要下浮5%左右,這個價格管理好的話應該不至於賠錢,如果真算下來賠太多,可以拒絕籤合同,當然要沒收投標保證金,自己考慮吧,拒籤合同你們估計會進業主黑名單,如果是政府的話估計這個地區都不好再接工程了!如果保證金交的不多,對這個業主的支付能力也沒信心,那就拒籤吧!

現在工程市場已經規範多了,前幾年壓的更厲害,一千萬的工程,財政上只有五百萬,那就限價定成5百萬,反正有的是人幹!


第9視點


這個問題說明你不是工程人。對於工程人這是小兒科。

1.相關法律規定,發包方對發佈的清單及預算價負責。

2.漏項、漏量是可以增加的。

3.材料價格超過基準價一定比例是可調整的。


沉穩22


既然已經中標,建議你考慮周全後再做決定。

首先,建議你自己根據自己單位的水平做一個預算,全方位對成本進行一個分析,對比結果如果說下浮後沒有利潤,甚至虧損,那就可以考慮放棄,當然,如果放棄,除了保證金拿不回來以外,對你以後再次投這個甲方的標可能會有影響,甚至甲方會對你的信用評級打比較低的分,不允許你以後幾年內再次投甲方的標,假如甲方在行業內地位不俗的話,可能還會影響你單位在行業內的一個市場前景,這是可能會發生的一個連鎖反應,所以做這個決定之前一定要慎重,直接放棄是下下策了。

其次,如果評估之後還有一點利潤,或者剛好能持平,我建議還是可以接著幹,最多就是白乾,但是可以出業績,如果幹的好,對自己的市場開拓還是很有幫助,同時也是對自己單位成本控制的一個考驗。

綜上,干與不幹,影響如何,都已經說清楚了,總之一句,得慎重決策!


歐陽二剩


這個題目的意思是,中標後發現控制價已經下浮了20%後,才發佈的攔標價,1、你可以不投;2、根據2013工量凊單裡的有關條款你可以讓當地的定額站栽定,然後這標你也不用投了,後正也不是你的;3、有了這次經歷你可能就壽中正宿啦:


手機用戶6093751920


首先先說一個概念型的問題,所謂的控制價是招標前甲方委託中介機構或自行編制的一個用於後面招投標的最高控價,乙方投標時是不能超過這個控制價的,否則要按廢標處理!如果投標單位發現甲方的控制價是故意下浮壓的很低,逼著投標方低於成本報價,那這個一是在投標階段可以請甲方澄清,二是可以選擇不去投標。至於中標後就不存在控制價這個概念了,合同價要和中標價一致,如果甲方不按中標價與投標方籤合同並故意壓低價格,那就是違法行為了,投標方可以拒絕簽約合同並且可以提起訴訟!


工程審計資訊


贊同大多數人的觀點中,即自認倒黴不能調整。但我認為應注意以下情況:1、當地建設行政主管單位有沒有發佈過控制價較標準預算下浮不得超過一定比例的規定?如果有還是比較容易扳回一些的;2、是數量下調還是單價下調?是普遍下浮還是個別項目調整?相對的處理辦法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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