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墳爺”林耀昌貸款詐騙案一審宣判,領刑無期

備受各界關注的廣東“墳爺”林耀昌貸款詐騙案一審宣判。廣東省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30日晚發佈消息稱,該院日前對被告人林耀昌貸款詐騙案作出一審宣判,以貸款詐騙罪,判處林耀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其違法所得人民幣5973萬元,返還陸豐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林耀昌原為廣東省汕尾市、陸豐市人大代表,陸豐市潭西鎮安福公墓負責人,此前被指控非法佔用農用地罪、行賄罪,被坊間和媒體稱為“墳爺”,備受輿論關注。林耀昌在2016年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林耀昌貸款詐騙案於2019年5月9日進行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汕尾市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出庭支持公訴。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1年11月至2013年6月期間,被告人林耀昌以卡綠達公司、華誠酒店的名義,單獨或夥同他人,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編造虛假的財務報表,虛高抵押物的價值進行抵押等方法,先後向陸豐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貸款共計人民幣6030萬元。獲取貸款資金後,被告人林耀昌沒有按規定時間還本付息,至案發時止,尚有貸款本金人民幣5973萬元不能歸還。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林耀昌具有非法將所貸款項佔為己有的主觀故意,客觀上實施了以詐騙方法取得貸款的行為,符合貸款詐騙罪的主客觀構成要件。被告人林耀昌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金融機構貸款,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己構成貸款詐騙罪,依法應予懲處,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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