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不斷提高司法質效

推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不斷提高司法質效

近日,咸豐縣人民檢察院在辦理一起危險駕駛案時,依法適用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審判機關依法適用認罪認罰速裁程序審理,案件審理用時不超過10分鐘,並當庭宣判。在咸豐縣人民檢察院,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辦理刑事案件,得到“多、快、好、省”的結果正逐漸成為常態。

據悉,該案被告人劉某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並與他人車輛發生碰撞,造成其本人受傷、他人車輛受損的交通事故,涉嫌危險駕駛罪,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後移送該院審查起訴。

依照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承辦檢察官經審查認為,該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犯罪嫌疑人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悔罪態度好,可以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承辦檢察官遂與值班律師進行溝通,在律師在場情況下,依法告知了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事實、罪名、適用的法律規定,同時告知了認罪認罰從寬的權利義務以及具體的量刑建議,劉某當場明確表示自願認罪認罰,並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推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不斷提高司法質效

自2018年10月26日,新修改的《刑事訴訟法》確立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以來,咸豐縣人民檢察院組織幹警認真研究和學習,積極參加相關培訓,夯實法律基礎,主動接受新制度、新流程。在落實推進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中,把大量工作做在案件開庭審理之前,多次與偵查機關、審判機關及司法行政機關積極溝通協調,構建協作配合機制,落實值班律師制度,保障犯罪嫌疑人權利,並推廣適用速裁程序、簡易程序,全面推動案件繁簡分流,緩解辦案壓力,提高辦案效率,取得初步實效。

據統計,1月至9月,該院已辦理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案件143件182人,其中適用簡易程序審理75件,適用速裁程序審理50件,速裁程序審理當庭宣判率100%,服判息訴率100%,在節約司法資源、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等方面實現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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