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新沂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原新沂市北溝街道黨政辦公室工作人員蔣思亮因犯貪汙罪一案,經新沂市人民法院依法審理,判處被告人蔣思亮有期徒刑三年 ,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分享到: 閱讀更多 龍江檢察 的文章 關鍵字: 跳槽那些事兒 江蘇 蔣思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