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麼是代開發票?
代開發票,是指由稅務機關根據收款方(或提供勞務服務方)的申請,依照法規、規章以及其他規範性文件的規定,代為向付款方(或接受勞務服務方)開具發票以及作廢代開發票的行為。
二、其他個人可以到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形有哪些?
答:其他個人轉讓、出租不動產,購買方或承租方不屬於其他個人的,納稅人繳納增值稅後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接受稅務機關委託代徵稅款的保險企業,向個人保險代理人支付佣金費用後,可代個人保險代理人統一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彙總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或增值稅專用發票。證券經紀人、信用卡和旅遊等行業的個人代理人比照辦理。
依據:總局公告2016年第45號,總局公告2016年第16號,稅總函〔2016〕145號
三、一般納稅人可以到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嗎?
答:不能。
四、沒有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可以到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嗎?
答:可以代開普通發票,但是一般不能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除本文第二條所列情形外)。
五、哪些情形可以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小規模納稅人,以及其他個人發生本總結第二問的情形可以到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以及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購買方或承租方不屬於其他個人的,納稅人繳納增值稅後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2.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自行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購買方需要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3.接受稅務機關委託代徵稅款的保險企業,向個人保險代理人支付佣金費用後,可代個人保險代理人統一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彙總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或增值稅專用發票。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出具個人保險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繫方式、付款時間、付款金 額、代徵稅款的詳細清單。主管稅務機關為個人保險代理人彙總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備註欄內註明“個人保險代理人彙總代開”字樣。
4.貨物運輸業小規模納稅人異地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資格的納稅人,在境內提供公路或內河貨物運輸服務,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在稅務登記地、貨物起運地、貨物到達地或運輸業務承攬地(含互聯網物流平臺所在地)中任何一地,就近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專用發票。
增值稅納稅人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應填寫《代開增值稅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 到主管稅務機關稅款徵收崗位按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稅額全額申報繳納稅款。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 10 萬元(按季納稅 30 萬元)的,當期因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經繳納的稅款,在專用發票全部聯次追回或者按規定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後,可以 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
六、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報送哪些資料?
上述條件報送資料的報送條件為:
1.代開增值稅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的報送條件為除異地代開外的納稅人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時;
2.身份證件及複印件的報送條件為自然人申請代開發票時;
3.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或稅務登記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及其複印件的報送條件為除自然人外其他納稅人申請代開發票的,已實行實名辦稅的納稅人可取消報送;
4.經辦人身份證件及其複印件的報送條件為在納稅人在境內提供公路或內河貨物運輸服務, 需要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時以及除自然人外的其他納稅人申請代開發票時;
5.《貨物運輸業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的報送條件為納稅人在境內提供公路或內河貨物運輸服務,需要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提供。
七、哪些情形下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
(一)代開普通發票的條件
1.依法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和個人臨時取得收入可到稅務機關代開普通發票,包括保險企業、證券經紀人、信用卡和旅遊等行業的個人代理人收取佣金費用可以由支付方企業到稅務機關申請彙總普通發票。
注:根據《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國家機關、個人和無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流動性農村小商販,可以不辦理稅務登記。
2.正在辦證或應當辦而沒有辦證的單位和個人必須辦證後才能代開領取營業執照到取得稅務登記期間的收入;
注:根據《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 向生產、經營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1)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應當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發放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2)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但經有關部門批准設立的,應當自有關部門批准設立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發放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3)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也未經有關部門批准設立的,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發放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4)有獨立的生產經營權、在財務上獨立核算並定期向發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費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應當自承包承租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其承包承租業務發生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發放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5)境外企業在中國境內承包建築、安裝、裝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勞務的,應當自項目合同或協議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項目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發放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3.已辦證的單位和個人一般應當自己領購,而不能代開發票,除了以下情形:
(1)納稅人雖已領購發票,但臨時取得超出領購發票使用範圍或者超過領用發票開具限額以外的業務收入,需要開具發票的;
(2)被稅務機關依法收繳發票或者停止發售發票的納稅人,取得經營收入需要開具發票的;
(3)外省(自治區、直轄市)納稅人來本轄區臨時從事經營活動的,原則上應當按照《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持《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向經營地稅務機關辦理報驗登記,領取發票自行開具;確因業務量小、開票頻度低的,可以申請經營地稅務機關代開。
(4)對於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原則上不納入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推行範圍。
(二)上述符合代開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能自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以及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
八、申請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要報送哪些資料?
上述條件報送資料的報送條件為:
1.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或稅務登記證)的報送條件為已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 人,實行實名辦稅的納稅人可取消報送;
2.身份證件及其複印件的報送條件為自然人;
3.經辦人身份證明及其複印件的報送條件為單位;
九、到稅務機關代開發票要交稅嗎,要交哪些稅?
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都要交稅。一般來說,零散個人臨時經營申請代開增值稅發票,可能需要繳納的稅(費)包括: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費、水利建設基金和個人所得稅等,有的還需要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消費稅。
增值稅:代開普通發票如果是免稅項目不交,個人按次納稅的,每次代開銷售額不超過500元的不交;小規模納稅人當月代開發票金額、自領發票開具金額及其他未開票收入,累計不超過10萬,季度代開累計不超過30萬免徵。對於按次納稅和按期納稅,實際執行時,各地不大統一,一般是對於未辦證的憑身份證代開的自然人,每次代開銷售額不超過500元不交,超過500元要交。對於個人代理人彙總代開以及組織臨時登記戶享受按月10萬按季30萬政策,如電信,旅遊,保險等彙總代開的,還有各類村委會、事業單位辦組織臨時登記的按季享受。
其他個人採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後的月租金收入不超過10萬元的,可享受小微企業免徵增值稅優惠政策。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徵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
光伏發電項目發電戶(其他個人和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非企業性單位),銷售電力產品時可以享受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免稅政策。
消費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的通知》(國稅發〔2006〕49號)規定,主管稅務機關在為納稅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應同時徵收消費稅。
城建稅:零散個人代開增值稅發票,沒有增值稅的,就沒有城建稅;繳了增值稅的,就有城建稅。代開發票地點在市區的,稅率為7%;在縣城、鎮的,稅率為5%;不在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小規模納稅人可享受減半優惠。
教育費附加:以各單位和個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的稅額為計徵依據,教育費附加率為3%,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徵。小規模納稅人可享受減半優惠。
地方教育附加:以各單位和個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的稅額為計徵依據,地方教育附加率為2%,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徵。小規模納稅人可享受減半優惠。
個人所得稅:存在著較大的行業和地區差異。通常,對自然人從事經營所得,代開發票採取按照開票銷售額的一定比率(徵收率或附徵率,一般是1%或1.5%)核定計算個人所得稅;對自然人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申請代開發票的,部分稅務機關以及接受稅務機關委託代開發票的單位為其代開發票時,不再徵收上述所得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由扣繳義務人按照稅法規定依法履行預扣預繳義務,並辦理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對個人出租房產的個人所得稅一般採取據實徵收和核定徵收兩種方式。採取據實徵收的,個人出租住房,按1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個人出租非住房,按20%的稅率徵收個人所得稅;對個人轉讓房產取得的所得屬於“財產轉讓所得”項目,以房產轉讓收入減除房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對個人未提供完整、準確的房產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產原值和應納稅額的,按照房產轉讓收入和規定的徵收率計算個人所得稅,即應納稅額=房產轉讓收入×徵收率。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房產稅:代開出租不動產發票時,需要繳納出租房產的房產稅。對於享受減徵、免徵增值稅優惠的納稅人,確定計稅依據時,成交價格、租金收入、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不扣減增值稅額。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按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享受減半優惠。
土地增值稅:代開轉讓不動產發票時,需要按照《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文件計算繳納土地增值稅。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代開出租不動產發票時,需要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享受減半優惠。
印花稅:對於從事購銷、加工、承攬、倉儲、運輸、技術等業務的零散個人,申請開具發票時、還可能需要附徵印花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享受減半優惠。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徵收印花稅。
十、不得到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形有哪些?
十一、自開票行業有哪些?
小規模納稅人自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行業
1. 目前允許自開發票的範圍為:將住宿業,鑑證諮詢業,建築業,工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等8個行業。
2. 已經納入自開票範圍的小規模納稅人,不管月銷售額是否超過10萬元,都可以自願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3. 選擇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小規模納稅人,稅務機關不再為其代開。選擇自開專票的,稅務機關不再為其代開。
4. 試點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5. 一般納稅人轉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後可以繼續使用現有的增值稅開票系統。不論是否在自開專票試點行業之內,都可以繼續自開專票。
6. 小規模納稅人自開專票銷售額,要計算應納稅額繳納增值稅。該部分專票銷售額不享受月銷售額10萬以下免稅政策。如果想享受增值稅免稅,需要將原已經開具的專票全聯收回或者紅字沖銷。
7. 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
十二、代開發票的徵收率有哪些?
一般是3%,除了不動產(含房地產,住房)的銷售、出租適用增值稅徵收率為5%,個人出租住房是按照5%的徵收率減按1.5%計算外,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依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十三、代開發票遇有填寫錯誤、銷貨退回或銷售折讓等情形怎麼辦?
當月發現的,收回全部聯次發票(購貨方沒有認證抵扣),可以在防偽稅控代開票系統中作廢,重新開具。對需要重新開票的,稅務機關應同時進行新開票稅額與原開票稅額的清算,多退少補;對無需重新開票的,按相關規定退還增值稅納稅人已繳的稅款或抵頂下正常申報稅款。
跨月發現的,不能作廢。開具發票後,如發生銷售折讓的,必須在收回原發票並註明“作廢”字樣後重新開具銷售發票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後開具紅字發票。
如果是普通發票,到代開稅務機關開具紅字普通發票,可以在所對應的藍字發票金額範圍內開具多份紅字發票。紅字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需與原藍字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一一對應。
如果是增值稅專用發票,分以下兩種情形:
1、專用發票尚未交付購買方,以及購買方未用於申報抵扣並將發票聯及抵扣聯退回的,到代開稅務機關開紅字專用發票。
2、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已用於申報抵扣的,由購買方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中填開並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在填開《信息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應暫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後,與《信息表》一併作為記賬憑證。
如果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未用於申報抵扣、但發票聯或抵扣聯無法退回的,購買方填開《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代開稅務機關通過網絡接收納稅人上傳的《信息表》,校驗通過的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在新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紅字專用發票應與《信息表》一一對應。
對需要重新開票的,稅務機關應同時進行新開票稅額與原開票稅額的清算,多退少補;對無需重新開票的,按有關規定退還增值稅納稅人已繳的稅款或抵頂下期正常申報稅款。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七條,國稅發[2004]153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
十四、稅務機關代開發票的備註欄
1.備註欄內註明納稅人名稱和納稅人識別號;
2.稅務機關為跨縣(市、區)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建築服務的小規模納稅人(不包括其他個人),代開增值稅發票時,在發票備註欄中自動打印‘YD’字樣;
3.稅務機關為納稅人代開建築服務發票時應在發票的備註欄註明建築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名稱及項目名稱;
4.稅務機關為個人保險代理人彙總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備註欄內註明“個人保險代理人彙總代開”字樣;
5.稅務機關為出售或出租不動產代開發票時,備註欄填寫銷售或出租不動產納稅人的名稱、納稅人識別號(或者組織機構代碼)、不動產的詳細地址;按照核定計稅價格徵稅的,“金額”欄填寫不含稅計稅價格,備註欄註明“核定計稅價格,實際成交含稅金額×××元”;
6.差額徵稅代開發票,通過系統中差額徵稅開票功能,錄入含稅銷售額(或含稅評估額)和扣除額,系統自動計算稅額和金額,備註欄自動打印“差額徵稅”字樣;
7.增值稅納稅人應在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備註欄上,加蓋本單位的發票專用章(為其他個人代開的特殊情況除外)。稅務機關在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以及為其他個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備註欄上,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
十五、代開普通發票時,可不填寫納稅人識別號的有哪些?
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的,購買方為自然人或符合下列4項條件之一的單位(機構),納稅人識別號可不填寫:
1.我國在境外設立的組織機構;
2.非常設組織機構;
3.組織機構的內設機構;
4.軍隊、武警部隊的序列單位等。
十六、可委託互聯網物流平臺企業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貨物運輸業小規模納稅人要符合哪些條件?
互聯網物流平臺企業可以為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貨物運輸業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專用發票,並代辦相關涉稅事項。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境內)提供公路或內河貨物運輸服務,並辦理了工商登記和稅務登記。
(二)提供公路貨物運輸服務的,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證》;提供內河貨物運輸服務的,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運輸證》。
(三)在稅務登記地主管稅務機關按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管理。
(四)註冊為該平臺會員。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展互聯網物流平臺企業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工作的通知》(稅總函〔2017〕579號)
十七、納稅人在境內提供公路或內河貨物運輸服務,可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地點是什麼?需提供哪些資料備案?需向代開單位提供哪些資料?
代開地點:稅務登記地、貨物起運地、貨物到達地或運輸業務承攬地(含互聯網物流平臺所在地)中任何一地。
備案:應將營運資質和營運機動車、船舶信息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備案。
資料:向代開單位提供以下資料:
(一)《貨物運輸業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
(二)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或稅務登記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
(三)經辦人身份證件及複印件。
依據:總局公告2017年第55號
十八、其他個人需要向承租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如何辦理?
其他個人出租不動產,可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發票。
其他個人委託房屋中介、住房租賃企業等單位出租不動產,需要向承租方開具增值稅發票的,可以由受託單位代其向主管地稅機關按規定申請代開增值稅發票。
依據:總局公告 2017 年第 30 號、總局公告2016年第16號
十八、建築業異地施工開票地點是什麼?
答:建築業的開票地點與預繳稅款地點和納稅義務發生地點是一致的。
納稅義務發生時跨市跨省的異地項目,需要在建築服務發生地預繳稅款。而本地項目,不需要在建築服務發生地預繳稅款,直接在機構所在地申報;
收到預收款時,所有項目都需要預繳,本地項目在機構所在地預繳,異地項目發生地預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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