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合肥公积金有新消息!明天起执行!

10月29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增合肥市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的通知》,从11月1日起,本市无房租住商品住房的,单身职工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提高至120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合计提高至24000元。

通知!合肥公积金有新消息!明天起执行!

为进一步加大对无房职工租赁自住住房的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增我市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的报告》,经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八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从11月1日起,本市无房租住商品住房的,单身职工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提高至120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合计提高至24000元。

租赁自住房提取公积金,职工携带合肥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夫妻双方无房证明、本人身份证即可到公积金营业大厅办理。据透露,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正在加快推进信息化服务管理建设,争取在下半年逐步实现无房租房和退休提取等业务网上办理。

根据以前老规定,租房提取公积金只能每年提取一次,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不得超过当期实际支付住房租赁租金总额,年度最高可提取额度为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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