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法院探索构建家庭暴力保护机制

雅安日报/北纬网讯日前,石棉县法院审结了该县首例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积极探索构建家庭暴力保护机制。

原来,石棉县法院在受理罗某与张某离婚纠纷一案中,罗某以遭受张某殴打为由,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受理罗某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后,办案法官依职权调取与该案有关的证据,审查了罗某提供的现场照片和病历,并积极与原、被告沟通。

在向张某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婚姻法的相关法律知识后,张某意识到了自己的不当行为,向法庭保证在诉讼期间克制情绪,不再纠缠骚扰罗某。为妥善处理该离婚案件,办案人员对罗某进行耐心劝慰后,张某取得了罗某的谅解,最终此案以未制作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而结案。

近年来,石棉县法院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中,积极推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取得了良好效果。在具体工作中,该院制定出台《石棉县人民法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程序规定(试行)》,就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主体、范围、程序等进行细化,积极探索构建家庭暴力保护机制,定期与公安、民政部门联手,让家暴行为得以控制,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朱建军 毛小芳

记者 李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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