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融和傳統金融的關係

徐浩認為,所謂的新金融,和傳統金融服務是一個相互補充和相互促進的關係。

新型的數字技術的機構,實際是服務的人群更多的是低淨值的長尾客戶,在客群上和傳統業務是形成互補的,提高了整個社會上金融體系的覆蓋面。

數字金融機構和傳統金融機構的相互合作,使得在支付、微貸、理財、保險方面的服務能力更為提升。“大家最熟悉的移動支付,不管是支付寶還是微信,實際上移動支付背後底層依然是基於銀行體系和央行的體系。只是說把最後的一公里,或者是最後的那個服務場景的觸達,通過移動技術來實現,實際上這也是一種合作。“徐浩舉例。

數字金融機構、互聯網機構或者是技術類的機構,由於技術上的一些特點和基因,使其在數據、雲計算,以及類似於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技術方面形成了自己的優勢,和傳統金融機構的合作大家能夠各自發揮所長,共同推動新金融服務的發展,可以說科技使得整個金融行業服務能力得到提升。

“過去幾年我們提到科技金融或者是金融科技,當年是說因為要規避互聯網金融的不好的名聲,為什麼?就是因為技術如果不堅持服務實體經濟的這種應用,技術如果被濫用,實際上會帶來風險。“徐浩表示。

徐浩認為,服務實體場景是防範風險有效的措施之一,也只有在不斷地實踐應用當中,不斷地磨鍊,踩過一個一個的坑,才能夠不斷地積累起技術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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