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东莞对“人无伤、车能动”交通事故不按指令撤离罚200元

11月起,东莞对“人无伤、车能动”交通事故不按指令撤离罚200元

随着车辆的增多,发生小刮小碰交通事故的几率也不断加大。近日,记者从东莞凤岗镇了解到,11月起,东莞市将试行新的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模式,即当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按110指令撤离现场而造成交通阻塞的,将被罚款200元。

11月1日起,每天早上7时30分至晚上7时30分,对“人无伤、车能动”、能够作快处快赔处理的轻微交通事故,交警将不再派出警力到事故现场处理,110接警人员会告知报警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固定证据,快速撤离至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地方,或直接前往就近的快处快赔点处理。

凤岗交警大队民警杨娟娟表示,适用的警情就是东莞市的城市道路,除高速路以外,发生的“车能动、人无伤”情况下的警情,且双方对这个事故的成因事实跟判责都无异议,且单方的损失不超过5000元的,都可以引导其到快处快赔点或者手机下载“交通事故e处理”(小程序),进行处理。

当事人撤离现场后,属地交警部门会按照110的指令,及时联系当事人做好后续处理工作。如果当事人不按110指令撤离现场造成交通阻塞的,交警部门将依据《广东省交通安全条例》第59条规定,处200元罚款。

交警部门提醒,道路安全畅通需要每个交通参与者的支持,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安全驾车,文明出行,共建共享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 | 羊城派

审签 | 吴瑕

实习生 | 徐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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