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提刀砍殺成年人,成年人怎麼辦?如果成年人誤傷未成年人法律怎樣判決?

黃爺30


這個說到底還是正當防衛的問題。總不能說因為是未成年人砍殺成年人,成年人就不能反抗,只能任其砍殺吧!顯然,這樣不符合倫理道德,也不符合法律規定。

《刑法》第二十條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這是無限防衛權的規定。對於上述規定的正在發生的嚴重暴力性犯罪,防衛人可以實施無限防衛權利,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未成年人提刀砍殺成年人,這個屬於正在行兇、殺人的暴力行為,依法可以實施無限防衛。即便成年人在防衛中誤傷未成年人,那也不屬於防衛過當,不承擔刑事責任。

當然,這個純粹的法律規定和純粹的探討。而從我們現實發生的案例來看,特別是涉及正當防衛的問題,就能知道正當防衛的認定有多麼的困難。所以,一旦有這樣的現實案例產生,肯定還是需要到具體的事實去判斷和認定。


葉律師


一些 未成年人,特別是中學年齡階段的未成年人,處於生理判逆時期,行事相當衝動,極容易有暴力的行為。

近來我們這裡就有一個事例。一個家長,因為自己孩子在學校,被學校裡的同學欺凌,而不敢去上學了。這個家長就帶上小孩去學校,也就是向老師告告狀吧,讓孩子指認是誰個誰個。這樣完了,也沒有對欺凌的學生怎麼樣,就返回家。誰知半道上,卻立馬被這幾個不良少年帶著一幫人攔住、圍攻!頭大啊!好在這個家長機靈迅速擺脫!他說,一個怕自己被傷,二個怕激化後出手這些小雜必有死傷!難啊!我認為,如被未成年人提刀砍殺,作為成年人,第一,能夠避讓儘量避讓,至少不要主動硬懟。第二,一樣需要立即報警。必竟警方對付行兇者辦法多。第三,如果真到避無可避、防無可防的生死存亡關頭,那麼我認為,應該正當防衛!必竟自己活鮮鮮的生命,容不得任何人非法殘害!哪怕對方是不到法齡的少年!正當防衛無罪!

如果成年人誤傷未成年人,法律怎樣判?如果真是誤傷、無意的,多般就是協商,付醫療費,作民事經濟賠償吧。但如果傷的極重,又協商不好或拒不賠償,則可要承擔刑事責任!






社會資訊領域者


成年人又不是傻瓜,沒有任何法律規定成年人面對未成年人砍殺時不可以反抗。面對不法侵害時,考慮的只是受到侵害的事實本身,而不需要考慮實施侵害者的情況。

估計題目中還是有一些誤解,題目中最合適的問法應該是一個14週歲以下的人砍殺成年人,成年人如何處理。要知道我們國家的刑法中,14週歲以下是不需要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的。對於刑事責任年齡的降低,也一直是大家呼籲的熱點。


成年人遇到這種情況,自然要直接反抗。難道束手無策,讓自己被砍死麼?更何況,刑法中其實有關於無限防衛權的規定。在面對殺人綁架等嚴重的暴力犯罪時,受侵害人可以不考慮防衛過當與否的問題。直接可以行使防衛權。

這時候也不存在誤傷的問題,這時候即使防衛導致未成年人受傷,也是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未成年人只能對自己的過錯承擔後果了。


律師獨角獸


受侵害者面對不法侵害時,都有正當防衛的權利,無論是成年人還是未成年人,無論什麼後果,只要被確認為正當防衛,是不負刑事責任的。


曉琳律師


這成年人係指什麼樣的成年人。若系殘障或年老弱多病,尤其是那些老婦人,就只有等傷等死的份兒了。若有能力制服"小惡魔"的成年人,應奮起自衛反擊,直至有效地控制為止,並設法報警求救,是盼!


山村逸夫


這個不是假想,這是真實的問題,如果不解決會出問題,希望重視問題


888666333322555


如果按法律來說:未成年人殺人無罪,成年人躲得了初一躲不過十五。

如果未成年人被成年人制服誤傷了未成年人應該無罪。

還有一種就是自衛殺人,也是錯失殺人[捂臉]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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