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移動在創建世界一流企業,你怎麼看?

在11月2日舉行的第三屆中國企業改革發展論壇報告發佈會上,中國移動正式發佈《構建高質量發展“力量大廈” 創建世界一流示範企業》報告,介紹其在推動高質量發展方面的主要舉措、成績和經驗。

中國移動在創建世界一流企業,你怎麼看?

報告顯示,作為全球網絡規模最大、客戶最多和品牌價值領先、市值排名前列的電信運營企業,中國移動連續19年入選《財富》世界500強企業,2019年列第56位、全球電信企業排名第3位,連續15年績效考核為A級,企業國際地位和影響力保持領先。2012年以來,中國移動累計納稅總額近5100億元,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和特別收益超1890億元。

如今,中國移動明確了構建企業高質量發展“力量大廈”的總體思路,即:……堅持貫徹新發展理念,以創世界一流企業、做網絡強國數字中國智慧社會主力軍為總體目標,以高質量發展為主線,圍繞轉型升級、改革創新兩個著力點,打造基於規模的價值經營體系,實現融合、融通、融智;構建高效協同的組織運營體系,塑造能力、合力、活力。與時俱進,全面實施“5G+”計劃,持續做大連接規模、做強連接應用、做優連接服務,統籌推進“四輪驅動”融合發展,保持公司領先優勢,助力經濟社會發展。

作為基礎通信運營企業,中國移動積極發揮“扁擔效應”,加快推動信息通信技術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推動新舊動能轉換,助力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報告》披露,在網絡提速方面,中國移動通過推動技術革新和網絡優化,使移動網絡峰值速率從400Kbps提升至110Mbps;光纖到戶FTTH管線覆蓋住戶佔比達97%、百兆接入能力覆蓋住戶佔比達100%,接入帶寬從2M左右提升到百兆100兆以上。取消手機長途、漫遊通話費和流量漫遊費,大幅下調企業互聯網專線、家庭寬帶、國際通信資費,流量資費從2012年約0.3元/MB降至0.006元/MB,目前手機上網綜合單價只有2012年的五十分之一。各項降費舉措累計惠及超10億客戶和300萬家企業,累計讓利超2000億元,有力促進了電子商務、移動支付、共享出行等移動互聯網應用新業態蓬勃發展,讓群眾得到了更多的獲得感,推動我國從信息消費大國向信息消費強國邁進。

《報告》指出,在我國移動通信業發展“1G空白、2G跟隨、3G突破、4G並跑、5G引領”的過程中,中國移動堅持創新驅動發展,屢次取得突破。3G時代,中國移動推動實現我國自主知識產權技術重大突破,TD-SCDMA首次成為國際標準,初步構建我國端到端的產業鏈,超額完成市場份額“三分天下有其一”的目標。4G時代,中國移動成功推動TD-LTE成為全球主流4G標準,在全球發起成立首個由我國主導運作的全球信息通信業國際組織——TD-LTE全球發展倡議(GTI),第一次實現中國主導技術、全球規模應用的歷史性跨越。2017年底,中國移動牽頭的“第四代移動通信系統(TD-LTE)關鍵技術與應用”項目榮獲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特等獎。中國移動充分發揮在全球通信領域產業影響力,推動我國主導的TDD(時分雙工)技術成為5G系統的基礎和主流。

2019年是5G元年。中國移動全面實施“5G+”計劃,加速推動5G融入百業、服務大眾。記者從《報告》中獲悉,2019年,中國移動將在全國建設超過5萬個基站在超過50個城市實現5G商用服務;2020年,將進一步擴大網絡覆蓋範圍,在全國所有地級以上城市提供5G商用服務。為推動5G在更廣範圍、更多領域的應用,中國移動面向工業、能源、交通、醫療、教育、金融、農業、媒體、智慧城市等14個重點行業應用場景開展5G應用創新,全力打造100個5G行業龍頭示範,推動5G賦能各行各業。

由此來看,雖然中國移動今年的營收和利潤都在下滑,但創建一流企業的決心沒有變化,員工們更是沒有必要擔心因為年底的KPI沒有完成而影響個人收入。一切盡在掌控中!

另外兩家運營商也沒有閒著。10月18日,274箇中央企業混改項目集中亮相“中央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項目專場推介會”,擬引入社會資本規模超2000億元。在本次推介會上,30餘個電力、石油、天然氣、鐵路、民航、電信、軍工等七大重點領域混改試點項目集中發佈,擬引入社會資本超300億元。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所屬天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項目路演介紹。

至於已經混改兩年的中國聯通,據說效果不錯。“截至2018年底,全集團劃小單元達到2.4萬個,薪酬水平增長水平高於各級本部,培養了一支約2萬人的小CEO隊伍。其中一線員工薪酬漲20%,合同制人均工資增幅達10%。”前不久傳出來廣西聯通有可能步雲南聯通改革後塵的消息,但隨後被“闢謠”為消息不實。據相關資料顯示,雲南聯通混改效果非常明顯。“2018年,改革帶動下,雲南聯通收入同比增長10%,實現同比減虧2.5億元。”

5G來了,三家運營商走向何方?我們知道,阿里巴巴的六脈神劍和“新六脈神劍”價值觀有一條是沒有改變的,“客戶第一,員工第二,股東第三”。運營商是不是也應該好好學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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