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上课虽有点名,如果学生长期旷课,有一天出事了,教师会被追究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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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是会被追究责任的!

现在教师不光要上好课,还要对学生进行管理。

对任课老师来说,在上课期间学生出了问题,任课老师是有责任的,无论学生是在校内还是校外出事。

这个问题称为:课堂组织管理,现在国家出台的教师制度里边,把课堂组织管理归为师德问题,如果师德有污点,那这个老师受的影响会很深远。


一、教师上课点名,有漏洞。

说实话,教师上课点名的时候,是很难点出旷课学生的,因为同学之间都互相的答“到”。

但是,不能说教师点名了,就没有责任了,还要追求教师点名的有效性!


我们学校曾经出现过这样一个事件:有一个男学生,因为失恋想不开去跳海,想以此方式来挽回女孩儿,结果任课老师在点名的时候没有发现。

幸亏,男学生的爱恋女友,把这件事告知这个男学生的班主任,等到班主任带领学生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在海水里冻僵了。拖出来之后直接送到了医院里!

最后,这个男学生被劝退,任课老师和班主任给予警告处分!

二、点名方式的科学性。

为了防止点名出现替人答“到”的情况,也为了我点名的便捷性。现在很多企业开发了点名软件。

点名软件里有任课老师的课表,和班级的学生姓名。并且点名软件能wifi连接到教室里的无线设备。

在上每节课的时候,只要老师把手机的点名APP打开,学生用他们的手机进行签到,就可以完成点名!

并且,这个点名APP里,还包括了请休假模块,每节课有多少学生请假,在点名的时候会提前表示出来!



所以这个点名系统非常好用,我现在上课的时候就是用这样的点名系统,我每节课都会把手机点名APP打开,并且为了防止学生在点完名之后离开,我在下课之前会再点一次名!

然后,在学生评教的时候,我的评价成绩就比较低了!!

综上所述:(1)无论老师是否点名,学生在上课期间出了意外,老师有不可推卸的责任。(2)现在教师可以用手机app,进行有效的点名!


牵牛花牵牛郎


我是寒石冷月,我来说说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老师上课点名,说明在教学管理工作中遵守了有关规定,确实是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进行了管理。但是问题来了,如果有学生长期旷课,老师不追问,不向校方反映问题,也不约谈家长,就可能会出现的问题与家长达成协议,一但学生在旷课期间出了事,老师肯定会被追究责任,至于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就得具体而定了。

现在的问题是,对于长期旷课的学生,学校是否有具体的规定,如果采取松散的管理,既不开除该学生,又没有通知家长来学校做好协商工作,肯定会在管理工作中出现漏洞,出了事后,如果家长非要找个人背锅,肯定会找学校和老师的麻烦。这样的事,如今并不鲜见,因此,对当事老师而言,必须要考虑到可能会发生的后果。

正确的做法应该做到以下这几点:

1、老师发现班上有同学第一次旷课,立刻通报家长,请家长马上寻找孩子。

2、家长找到孩子后,要带孩子到学校来和老师说明情况,并签订有关协议。如再发生类似的情况,家长是否需要来陪读,或者任由孩子旷课,后果自负。

3、如果家长不愿意签订协议,老师需要及时带家长和旷课学生去见校长,交由校方处理,因为老师负不起学生旷课可能出现的后果责任。

4、如果校方仍不能和家长达成协议,该老师必须要向校方提出请求,这个学生不能再放到我的班里,我没办法管理这个学生。

结束语:现在老师不好当,工作不好干,已经成了不争的事实。尤其是有很多娇情的家长,平时不重视家庭教育,对孩子疏于管教,小时还容易管理,但是进入青春期后,孩子活动能力和活动范围大了,胆子也大了,一但在学校管理失控,出问题的机率会很大。因此,告诫家长朋友们,必须要本着对孩子对老师高度的精神,去管教好你的孩子。


寒石冷月


肯会被追究责任!

老师正确的做法是——

第一、一定要和学生约谈,让他来上课。

最少和他约谈两次,给他讲清念书的大小道理。纵使无果,但老师的心已经尽了,从师德上讲,也不容置疑了。

老师和这个学生约谈的内容、具体时间、地点、过程,一定要留下书面记录,并让他亲自签名,留下证据;否则老师空口无凭,到时候说不清,被不良家长反咬一口,也有可能。



第二、和家长约谈,向家长通报情况。

如果和学生本人谈话无果,老师就必须和家长谈话。

告诉家长,他的孩子长期旷课,已经和他多次谈过话了,无济于事。

让家长明白,教育孩子、管理孩子,是国家规定给家长的职责和义务,不是老师强加给家长的额外负担,自己的孩子,一定要自己来管;自己的孩子,自己不管谁来管?

老师和家长的谈话,也要最少进行两次,并且留下书面记录,让家长签字,留下证据,防止家长到时候抵赖不承认;出事了,讹老师!



第三、汇报给校长。

如果和家长几次谈话,依然无果,学生继续旷课,老师就应该找到校长,详细汇报情况,特别是和学生本人、家长的几次谈话情况报告给校长。

必要时,可以用书面的形式,向校长呈送“情况汇报”,把问题上交,让学校去处理。

当然,老师和校长的谈话最好也要留下书面记录,同样是为了以后有据可查。

老师这样做,不是不负责任,推卸责任,而是被严酷的现实逼迫无奈!防人之心不可无。

为了自保,为了提防校闹,老师只能做到“三保险”,万无一失!

老师少点麻烦,才能多点教书的精力!


孙老师谈孩子教育


我认为这要分情况而定。

如果孩子长期旷课,老师已告知家长,家长也知道孩子逃学在外的情况,有一天孩子在校外出事了,就不会追究老师的职责。

任何时候,学校、老师都会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学生的安全就是悬在老师头上的一把利剑。

据我了解,班主任老师每天到校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到班里去查看学生的出勤情况,一旦发现那个学生没有请假,但又缺勤的时候,会立即和家长取的联系,了解该生的具体情况。

如果家长不接电话,班主任老师会以短信、微信的方式告知家长。如果家长的手机关机,班主任老师 会不厌其烦地过上几分钟就会给家长电话,一直到电话打通为止。了解孩子没有到校的原因。

孩子长期旷课,老师已经告知家长,家长也了解孩子的实际情况。遇上种情况,我们学校要求老师每天会以短信或微信的方式告知家长,但家长必须有回复。如果家长不回复,老师就要以打电话的方式告知家长。

上学期,我们班有一位男孩,不想上学,就想在校外玩。家长对孩子也没有办法。只能任其发展。为了孩子的安全,学校和老师能做的就是发现孩子没有到校的情况下,立即和家长取得联系,家长再想办法去找孩子,就是保证孩子的安全。

随后学校就和家长签订一份协议,如果孩子再逃课不来上课,老师有告知家长的义务,但孩子在校外出了安全事故,和老师、学校没有关系。

孩子不想上学逃学,老师又及时告知家长,在家长也在知情的情况下,如果孩子在校外发生点安全事故,我想不应该再追究老师的职责。因为老师已尽到了告知义务。监护孩子的职责至转交给家长了。

如果孩子长期旷课,老师又没有告知家长,有一天孩子出事了,就要追究老师的责任。

如果孩子长期旷课,老师又没有及时告知家长,家长不了解孩子的情况,家长还以为孩子在学校上学。孩子一旦在校外出了事情,就要追究老师的职责。因为老师没有尽到告知的职责,没有及时把监管孩子的职责转交给家长,肯定是要追究老师的职责的。

结束语:对于孩子长期旷课,在校外出了安全事故,是否追究老师的职责,要分情况而定。如果老师尽到了告知家长的职责,家长也知道孩子的情况,孩子出事了,就不追究老师的职责。如果老师没有尽到告知家长的职责,孩子出事了,就要追究老师职责,因为老师没有告知家长,把监护孩子的义务没有及时转交给家长。


木爻木大说教育


如题主所述,有一天孩子出了事,老师是有责任的,而且心里也不得安宁。无论学生怎样,作为老师是没有尽到责任的。我们学校对学生的考勤有一套严格流程,具体如下:



01.考勤表进行每节考勤

学校统一设计印发考勤表,放在每个班级讲桌上,班主任把自己掌握的缺勤学生记上,并写好今天应到多少人,请假几人(含具体名字),实到多少人。教师上课前根据考勤表记录进行核实,并在后边签名。



02.问题处理

如果老师核实不对,出现意外缺席人员,第一时间告知班主任(我们班主任在教学楼有专门的班主任办公室),老师继续上课,由班主任核实学生是否在校而暂时不在教室。若确认不在校,班主任第一时间上报级部和年级并同时联系家长。如果学生不在家,则学校和家长进行联合寻找,找到后家校进行教育。如果多次出现,屡教不改的由学校校长、分管校长与家长座谈并由相关部门签好协议。但不管怎样,只要出现无故旷课就第一时间联系家长。



现在的形势下,如果出现旷课现象,我们老师能做到的就是第一时间上报和联系家长,并参与寻找。这样对我们老师来讲已是仁至义尽了,于情于理都能说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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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点有必要说明一下各种情况下学校有责任。

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结合《办法》我们可以看到,根据第二条“在学生自行未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事故,学校无行为不当的情况下是不需要承认任何事故责任的。既然不需要,那么就更谈不上教师会被追究责任了。

那么现在的问题就只剩下一个了——学校(老师)有无行为不当的情况。

首先我们必须要明确一点:

教师是有责任在确认学生没来或者擅自离校(逃课)的情况下及时联系孩子的父母的。而在这个事件(学生长期旷课)中,学生属于长期旷课,如果老师已经在过去尽职做到了告知父母的义务,并且导致学生离校的原因并不是因老师直接导致的,那么这位老师以及学校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

事实上,这种事情我们都需要去搬出来法律解读,朴素的道德观已经能够让我们看到问题的本职——学生长期旷课的问题并不是只靠学校就能够解决的,而老师又基本上是不可能不跟父母说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孩子还是继续旷课,那么这个责任是完全不需要由学校来承担的。总不能要求学校派专人一直盯着这学生吧?

如果你是老师,那么你至于要记住你如果没有“行为不当”就不需要担心任何的无理要求,无论是法律还是舆论都站在你这边的。

如果你是家长,就放弃这不切实际的幻想吧,而是应该把你的注意力转移到孩子的教育上,有道是“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难道非要等到出现了意外你在能够意识到孩子的行为有多么的危险吗?孩子仅仅是普通的意外还好说,但是如果危及生命呢?多少钱能买回来孩子?

千万不要有把孩子送到学校就可以当“甩手掌柜”的想法,你孩子无论是在学校的日常生活还是学习生活都是需要父母的关心的,一些校园暴力、一些学习困难、一些人际障碍等等等等,很多问题如果我们不去关注就可能会出现我们想象不到的恶果!等真的有那么一天,到哪去买后悔药?


随便看看微笑不语


旷课半刻,马上通知家长!

寻人要紧!!!

……!!!

学校责任重大!重于泰山……!!!

……!!!





朱群老师四公专页


有责任,做为教师,首先学生的来去,旷课,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假如长期旷课,不通知家长,校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用户7422977485078书


个人觉得,首先,作为教师,你点名了,发现孩子没来,有没有及时通知家长,这是老师的本分。所以千万不能大意。其次,孩子是否到校。这是评定责任的一个重要依据,其三,作为老师,是否对于孩子的行为做出过教导,不管孩子听不听,是否做过很重要,最后。是否与家长做过沟通?这个也是非常重要。


那啥555


这种情况属于合同法范畴。如果学生不是住校,旷课后老师及时通知了家长,那么学生在校外出现意外,学校和老师无需承担责任。如果学生是住校生,在住校期间出现意外,虽然当时学生处于旷课状态,学校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特别应该注意的是,办课外培训班招生时,一定要事先与学生家长约定好安全事项,比如学生是由家长接送还是自行来往,在培训班以外出现意外老师不负责任等,以避免意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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