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興安嶺地區塔河縣滿懷彬為洩私憤惡意舉報受處罰

東北網11月5日訊(記者 王春穎)據黑龍江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日前,大興安嶺地區塔河縣紀委監委對滿懷彬惡意舉報縣交警大隊大隊長王某的行為進行了調查核實,將滿懷彬涉嫌誣告陷害問題移交縣公安局立案調查。

經查,2013年,塔河縣交警大隊將駕駛假牌車輛的滿懷彬查獲,依法對其處以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並將其駕駛證降型。滿懷彬為洩私憤,惡意捏造縣交警大隊大隊長王某在呼瑪縣三卡林場事業區和興華鄉毀林開荒9000公頃的事實,並在2017年至2018年多次向省委巡視組、地區公安局和地委有關領導舉報,給王某的工作和生活造成嚴重影響。

塔河縣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給予滿懷彬行政拘留十日,罰款五百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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