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建議落實大中小學春假、秋假 教育部答覆:加強研究,深入評估

全國人大代表建議落實大中小學春假、秋假 教育部答覆:加強研究,深入評估

記者注意到,教育部官網“建議提案辦理”欄目11月1日公佈了《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1212號建議的答覆》(以下簡稱“答覆”,教建議字〔2019〕153號),這份落款時間為9月25日的文件回應了全國人大代表黃細花關於落實大中小學春假、秋假的建議。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來自廣東的全國人大代表黃細花提交了《關於落實大中小學春假、秋假的建議》。黃細花建議,將春假設立在“五一”前後、秋假設立在“十一”前後,假期可以設計為10至15天左右,配合推動職工帶薪休假,以便父母和爺爺奶奶帶著孩子旅遊度假。

教育部在《答覆》中就涉及教育部業務部分答覆:教育部印發的《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明確了小學和初中的課時總數和各年級周課時數,劃分了每學年教學時間和學校機動時間,學校機動時間兩週,由學校視具體情況自行安排;《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對普通高中教學時間、社會實踐和假期作了相應規定。各地在保證中小學校完成國家規定課程教學任務的同時,結合實際創新課程實施舉措,積極探索安排春、秋假。

教育部在《答覆》中強調:由於學校假期調整涉及社會、家庭等方方面面,從近些年探索情況看,大部分地方在實際操作中均持積極而謹慎的態度。關於在全國範圍內全面推廣實施春秋假,還需在總結各地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研究,深入評估。教育部將認真研究您提出的意見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在深入調研論證的基礎上,適時出臺相關政策規定。 據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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