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廣東學考錄取提前,2月填志願3月錄取!名額≥50%

廣東2020年高考生參加的最後一次學考(語數英、政史地、物化生)正在報名中。網上預報名時間為11月1~5日,現場確認報名時間為11月6~10日。

2020廣東學考錄取提前,2月填志願3月錄取!名額≥50%

以前考過的同學憑原學考號和密碼、第一次考的同學到報名點領學考號和密碼,登錄網站預報名:http://www.eeagd.edu.cn/xyspbm,然後到報名點確認。

准考證打印時間為2019年12月10日至15日,考生登陸以上網址後自行打印。

剛剛,省教育廳公佈了《廣東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0年高職院校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招生錄取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為大家劃出重點:

時間安排

2019年12月上旬:,各高職院校編制招生計劃及制定招生章程;

2019年12月28日-29日,進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2020年1月上中旬進行評卷;

2020年2月上旬,高職院校向社會公佈招生章程,做好招生宣傳發動;

2020年2月下旬,組織考生填報志願;

2020年3月下旬,組織高職院校進行招生錄取,併發放錄取通知書。

招生計劃:2020年起,省內各高職院校安排春季高考的招生計劃原則上要達到年度招生計劃的75%以上,其中安排在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的計劃原則上不低於本校本年度申報招生總計劃(不含高職擴招計劃)的50%。

學考等級要求:文科類、理科類考生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1門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體育類、藝術類考生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至少有2門學科成績達到D級及以上等級。

通知原文↓↓↓

為全面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及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下稱《實施意見》)提出的“加快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高職院校考試招生與普通高校相對分開。分類考試招生錄取成為高職院校招生錄取的主渠道”要求,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府〔2016〕17號)和《廣東省教育廳關於增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的通知》(粵教考〔2016〕6號)有關要求,

2020年,我省繼續試行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進行招生錄取(以下簡稱“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的改革試點工作。有關事項,快往下看↓↓

一、招生院校及專業

省內所有高職院校(含高等專科院校,下同)須參加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改革試點。2019年已招生且2020年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0年高等職業院校擬招生專業申報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通過教育部專業設置管理平臺申請並經教育部同意招生的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專科)文科類、理科類專業均須安排招生,體育類、藝術類(含音樂類、美術類、舞蹈類和廣播電視編導類)專業由招生院校視專業培養實際情況安排招生。

二、招生計劃

根據《廣東省招生委員會 廣東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考試招生改革工作的通知》(粵招〔2019〕12號 )關於擴大春季高考高職院校招生規模的要求,2020年起,省內各高職院校安排春季高考的招生計劃原則上要達到年度招生計劃的

75%以上,其中安排在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的計劃原則上不低於本校本年度申報招生總計劃(不含高職擴招計劃)的50%

各高職院校要結合自身辦學特色,根據院校人才培養目標和要求,科學合理安排各科類專業招生計劃,統籌做好考試招生工作,確保改革試點工作平穩有序實施。各高職院校須於2019年12月1日至5日期間登錄“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編制系統”,完成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的各科類招生專業計劃的編報。省招生辦公室會同省教育廳規劃處、職終處進行聯合審核後向社會公佈。具體計劃申報及編制工作另文通知。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結束後,未完成的計劃以及錄取的考生參加高考被本科高校錄取後的缺額計劃,由高職院校在夏季普通高考錄取期間根據生源情況統籌使用。

三、招生對象

招生對象為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

(一)按照《關於做好廣東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粵招〔2019〕13號)要求參加高考報名的考生。

(二)報名參加廣東省2019年12月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考試的考生。其中,體育類、藝術類考生還須參加廣東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育類、藝術類術科統一考試。

(三)參加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思想政治、歷史、地理3門或物理、化學、生物3門科目考試且符合高職院校錄取要求的考生。其中,文科類考生的3門考試科目為物理、化學、生物;理科類考生的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藝術類文科考生的考試科目為物理、化學、生物;藝術類理科考生的考試科目思想政治、歷史、地理;體育類考生的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文科類、理科類考生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1門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體育類、藝術類考生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至少有2門學科成績達到D級及以上等級。

(四)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的考生。考生體檢工作按照《教育部 衛生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以及粵招〔2019〕13號有關要求執行。

四、考試安排及成績使用

(一)考試安排

1.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具體考試時間及有關安排詳見《關於做好2019年12月和2020年1月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粵考院函〔2019〕141號)。

2. 體育類、藝術類術科統一考試時間及有關安排詳見《關於印發廣東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體育類專業考試招生辦法的通知》(粵招辦普〔2019〕49號)、《關於印發廣東省2020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辦法的通知》(粵招辦普〔2019〕47號)。

(二)成績使用

1. 文科類、理科類招生專業,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卷面成績總分(下稱“學考成績”),作為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的主要依據,成績當年有效。

2. 體育類、藝術類招生專業,考生學考成績以及術科統一考試成績(下稱術科統考成績),作為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的主要依據。投檔時依據考生學考成績和術科統考成績合成的總分排序情況投檔,成績當年有效。

體育類、音樂類、美術類和舞蹈類專業,總分合成計算公式為:考生總分=學考成績×40%+術科統考成績×60%。廣播電視編導類專業,總分合成計算公式為:考生總分=學考成績×60%+術科統考成績×40%。

五、招生辦法

高職院校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分文科類、理科類、體育類、藝術類進行錄取。

(一)分數線劃定

依據各科類招生計劃、考生成績情況,以及高職院校人才培養有關要求分別劃定各科類最低錄取分數線。

文科類、理科類分數線的劃定。省招生委員會根據文科類、理科類招生計劃,依據考生學考成績情況,以一定比例分別劃定文科類、理科類最低錄取分數線。

體育類分數線劃定。省招生委員會根據體育類招生計劃及考生學考成績、體育術科統考成績情況,以一定比例劃定體育類學考成績和術科統考成績最低錄取分數線。

藝術類分數的劃定。省招生委員會根據藝術類招生計劃、考生學考成績(不分文理科)、藝術類術科統考成績情況,以一定比例分別劃定音樂類、美術類、舞蹈類和廣播電視編導類學考成績和術科統考成績最低錄取分數線。

(二)志願填報

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根據省招生辦公室公佈的各高職院校各科類招生計劃和院校公佈的招生章程,依據本人成績和意願,登錄廣東省教育考試院普通高考管理系統考生端填報志願。考生可填報一個平行志願組6個院校志願,每所院校可填報6個專業志願、1個是否服從專業調劑選項。具體填報志願時間、辦法和錄取另文通知。

(三)投檔方式及考生成績排序規則

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實行平行志願投檔錄取模式。省招生辦公室在各科類最低錄取分數線上,依據普通高校招生各科類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有關要求,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投檔。

1.文科類、理科類考生的投檔方式為按照考生成績排序情況從高到低依次檢索考生填報的院校志願。體育類、藝術類考生的投檔方式為在考生學考成績、術科統考成績雙上線的基礎上,按照考生合成總分排序情況從高到低依次檢索考生填報的院校志願。

當考生符合所填報院校的投檔條件時,則進行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考生檔案一旦投出,不再檢索考生後續院校志願。

2.考生成績排序規則

文科類、理科類考生成績排序規則為:按學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學考成績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序順序為:文科類為語文、數學、英語;理科類為數學、語文、英語。

體育類考生成績排序規則為:按合成總分從高到低排序,合成總分相同時,依照體育術科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體育術科成績仍相同時,按照學考單科語文、數學、英語科目成績依次排序。

藝術類考生成績排序規則為:按合成總分從高到低排序。合成總分相同時,按術科統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術科統考成績仍相同時,按照學考單科語文、英語、數學科目成績依次排序。

所有排序科目成績都相同的考生排位相同。

(四)錄取辦法

省招生辦公室投出考生檔案後,高職院校根據院校招生章程公佈的錄取規則在投檔考生中擇優錄取。

(五)徵集志願錄取

錄取結束後,對招生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計劃,省招生辦組織進行徵集志願錄取。

(六)政策照顧

錄取時需要照顧的對象、條件以及政策規定,按照《廣東省招生委員會關於進一步調整廣東省高考加分項目和加強管理工作的通知》(粵招〔2015〕6號)及有關招生政策執行。

(七)正式備案

高職院校須嚴格按照本校招生章程開展錄取工作,擬錄取考生名單通過高職院校依據學考招生錄取系統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根據審核通過的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

報考高職院校依據學考成績招生並被錄取的考生,可報名參加普通高考,參加本科層次招生錄取,但不能參加專科層次的招生錄取,也不能參加其他高職院校自主招生等分類考試招生錄取。填報本科院校志願並被本科院校錄取的考生,取消考生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資格,不得轉回原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的高職院校。新生報到時,高職院校不得接受已被本科層次院校錄取考生報到註冊。未被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的考生,可參加普通高考和其他形式的本、專科招生錄取。

六、時間安排

2019年12月上旬,各高職院校編制招生計劃及制定招生章程;

2019年12月28日-29日,進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2020年1月上中旬進行評卷;

2020年2月上旬

,高職院校向社會公佈招生章程,做好招生宣傳發動;

2020年2月下旬,組織考生填報志願;

2020年3月下旬,組織高職院校進行招生錄取,併發放錄取通知書。

此外,高考還沒有報名的同學要注意了:

我省2020年高考報名時間較往年提前1個月,於2019年11月1-10日進行,其中考生網上報名時間為11月1-6日,確認時間為11月6-10日。美術類、廣播電視編導類術科統考也提前到2019年12月1日進行。擬參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普通文理類、藝術類、體育類、3+證書類、單考單招類、依據學考成績錄取、高職自主招生、高職三二分段、五年一貫制等各類型考生都須在上述時間內參加高考報名。省招辦特別提醒,符合我省高考報名條件擬在我省參加高考,目前在外參加培訓班的藝術類考生和在外參加訓練或比賽的體育類考生,如尚未辦理高考報名手續,請抓緊辦理,以免錯過高考報名和術科考試。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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