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保護法,希望只保護祖國的花朵,不要成為小惡魔的保護傘

近年來,未成年人惡意傷害案件頻發,是否要將刑責年齡從14歲降低至12歲,引起網友的熱烈討論。

央視網新聞關於這個主題的討論,達到50萬次的播放量、近9000個點贊,近9000條評論,網友的意見大多是支持降低年齡,有網友甚至建議降到10歲、8歲。

到底要不要降呢,我們先來看幾個真實的案例。

1. 10歲女孩內心的堅硬超過大家的想象

2013年11月25日,重慶一小區10歲女孩李某放學回家,在電梯遇到原原(男,1歲)與其奶奶外出,李某在原原奶奶出電梯時,將原原抱起,電梯門自動關上。電梯監控視頻顯示,李某在電梯裡對原原進行了毆打。

據李某陳述,她將原原從電梯抱回25樓家中,在客廳沙發上對原原實施毆打,後將原原抱至陽臺欄杆上逗玩,致原原從陽臺欄杆墜落。原原奶奶看到電梯直接運行至25樓停下,遂趕至25樓尋找,遇李某從家中走出,遂向李某詢問原原下落,李某謊稱原原已被他人抱走,李某與原原奶奶一同乘電梯下樓尋找。李某繞行至原原墜落地處,將灌木叢中的原原挪至七八米外的小道上,然後返回自己家中。

李某未成年,警方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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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不相關

2. 13歲的男孩已經是慣犯

2019年10月20日,大連某小區10歲的女孩小琪,上美術課外班回家,在離家裡蔬菜店100米的地方失蹤。其父母當天晚上終於找到孩子,小琪被人裝在塑料袋內扔在小區一處灌木叢中,臉上還帶著傷,下身裸露著,已經沒有呼吸了。

警方找到兇手,同小區13歲的男孩蔡某。被抓前的幾個小時裡,蔡某某曾在微信群內發佈了一段“圍觀”家屬發現遺體現場的視頻,稱“警察要來找我了”。

小區裡多名女性反映,都被這個男孩尾隨過,心驚膽戰,很害怕。未成年男孩已經對成年人造成威脅。

稱蔡某某到案後如實供認了殺害小琪的事實,因未滿14週歲,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按照法定程序報經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只能依法對其收容教養。

未成年保護法,希望只保護祖國的花朵,不要成為小惡魔的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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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手蔡某因未到刑責年齡,仍活得好好的。小琪父母永失愛女的傷痛,該如何平復?

3. 十二三歲弒母的男孩

2018年12月,湖南12歲男孩吳某,不服母親管教過嚴,懷恨在心。殘忍弒母之後,仍若無其事,面對審問振振有詞,“我又沒殺別人,殺的是我媽。”

2019年3月,江蘇,又發生一起因管教起衝突,13歲的兒子弒母案件。

含辛茹苦養育的孩子,成為傷害自己的惡魔,還完全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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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未成年人綁架撕票,因年齡逃過刑罰之後竟相視一笑

犯罪心理學研究學者李玫瑾曾分享一個案例。

北京三個青少年,都不滿14歲,早早地休學在社會上游蕩。上網吧、打檯球,各種玩樂,開銷不少,家裡滿足不了,就自己想辦法解決。

打探到一個女孩家境不錯,策劃綁架,綁架後又為免除後患,殘忍撕票。

案件審理之後,因三人年齡不滿14歲,沒有一人判刑。三人竟相視一笑說,未成年人果然不需要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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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年人保護法,成為某些小惡魔的保護傘。

到底要不要降低刑責年齡,我支持降低,原因:

1. 因為生活物質條件的改善,孩子的身體發育進程已經提前。

國家體育總局發佈的國民體質監測報告顯示,從“50後”開始,年輕一代成長過程中的平均身高穩步抬升,呈現一條漂亮的“上揚曲線”。其中,7到19歲兒童青少年的身高、體重等指標增幅顯著。

國家衛健委曾針對9市7歲以下兒童體格發育的調查也印證了這條“曲線”:從1975年到2015年,我國兒童身高、體重指標均持續快速增長。以最具代表性的5到5.5歲年齡組為例,男童和女童身高分別增長了8.0釐米和8.2釐米。

現在孩子十一二歲,身高一般可以趕上媽媽,十二三歲的孩子身高都趕上爸爸了,從體格來看,跟成年人區別不大。

2. 信息社會,孩子心理比家長想象的更成熟。

從知識量來看,現在的孩子比我們小時候同齡階段掌握的知識更多。

從智力來看,現在的孩子比我們小時候更聰明。

而且現在是信息社會,我們不要以為孩子什麼都不懂,他們有很多的渠道可以接觸到各種信息。

而且很犯案的孩子來看,他們大多知道自己未到刑罰年齡,而且是事先就知道。

3. 警示家長負起家庭教育的責任。

“他還是個孩子。” 這是很多中國家長在孩子做錯事之後喜歡說的一句話,不管多大,好像貼上“孩子”的標籤就是握有免死金牌。

修改刑責年齡之後,對不起,即使在家長眼裡他還是個孩子,也需要負法律責任了。如果希望孩子的人生沒有汙點,就要趁早教育。

歡迎大家留言討論,是否有必要修改刑責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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