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出借人(貸款人)可以提前收回借款?

什麼情況下,出借人(貸款人)可以提前收回借款?

一般情況下,借款人借款都是有特定用途的。在雙方簽訂的借款協議中或者借條上,均約定對借款用途進行了詳細的約定。故借款人不按照雙方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時,出借人(貸款人)可以提前收回。

又如借貸雙方對還款方式和利息支付方式也進行了約定,,如當事人雙方約定,借款人分期還款(如半年還款一次,金額為##)或者按照一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如按月支付利息),否則出借人有權提前收回貸款。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歸還該部分的本金或者未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出借人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其他,比如雙方可約定借款人信譽不良或經營狀況惡化時,出借人因特定事由需要借款人還款時或者其他情況下,出借人有權利提前收回借款,當上述條件成就時借款人可提前收回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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