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企業被政府以環保不合格為由關停,但不給補償,怎麼辦?

養殖企業被政府以環保不合格為由關停,但不給補償,怎麼辦?

首先,我們要審查企業自身的合法性,為爭取合理補償做好準備。1.是否違反土地用途,依據是《土地管理法》的第4條和第40條。

2.廠房是否取得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若取得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則要按照法律規定給予合理補償。若未取得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依據2008年《城鄉規劃法》第64、65條的規定,該廠房屬於違建拆除範圍,不予補償。但此處有例外,要考慮企業廠房建設歷史年限,不能一刀切地認定違章。本案中依據“法不溯及既往原則”並不適用2006年《城鄉規劃法》的規定,因此要拆除需給子合理補償。

3.是否取得環評手續,若未取得,依據《畜禽規模化養殖汙染防治條例》第7條和第25條也要給予適當補償。

4.是否取得合法經營資格。若企業有沒有工商、稅務登記等說明企業合法狀態存疑,補償會受到影響,補償數額會比較少維權建議

1.向相關部門申請信息公開。包括:①該項目是否獲得審批文件、是否取得項目規劃文件以及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②申請所在地塊的徵收決定、徵收補償方案;③調查環保關停具體實施補償方案。

2.訴前做好多方證據蒐集保存。如若政府信息應當公開而不公開的,我們要及時提起訴訟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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