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單位做了很久臨時工,單位不籤合同不繳納保險,應該怎麼辦?

順其自然50489193


樓主你好,在行政單位做了很久的臨時工,單位不籤合同也不繳納社保,應該怎麼辦?這樣的問題在以前來看是非常普遍的,因為行政單位本身它沒有辦法來簽訂合同,即便是簽訂合同,也只能夠按照第三方勞務派遣的形式來簽訂勞動合同,並且通過第三方勞務派遣公司來繳納相應的社保待遇。

不過通過社保稅改以後那麼逐步都實現了這種全員100%繳納社保的情形,所以說在2019年以後基本上都可以來交納相應的社保,所以這樣一來的話,那麼自己就擁有了社保的待遇,如果說你所在的企業單位或者說你所在的事業單位還沒有給你正常的來參加社保,那麼我們首先可以通過法律的途徑來解決這個爭議。

一方面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的手段來解決這個爭議,另一方面也可以通過勞動監察的方式來解決這樣的爭議,只要是你提供有利的證據,證明你若干年以來一直在這個單位工作,那麼都可以通過這樣的途徑,來要求所在的工作單位來補繳若干年以來的社保,這也是勞動合同法中的明確規定。


社保小達人


機關事業單位的“臨時工”一般分為兩種形式,一種是直接和機關事業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另一種是通過勞務派遣公司派遣到機關事業單位中工作的,但是因為沒有編制,兩種人員都不算是體制內的人員。

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以前,在編人員和臨時工的養老金是不同的。

在編人員並不需要繳納養老保險,他們退休後的退休費是直接按本人退休前工資的一定比例發放的,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而臨時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他們是需要繳納養老保險的,但是有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門,卻知法違法,沒有為臨時工繳納社保。

對於臨時工來說,這不管是對於他們現在的生活還是退休後的生活都是有非常大影響的。沒有繳納醫療保險,那麼看病就無法獲得報銷;沒有繳納工傷保險,工傷以後無法獲得補償;沒有繳納生育保險,那麼生孩子的時候不能報銷;沒有失業保險,失業的時候不能領失業金;沒有養老保險,退休後是沒有養老金的。

而在2014年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以後,養老保險雙軌制結束。

在編人員也需要繳納養老保險了,退休後的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按照一定的公式進行計算。其中基礎養老金是以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為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但是同個單位的在編人員和編外人員的工資差距是非常大的。比如小雷所在城市,在編科員每個月應發工資在4500元左右,而編外人員只有2000出頭,那麼按照這個金額進行繳費,退休後的養老金差距肯定也非常大。

所以,不管是什麼時期,“臨時工”都是比較悲催的一個群體,他們的養老保險要麼沒交,要麼交得很少,導致退休後的養老金非常低!

碰到這些情況,肯定是要收集保留好證據,比如工資條等一些可以證明自己在單位工作的證據。然後去找單位協商,如果單位領導不願意補籤合同和繳納社保,那可以找勞動監察大隊或者勞動仲裁,這個做法肯定是可以得到法律支持的,只不過這份工作可能就保不住了!

我是職場問答達人流雷電,用簡單的回答讓您瞭解機關單位和國企的各種知識!歡迎關注我,如果有不同意見,請下方評論留言探討!

流雷電


行政事業單位一般不會給職工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因為這不符合編制管理條例。

行政事業單位,現在的人員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編制內人員,一類是編外人員。

編制內人員主要是國家根據其工作職能和工作量,確定的工作人員數量。他們的工資待遇都有財政保障,定編、定崗、定人。

編制內人員流動也比較頻繁,經常會出現借調、借用等情況。那原先的崗位沒人幹怎麼辦?可以暫時由其他人頂替,但是這不是長久之計。而且也有相應的臨時性、突擊性任務需要完成,於是就出現了編外輔助人員。

編外輔助人員,主要從事一些非行政執法類和非保密工作。比如司機、電話接聽、窗口服務等等。這些人員主要通過財政政府購買服務形式實現。

由於這些人員工資待遇較低,通過勞務派遣方式找勞務派遣公司掛靠勞動關係,代交保險公積金。

勞動合同法實施以前,確實也存在很多單位不籤合同,不交保險的情況。不過現在多數機關事業單位都實現了整改。

不籤合同,不交保險,這種情況下,我們首先要確立勞動關係。查找到發放工資的究竟是哪個單位?然後要求用人單位給補交保險,這是比較正確的做法。

如果說要求行政事業單位給籤合同,交保險,一般是不可能的,用人單位要承擔相應違規用工的責任風險的,會追究領導責任。能進機關事業單位幹臨時工,而且還沒有籤合同的,基本上都是關係,而且需要領導認可,反過來再給領導找麻煩,也不太可能。所以,就進入了尷尬的境地。

這種情況下,只能領導協調單位掛靠關係了,能補交多少保險算多少。如果覺得不公平,那麼就走法律途徑了。向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維權,電話是12333。


暖心人社


依法維權即可。

謝謝巜悟空小秘書》老師邀請。

行政單位是依法行政的執行機關。其人員編制分為公務員編制、事業編制或工勤人員編制,司機屬於工勤人員(對老工勤分初、中、高三個級別)編制,新工勤為合同制。

樓主在行政單位做了很久臨時工,不籤合同不繳保險,給你開工資嗎?這裡的很久是多久?一年兩年,三年五年,還是十年八年?

這裡的法定條件是行政單位的司機肯定是給領導或機關開車的。從理論上講要求也是很嚴格的,雖然沒有合同沒有保險,但一定有工資。只要有工資就構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只要事實上的勞動關係存在,用人單位和個人就必須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明文規定的。

建議樓主直接找一下推薦你到此任職的人坦誠心靡。如推薦的人離職或調離,直接與車隊隊長或辦公室主任談,行政單位是懂法的,要求依法即可。

管見了。


商世好


樓主你好,在行政單位做了很久的臨時工,單位不籤合同不繳納保險該怎麼辦?很明顯,如果你所在的工作單位按著這種全日制的勞動方式來進行勞動,但是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那麼就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作為工作單位來講,那麼有義務和責任來簽訂勞動合同。

雖然說在這種行政單位裡無法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但是他們依然可以按照勞務派遣的方式來通過第三方公司簽訂這種全日制的勞動合同,那麼這樣的話就可以通過勞務派遣公司來繳納相應的社保待遇了,並且在社保稅改之後,那麼基本上所有的工作單位都應該執行這樣的一個條件,因為這樣的話才符合社保稅改的要求。

所以說我們一方面可以通過勞動監察的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另一方面也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的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基本上都是會得到有效的解決的。那麼簽訂勞動合同之後,依法來承擔相應的社保待遇,也是作為自己的工作單位所做的一件事情,畢竟你是給這家單位全日制的勞動,所以說簽訂勞動合同是義務和責任。


懂社保


這種情況是非常罕見的,而且是違反相關法規的。作為當事人可以與單位領導協商補繳,如果協商不成那就辭職吧,畢竟自己也有一半責任,而且這種沒保障的工作,做下去也沒意思。

創建於2018年11月28日



山野村夫642


誰請你誰負責的原則,你找負責找你的人去辦理!

不與單位打交道,與請你開車的人負責任,怎樣辦理,這個負責人會有辦法的!這個負責人能夠給你開工資,也就有能力去給你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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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龍5052075049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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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倫德人力資源


第一自己長點心,別大張旗鼓的幹啥。收集請假等工資條的證據,上班的工牌等。工資去銀行查一下流水是否有工資字樣。然後可以問一下是哪個公司公戶發的工資,像你這種情況肯定是勞務派遣,也就是你的單位把有些崗位外包給勞務公司了~這樣如果有了證據就可以要了相關的待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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