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名农民工的“血汗钱”拿回来了

浙江检察网龙泉讯 “周大妈,这是你的820块钱,您收好。”

“谢谢你们检察官,终于拿到自己的辛苦钱了。”

“陈大伯,这是你的4500元钱,您核对下。”

“我本以为都拿不到了,没想到你们还亲自送来,真的太感谢你们了。”

……

11月4日上午,龙泉市公安局安仁镇派出所会议室内人声鼎沸,40余名该镇务工农民聚在一起,大家相互交谈,目光都聚焦在两名检察官身上。经过一个多小时紧张的工作,两名检察官和安仁派出所民警一同将38名农民工的欠薪一一发放到位。

9月26日,龙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移送龙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卷时发现,该案共拖欠38名工人共计10余万元工资。接手案件后,承办检察官讯问犯罪嫌疑人龙某某,其对拖欠工人工资后逃匿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案事关38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就案办案,不能为劳动者争取回欠薪,也不能真正的解决案件背后的问题。

办案期间,承办检察官多次向龙某某说明支付劳动报酬是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不会因为被追究刑事责任就可以逃避,明确支付欠薪是体现认罪态度的重要前提。检察官还主动与其妻子陈某某沟通联系,敦促其尽快筹集支付欠薪的款项,并与工人就支付欠薪的金额、方式等达成一致。最终,龙某某夫妇在亲人朋友帮助下,筹集到了款项。

陈某某筹集款项到位后,考虑到被欠薪的农民工大多在距离市区20多公里的安仁镇务工,来龙泉领取欠薪路途不便,于是决定赶赴安仁发放。为确保将欠薪发放到每一个劳动者手中,检察官制定了详细的工资发放方案,要求双方事先核对好相关金额,龙某某一方要准备足够现金,确保在当天能一次性发放到位。

发放过程中,不时有工人与陈某某握手、拥抱,嘘寒问暖,并邀请陈某某到其家中吃饭。这也表明,大多数工人已经谅解了曾经的“老板娘”。

回程的路上,陈某某对检察官说:“我们当时办厂失败,确实没钱,又不懂法,就想着一跑了之。经过这次教训,我明白了不支付劳动报酬不仅仅是欠钱不还那么简单,还涉嫌犯罪,以后再也不干这事了。在你们检察官的指导帮助下,今天把欠薪都还上了,也去除了我们夫妻俩的一块心病,真的十分感谢你们。”

龙泉是全省首批 “无欠薪”试点县(市、区),近年来,龙泉市检察院积极作为,全力助推打造“龙泉无欠薪”试点创建。在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中,始终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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