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應付職工薪酬-獎金”調節利潤

利用“應付職工薪酬-獎金”調節利潤

應付職工薪酬檢查的東西很多,今天主要簡單聊一聊獎金,獎金很容易被用來調節利潤。

我們知道,計提獎金一般會做如下分錄: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生產成本/在建工程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獎金

計提的獎金,如果計入了生產成本,後期會結轉到“庫存商品”,並隨著產品的銷售最終結轉至“主營業務成本”,如果計入在建工程,一般最終會通過累計折舊分攤到各期的損益,其他的計入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一般都會直接影響到當期的損益。因此,獎金這一塊,一般都會影響損益,而獎金很容易被用來調節利潤。舉個簡單的例子:

2017年,市場行情比較好,A公司利潤達標了,管理層不想要太多的利潤,想把一部分利潤“留到”2018年,這個時候,可能會採取的一種方式是在2017年計提當年獎金的時候,根據最終要實現的利潤金額,通過計提獎金的形式來調節利潤。比如管理層想把2017年的利潤往下調1000萬元,那通過一筆分錄就能達到結果:

借:管理費用等 1000萬元

貸:應付職工薪酬-獎金 1000萬元

一筆分錄,利潤一下子就減少了1000萬。等到2018年的時候,這1000萬元的獎金沒有發放,直接原分錄衝回:

借:管理費用等 -1000萬元

貸:應付職工薪酬-獎金 -1000萬元

可以看到,如果沒有經過審計調整的話,2017年的利潤一下子減少了1000萬元,而2018年的利潤一下就增加了1000萬元,管理層到了2018年年底的時候,又可以採用相同的手段對利潤進行調節…當然,調節利潤的時候,管理層一般不太可能用這麼1000萬元這麼“整”的金額,有時候會比較“狡猾”,比如當年實際應當計提的獎金為2500萬元,為了減少當年的利潤,根據利潤目標值,管理層可能在當年計提了比2500萬元還多一點的獎金且計提的獎金金額並非為整數(如35,120,450.78)。

獎金除了可以“減少”當期利潤,同樣也能“增加”當期利潤。如果當年業績不夠,管理層想要增加點利潤,也可以通過“獎金”的形式來操作。舉個例子,2018年,A公司預算的目標利潤總額是2000萬元,但是截至2018年11月份,A公司實現的利潤只有1200萬元,且A公司管理層預計12月份能夠實現的利潤總額200萬元,還有600萬元的利潤缺口,要達不到2000萬元的利潤總額,可能當年所有高管的獎金都會大打折扣,那這個時候咋辦呢?管理層可能會考慮的調節利潤方式之一:獎金。

方式一:假設2018年已經計提但尚未發放的所有管理層獎金是1500萬元(1500萬元為實際應當發放的獎金金額),那管理層可以通過沖回部分獎金的形式,達到調增利潤的結果: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 -600萬元

貸:應付職工薪酬-獎金 -600萬元

調節的這600萬元高管獎金等到找到合適的時機,再計提和發放給高管,反正很多事情都是內部管理層“拍板決定”的,很多公司的內控形同虛設,即便有些是上市公司。

方式二:2018年雖然業績不咋樣,但是管理層獎金還是要發的,假設實際需要發放的獎金還是有1500萬元,此時還沒計提。期末的時候,管理層可能實際計提的獎金沒有1500萬元,只計提了900萬元,這樣,600萬元的利潤就“調節”出來了。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 900萬元

貸:應付職工薪酬-獎金 900萬元

調節的這600萬元高管獎金,同樣可以找到合適的時機,再計提和發放,“還給”高管。

以上就是通過獎金來調整利潤的方式,我們都知道,由於企業職工人數一般都比較多,獎金計算的方式複雜多樣,而且還很可能受各種指標的影響,導致獎金的金額難以估計,通過“獎金”的形式來調節利潤無疑還是管理層比較喜歡的一種手段,因為它比較難核查,而且很容易,直接一筆分錄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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