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突发通知,准备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监控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境内所有银行的主管,中国人民银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商业银行,是国务院的下属部门。
所以说,这个新政非常重磅!释放了很多“重要信号”,与你息息相关,下面请看详细解读。
关于大额现金监管问题
1、大额现金监管,多少钱才算大额?
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
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是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
机智的你,此时一定想到了:把大金额拆分成几个小金额分别取出,不就可以绕过监管了?
所以,新政针对这种想法,有做补充说明:并须针对拆分、现金隐匿过账等规避监管、“伪大额现金交易”情形制定防范措施,既监测单笔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也监测多笔累计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
2、什么时候开始全面实施?
现在只是试点征求意见稿,下月通过后将启动,试点时间为2年,不排除会有扩大试点范围。
3、提现会变得困难吗?
不影响正常、合理的用现需要,但是要接受严格的审核、管理、登记。银行客户提取、存入起点金额之上的现金,应在办理业务时进行登记,要求企业提供规范的现金日记账。
银行新政释放四大重要信号
重大信号1:银行负责反偷逃税款监控
当前,非现金支付方式已经非常完善,但现金的用量需求却有增无减!为什么呢?仍有人心存侥幸,钻监管的空子!
“私户避税”、“现金发工资避个税”,在很长一段时间流行着,并且难以被发现和监管。银行的强势加入,可以说补齐了反偷逃税的最后一块拼图。
重大信号2:银税互动,信息共享
对于反偷逃税,相关部门肯定就是税局了。金税三期系统所提供的财务数据异常预警、接受和开具发票情况异常的预警,已经能发现99%偷税漏税企业的“踪影”,只不过这个“踪影”可能证据还不够充足。银行监管的配合再匹配相应申报数据,就可以精准锁定这个私户到底是谁在使用了。
通过数据监测,精准细分个人账户经营性收支来源与用途,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
案例延伸
个人账户收取营业款,逃税判3年
湖北省武汉经开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8)鄂0191刑初65号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黄某某担任本辖区京通某(武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该公司的经营管理。其指使该公司财务人员通过个人账户收取营业款项,再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方式逃避缴纳税款共计人民币1883018元,占该公司同期应缴纳税额的97.17%,且该公司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税款通知后仍未补缴税款。2017年11月6日,被告人黄某某被抓获。2018年4月9日,京通某(武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补缴税款人民币1825630元。
处罚决定:
一、被告人黄某某犯逃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
二、本案补缴税款人民币57388元,由本院发还税务机关。
重大信号3:行业秘密已不是秘密
批发零售、房地产、建筑、汽车销售四大行业被点名,如果你是这些行业里的人,应该很清楚这几个行业的“小秘密”,操作套路多,为什么要单独指出?就是因为秘密已经不再是秘密了,都知道你容易有问题。
重大信号4:非现金支付方式监控到位
“对于企业超出额度的取现业务,引导使用非现金支付方式。”
资金监管不再有盲区
中国人民银行除了监管各大银行外,早在2017年底,就把微信财付通、支付宝等国内持有支付牌照的第三方机构全部“收编”,资金监管覆盖第三方支付!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的金融数据,通通纳入监管,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可以最终追溯到资金的流向!而现在,现金支付监管也不再是“盲区”!
资金监管体系的建立,为下一步的税收征管做准备!
注意:可疑交易会被严查!
金融机构发现或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及其资产有违法嫌疑,或者发现客户试图进行的交易与洗钱、恐怖融资等犯罪活动相关,发生以上情况,不论所涉资金金额或者资产价值大小,应当提交可疑交易报告。
★企业涉及这6种情况要小心:
1、规模很小的企业,却搞出上千万的流水。
2、资金转入转出有异常,比如分批转入集中转出,或者集中转入分批转出。
3、经营范围或者经营业务,跟资金流向没关联度。
4、公户短期频繁且大额的给个人转账,或公户短期经常收到与业务无关联的个人汇款。
5、频繁开销户,并在销户前有大量资金活动。
6、闲置很久的账户,突然启用,并且有大量的资金活动。
最后,提醒各位老板、会计,一定要小心转账问题,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现在税局和银行信息同步,违规很容易被发现……想要节税应采取合法合规途径,而不是走私账逃税漏税!
归根到底,专业的事情应该交给专业的人士去办,企业需要找到一个经验丰富、效率高的专家团队,熟悉税务筹划方方面面的才可以达到大幅度减税的目标,省心更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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