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李雪紅遺願捐出眼角膜“獻給需要的人”

法官李雪紅遺願捐出眼角膜“獻給需要的人”

圖為法官李雪紅。武豔豔 攝

法官李雪红遗愿捐出眼角膜“献给需要的人”

圖為法官李雪紅和同事們。武豔豔 攝

法官李雪红遗愿捐出眼角膜“献给需要的人”

圖為李雪紅(中)與所結對幫扶的村民在一起。武豔豔 攝

2019年11月2日凌晨2點32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瑪納斯縣人民法院法官李雪紅因罹患疾病不幸去世,年僅49歲。

去世前,李雪紅表達了四個心願,“在自己生命的最後時刻,交齊最後一季度的黨費,不忘黨和國家的培養;喪事從簡,將骨灰撒入伴她畢生的瑪納斯河,以另一種方式回饋生養自己的‘母親’;身後穿著法官制服入葬,帶著她熱愛的事業,走向另一個世界;身故後捐獻遺體與器官,幫助那些病危患者重獲生命的希望。”

李雪紅去世前,悲痛的家人聯繫了紅十字眼組織庫的工作人員,按照她的遺願,將角膜“獻給需要的人”,這是李雪紅生前最後的遺願。

11月2日凌晨4時,在瑪納斯人民醫院急診手術室,新疆紅十字眼組織庫工作人員與醫護人員向李雪紅遺體三鞠躬,小心翼翼地將一對眼角膜組織取下。經過檢查,角膜透明清亮,質量良好,可以用於角膜移植手術。

瑪納斯縣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毛玲玲介紹:“李雪紅1992年進入法院工作。先做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後任民庭副庭長、行政庭庭長、審管辦主任、審委會委員。她立足審判崗位,在政治理論學習、司法業務歷練上發揮著共產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

該院黨組書記馬國棟稱讚李雪紅:“入職以來工作踏踏實實,任勞任怨,始終以共產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在平凡的崗位上勤勉敬業,清廉如水。工作27年來,視辦鐵案為法官天職,主審、參與審理各類案件3000餘件;經她主審的案件,沒有一起超審限,沒有一件改判,沒有一個當事人上訪。”

查出自己重病後,李雪紅從未向組織提出任何要求,請假單上寫的都是“事假”。今年6月,病情稍有好轉的她,不顧院領導和同事們的勸阻,堅持回到自己熱愛的工作崗位,堅持上班兩個多月。

“她生前兢兢業業,為民司法、公正辦案。即使到最後躺在病床上,也時刻掛牽著自己的本職業務,掛念著和她朝夕相處的同事們;她用實際行動詮釋了一名共產黨員的高尚品質。”該院院長王鉑對李雪紅的去世深感遺憾。

行政庭副庭長鄭光輝沉痛地說:“患病以來,她沒有放下工作,一方面帶病繼續和同事一起商討案件,努力工作。生命的最後時刻,主動繳納了最後一個季度的黨費,簽署了人體器官捐獻書。”

法官張浩說:“她將同事們為她籌集的17400元就醫善款轉用於公益救助,去幫助困難群眾,為大家樹立了榜樣。”

記者瞭解到,李雪紅珍愛法官職業,她以飽滿的工作熱情、紮實的工作作風,贏得了良好業績。榮立個人三等功、榮獲“巾幗建功立業崗位創新能手”、辦案能手、辦案標兵稱號;多次被評為優秀黨員和先進工作者。

把眼角膜“獻給需要的人”,讓光明得以延續,把光明留在人間。李雪紅病逝不久,她所捐出的其中一隻眼角膜已讓一名患者重現了光明。還有一隻眼角膜沒有找到接受捐獻的人。

接連幾天,愛心法官的感人事蹟在天山南北傳播,贏得了社會各界的一致點贊。949愛心獻血聯盟、烏魯木齊普瑞眼科醫院正在積極尋找,將另一隻眼角膜“獻給需要的人”,熱心的人們主動展開了愛心傳遞,參與到這場光明接力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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