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成立业委会很困难,已经是全国普遍现象,您认为根本原因是什么?

家有大米之日记


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这是由2003年国务院公布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该条例于2016年及2018年进行了两次修订。《条例》明确,小区业主应在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及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为什么业主委员会成立困难呢?可能主要有如下几个原因:一是目前的住宅小区交房时一般是由开发商自己的物业公司或者选定物业公司,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多数物业公司的服务基本上得到了大部分业主的认可,因此大多数业主对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不是十分的热心;二是业主的业主意识、公益意识不是很强,热衷于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个别业主往往出于私心,因而得不到广大业主的积极响应;三是主管部门态度不够积极主动,甚至有些拖泥带水;四是部分开发商态度消极,不太希望成立业主委员会。


小猪房论


业委会成立确实很困难。原因是多方面的:.①,业主的原因,业主二个字确包涵了多个人群。大部份人是两耳不闻门外事,一心干事业为家庭创收而忙,这些人要求花钱交费可以,但追求好环境高档次的幸福生活。即使物业工作做的不尽人意,但也能服从物业安排,支持物业的工作。②小区里有一部份爱算计的人,整天找物业的不足之处,最终目地是不交费或少交费。他们时常打业迷惹人的口号,以维权英雄自居,扇动一些贪图眼前利益,贪小便宜的人同物业斗,爭利益,为了达到不可告人的目地,抺黑物业,栽脏物业,他们为了私利,赶走物业。明着说召开业主大会,实际上召集了几个相同观点的人,举举手就成了业委会,说业主自治,实际上他们自己自治。说业主自管,实际上他自己管,说物业收费高,他们比物业收费还高,说物业服务不好,其实他们比物业还不好。说物业侵吞业主收益,他们比物业还利害。上面说的第一种人,对小区的事,自己没精力管,不插手,不表态,和事佬,与事无爭,小区有人管就好,啥业主大会,即不热心,又不参遇,大家咋说咋办。这也使第二种人有了施展才能的机会,是这些人把小区当成了个人的小金库,自家的生意。

社区对小区的态度,有网格员及时贯彻上级领导的指示安排。小区有人管就行,业主有反映问题的,以小区安定为前提,业主没有热心人奉献公益事业,社区也没办法指派谁成立筹备组,所以小区成立业委会难。

现在成立业委会很难,还在于业主对物业的误会太深,如业主不交费,业主聚众堵大门,聚众打砸物业设备,业主认为维权有理。理直气状,违法违规无人追究,媒体助推业主问这合不合理,那合不合法。很多小区业委会在把赶走物业当做中心工作,这样物业不支持成立业委会也是顺理成章的事,社区街道也知道市场经济规则不可违背,物业亏损不行,业主不交费又打着维护的旗号,对谁能代表业主的心声又不好界定,小区为稳求稳是各级领导的心态而不会热心组织召开业大会,或说召开业主大会的条件时机不够成熟。召开业主大会必须是有一部份热心公益事业,大公无私,乐于奉献,且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组织领导能力,前提还要是尊纪守法的执行者。

新闻媒体为了博得新闻效应,在对物业行业极不专业的情况下报道小区事件,使物业工作出现困境,使社区,街道也避而远之。问题出在业主利益,物业维护的是全体业主的根本利益,而个别业主向媒体报料多是个人诉求,又如:物业服务的是物业专业方面的服务,业主要求的全方位的为业主服务等问题。在这种环境下,召开所谓的业主大会只能把小区带上不归路。举个事例吧,我市有个还建小区,物业费定价偏低,业主对物业的要求过高,世上本就没有物美价廉的事,业主说物业服务不到位,物业说业主不交费,物业经营困难,经费紧张,物业要提费。业主不同意。物业对电梯维护电费支付困难,物业没办法电梯只好部份停运。记者来了,各说各个理,明摆着业主不交费违背物管条例,物业也明摆着停电梯不对。物业面对电视录像,很痛快的把电梯送上了电,业主胜利了。很快物业撤走了,电视台记者,律师都赶到了,面对小区的全部电梯的停运,谁又有立竿见影的好办法呢?.

如果电视报道专业一点,客观一点,深入细緻的报道小区,发动全体业主共同讨论,提倡换位思考,缩小矛盾。可能不会出现不该出现的结局。

老物业走了,新物业同样怕亏损。没有业委会,物业如何进驻小区。小区召开真正意义上的业主大会是多么重要。业主像一盘散沙,缺泛粘合剂把业主织织起来,这就是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必须在党和政府的监督领导下举行和开展活动。象战争年代支部建在连队一样。小区要安宁就必须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必须是党员干部为主,以身做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街道社区的党建工作要把小区纳于工作范围,形成至下而上的糸统党的组织体系,发挥党员在小区内先锋作用。


手机用户6l700655261


可行!太可行了!!坚决支持取缔物业!!!取消物业费、回归街道居委会管理!现在的街道社区的组织机构人员臃肿,重新优化完全能更好的为小区居民服务!广大纳税人的钱不能白养他们!居民也能减轻负担,同时也能具体感受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越性!国家何乐而不为呢?...不为,就是有阻力!就是有人做梗,就是有利益集团捣乱!城管、物业的出现本身就是社会的怪胎,就不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产物,物业法也是恶法,本来国家的基层组织街道居委会管理工作做的很好,成绩大家心里都有数,不容否定!一切向钱看之后,各种怪胎滋生,但都有一个共同点,都是以收刮民脂民膏为目的巧立各种名目坑民!不念一点初心!本来所谓城管、物业的都是街道居委会的职能之一而且做的很好,非要瞎改。


用户2910735612626


成立业委会不难,难的是按物业条例规定要在办事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大会产生业委会,说白了业委会成员由办事处推荐,业主只有举手表决的份儿。之所以难成立,其实就是办事处与参与的业主们就业委会成员问题没有搭成妥协。你办事处确定候选人,我业主们就偏不投这些人的票,业主推荐候选人,我办事处不参加大会,并以程序不合法为由拒绝承认选出的业委会,也不备案。这双方扯皮业委会就难以成立。


手机用户58613455986


很简单,一人难合百人意噻!不管是张三李四王麻子中的哪一个来当业委会成员,其他的人都有不同意见。我们还房每一栋楼都有一个楼长,这些楼长都是每一栋楼里的“犟拐拐”来担任,也就是“刺儿头”,他们自己没有当楼长之前,对谁当楼长都有意见,那是天天吵闹,把一个个楼长都赶下台以后,他们终于如愿以偿地当上了这个“官”……很快,他们当上楼长以后,才发现自己又成了挨骂的对象,那是这个人有这样的意见,那个人有那样的意见,把楼长们骂得哟,都成了过街老鼠……这下子他们才后悔了,才明白了“高处不胜寒”的道理呀!所以个人认为,选业委会成员和选楼长是一个道理,谁来都有人会不满意。


凤146983974


小区业主委员会难,关键是社区配套管理服务错施跟不上小区建设需要而造成的。就500户的小区而言,各住户来自四面八方,有当官、有退休的↘有白天上班、有晚上班,有来自农村、还有住户出租的等人员,如召开小区业主会义,每次只要得到40%住户,说明不错了,在选举业主委员时最难的是; 一是业委会人员无报酬,无私奉献的人少。二是精力充沛的人都在上班。三是住户要求不一,物业管理费难收,所以造成难也成立。只有按《条例》《法律》《法规》建业以社区为指导,以小区为单位建立党支部,由党支部为核心成业业委会,由住户业主制定管理办法,由业委具体执行,形成自我管理自我发展,才能有效


李好飞狐


不用问!难道你生活在真空中吗?现在的业主素质怎么样看下你所在的小区就明白了!

我自己的房子大部分是教师,老一点的政府公务员,区政府原来还有部门管理物业,收费用也合理,我家是一户一梯,生活起来心里舒服,没有业委会也很好!去年儿媳生孙子时我们就搬到十年前卖的房子,那个人员结构之复杂、想法之多、个性特点又突出、拒交物管费的、把公共绿地围起来种花种菜的丶破坏电梯的、为争车位打架的等等。业委会不是政府治权组织,服务难以适应千奇百怪的人,费力不讨好,年青人工作忙请都不一定来,退休的老人哪有这精力去应付五花八门的人?


剑客醉酒


小区业委会成立艰难涉及到社会分工,而现代社会的分工越来越精细化,面临生存生活的负担,人人在追求高薪水高福利而且不愿有太多的麻烦和负担。很遗憾,管理服务居民小区没有太多的大事儿,基本上是繁重的琐事小事,担任业委会成员有没有薪水福利都要应对婆婆妈妈的琐碎的小事,工作量太大,业委会成员实在没有多的精力干别的了,比方上班或者做生意,光是小区的事儿足够把工作时间全占了。不是专业不专业,而是必须要专门当业委会,没时间没精力干别的了。更要命的是收物业费,别意淫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就能到收多少物业费,用别的手段业委会马上会和物业一样成为人人喊打的“黑社会”,费力不讨好,没几个人愿意参加业委会。建议还是让物业来管理小区吧,注意了,管理分“管”和“理”,物业不讲理该滚蛋,业主不讲理最好也滚蛋,物业要真是黑社会,黑社会想让人闭嘴交钱有多大难度?可物业现如今是人人喊打的“黑社会”,看来物业不但不是黑社会还是好捏巴的软柿子


立志成虫


我国下设的街道社区和公安派出所就是维护社会治安,居民管理的。如果任由乱七八糟的个人团体,那就不是社会主义体制了。唯有资本主义社会才那样做。因为,有钱人可以雇保镖,保安和保姆,维护自家的安全卫生。可现在在中国,却出现了如此多的扰乱社会正常秩序和危害人民生活的乱象。作为执政者,难道不该反思吗?喊着“平安,中国",但从如此多的乱象表明,中国根本就不平安。外有列强凌辱,内有鼠摸狗盗,如此下去,怎么得了。难道这就是所谓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吗?一个好好的社会主义新中国,被搞成现在这个样子,岂不是另中国人民寒心吗!


用户8682853046527


《物业法》规定不明确!应该规定入住率超50%或交付使用满两年前期物业自动终结,居委会在前期物业终结前三个月组织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未选举产生的,办事处与居委会相关领导给予降职降级与行政处分处理!这样业主委员会必定不会选不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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