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2021年宿遷全市佈局20家科技綜合體

期待!

到2021年,宿遷全市佈局20家科技綜合體!

到2021年,宿遷全市佈局科技綜合體20家,投入使用面積100萬平方米;建設研發機構總數100家,引進高層次人才200名,入孵科技型企業600家,轉化科技成果400項,申請發明專利400件……快來看看!

宿遷市科技綜合體建設三年行動計劃

為加快我市科技綜合體建設,依據《關於加快宿遷市科技綜合體建設的指導意見》,特制訂如下科技綜合體建設行動計劃(2019—2021年)。

一、工作目標

2019年,全市佈局建設科技綜合體20家;各縣區在中心城區啟動建設1個面積不少於3萬平方米的科技綜合體;全市利用現有創新創業載體,建成14萬平方米,簽約各類研發機構28家,入孵科技型企業70家,入駐科技服務機構28家。 到2020年,全市進一步提升完善科技綜合體20家;投入使用面積60萬平方米;建有各類研發機構60家;引進高層次人才120名;入孵科技型企業400家;轉化科技成果200項;申請發明專利200項。 到2021年,全市建成空間佈局合理、功能層次明晰、支撐作用顯著、創新鏈條完整、特色優勢鮮明的科技綜合體20家,投入使用面積100萬平方米;建有各類研發機構100家;引進高層次人才200名;入孵科技型企業600家;轉化科技成果400項;申請發明專利400項。

二、重點任務

(一)注重頂層設計,佈局建設一批科技綜合體

1.聚焦“5+4”產業新體系構建,主動佈局新建一批科技綜合體;推動傳統主導產業全產業鏈重構升級,實現傳統塊狀經濟向現代產業集群轉型升級;引進培育新興產業發展壯大,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新動能。(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各功能區管委會)

2.聚焦現有載體提升,改建一批科技綜合體。對現有科技園區、空置商業辦公集中區等載體,按照科技綜合體建設要求,補短板強弱項,完善功能,實現現有資源的高效利用。(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各功能區管委會)

3.強化保障機制。各地統籌新增用地計劃指標、存量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做好對科技綜合體建設用地保障工作。對利用原有建築用於科技綜合體的,在符合規劃的前提下,可以按幢或層等有固定界限的部分為基本單元進行產權登記並出租或轉讓;如涉及土地用途改變的,按有關規定辦理用地手續。(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各功能區管委會,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二)強化要素集聚,實現政產研金介五位一體

1.加快創新研發資源集聚。聚焦重點產業領域,佈局建設省、市級產業研究院、重點實驗室、院士工作站、企業研究院等重大研發機構,支持產業導向的前沿性原創研究;圍繞關鍵共性技術研發攻關,支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技術中心等企業研發機構,支持與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緊密型產學研合作機制;圍繞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強化科技綜合體承接功能,打造科技成果轉化高地。(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各功能區管委會,市科技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提速科技創業載體建設。以增強科技載體孵化能力為核心,通過市場化機制、專業化服務和資本化途徑,建設從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到科技產業園區的科技孵化全鏈條,實現從團隊孵化到企業孵化再到產業孵化的一體化服務。(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各功能區管委會,市科技局)

3.提升科技金融支撐能力。引導投資機構在科技綜合體內設立投資基金,投資科技創新創業項目;鼓勵科技綜合體在提供一般性增值服務的同時,以股權投資等方式與創業企業建立股權關係,實現科技載體與創業企業共同成長。大力推廣“蘇科貸”、“人才貸”等科技金融產品,對標科創板、創業板、“新三板”、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等多層次資本市場,加強上市培育輔導,加快科技企業上市步伐。(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各功能區管委會,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4.加強創新人才引進培養。引進一批領軍人才、創新團隊,服務傳統產業升級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培養一批貫通產學研合作鏈條的技術開發和成果轉化的本土人才。引導創業投資、天使投資、股權投資等參與科技綜合體建設,開拓集智創新、融資創業的有效途徑。(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各功能區管委會,市委組織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5.開放共享重大科技資源。運用“互聯網+政務服務”,完善科技創新服務平臺開放共享,將公共財政支持的原值50萬元以上重大科研儀器設施全部納入對外開放共享範圍。深入實施科技創新券制度,支持各類研發機構提供合作研發、委託開發、研發設計、檢驗檢測、標準信息等創新服務,降低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成本。(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

6.加速科技服務業發展。堅持產業鏈與服務鏈融合,大力發展技術轉移、檢驗檢測、科技金融、知識產權等專業科技服務和綜合科技服務,按照政府扶持機構、機構服務企業模式,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培育一批專業服務機構,提升科技服務業對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的支撐能力。(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各功能區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

(三)創新管理模式,形成良性循環的發展格局

1.探索建設運行新機制。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科技綜合體建設;積極探索市場化運行管理機制,按照政府和社會相結合的原則,建立股份制、理事會制等多種市場化運營模式;鼓勵行業協會、龍頭企業或第三方專業化運行公司,成立專業化管理隊伍,實施投管分離、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實現自我造血、自我發展。(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各功能區管委會,市科技局)

2.靠前服務打造最優營商環境。探索科技綜合體內營商微環境,優化幫辦流程,減少辦事環節;主動服務各類主體,及時梳理、推動解決企業個性化需求,化解存在風險隱患,確保高層次人才和創新項目引得來、留得住、育得好。(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行政審批局、市市場監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科學規劃建設

圍繞“5+4”產業新體系構建,各縣區、功能區對所有新建改建的科技綜合體進行分析論證,明晰產業定位、功能定位、建設目標,排出路線圖和時間表,防止重複建設和低水平同質化競爭。 (二)集成政策支持 各縣區、各功能區政府制訂扶持政策,統籌有關科技、人才、財政、土地等資源,合力推進科技綜合體發展;科技綜合體內的研發機構、科技公共服務平臺、科技企業孵化器、科技服務機構優先享受《關於推進科技創新引領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宿發〔2018〕21號)、《關於強化高質量發展人才引領的實施意見》(宿辦發〔2018〕78號)和縣區相關政策。 (三)強化認定考核 2021年,市科技創新工作領導小組對縣區科技綜合體三年建設進行綜合考核,前三名分別給予1000萬元、600萬元、400萬元獎勵。

附件:1.2019年科技綜合體建設目標任務分解表

2.2020年科技綜合體建設目標任務分解表

3.2021年科技綜合體建設目標任務分解表

宿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10月28日

科技綜合體建設目標任務分解表

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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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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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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