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再融資“鬆綁”:或取消連續2年盈利條件

本報記者 董曙光 北京報道

11月8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介紹,證監會就創業板再融資規則辦法徵求意見。

此次創業板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取消創業板發行股票連續2年盈利的條件;優化非公開發行的公開安排,支持上市公司引入戰略投資者;調整定價鎖定機制,由36個月和12個月縮短至18個月和6個月,不受減持規則限制;適當延長批文有效期,從6個月延長至12個月等。

據悉,規則適用方面,修改後的再融資規則發佈施行時,再融資申請已經取得核准批覆的適用修改之前的相關規則。尚未取得核准批覆的,適用修改之後的新規則。

對於徵求意見的內容,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向《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創業板新政可以從兩個方面解讀:一是為創業板上市公司的再融資鬆綁,包括股票融資和債券融資,都同時在鬆綁。二是為創業板註冊制改革提供一個寬鬆的環境,同時表現了一種創業板改革的包容性。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創業板再融資修訂,將調整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定價和鎖定機制,將發行價格不得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股票均價的“9折”改為“8折”。將鎖定期由現在的36個月和12個月,分別縮短至18個月和6個月,而且不適用減持規則相關限制。

“就縮短鎖定期來講,其實是為了方便投資者的退出,也是為了給創業板的上市公司財務投資者或者小股東提供一個更加便利的退出機制,這也體現出監管的包容性。”董登新認為,從創業板新政來講,應該說是釋放出創業板改革的一個大方向。整體來講,一是體現包容性,二是放鬆行政管制,三是鼓勵創業板上市公司的再融資。

“目前新三板改革,科創板推出,創業板也要改革。”中國國際科促會理事布娜新向記者表示,交易所之間競爭會越來越激烈,新政對企業利好,對創業者也是利好。

在布娜新看來,競爭激烈,對企業有好處,打破企業上市門檻,才會有好企業來。

記者注意到,11月初,深交所先後三次召開黨委會議、黨委中心組學習會議和中層以上幹部會議。深交所表示,加快推進包括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完善深市產品體系、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等重點改革任務落地實施。

會議指出,推進全面深化資本市場改革,放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體框架中思考、謀劃和推動,按照“四個敬畏”“一個合力”工作要求,加快推進包括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完善深市產品體系、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等重點改革任務落地實施,把學習貫徹全會精神轉化為推動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的強大動力。

會議要求,完善制度體系,夯實市場運行基礎。堅持依法治市、依法治所,持續提升交易所規範治理水平,堅決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增強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建設與先行示範區相匹配的一流交易所市場。持續優化交易所自律監管規則體系,完善投資者保護制度,進一步補齊制度短板,推動交易所制度規則體系現代化和執行能力現代化,大力推進監管公開,打造透明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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