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延吉市事業單位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發布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關於全面建立和進一步完善全省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制度的意見》(吉政辦發〔2010〕16號)、《關於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3號)、《關於進一步擴大(市、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管理權限的通知》(吉人社聯字〔2018〕26號)和《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徵兵工作的意見》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延吉市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9年延吉市事業單位擬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0人,具體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2019年延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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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身體健康,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一般應在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1983年11月6日至2001年11月6日期間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崗位要求確定。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11月6日(以本人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年齡、學歷、專業等其它條件,詳見《2019年延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於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並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4.在讀的非2019年畢業生(2020年1月1日後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不視為2019年畢業生。同時,全日制在讀的非2019年畢業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5.現役軍人;
6.“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等未達到現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7.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迴避情形
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不得報考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或者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崗位。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本次考試採取現場報名方式。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9年11月13日至11月14日,9:00—15:00。
報名地點:延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
(三)報名要求
報名者(委託代理人)報名時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退伍證、《自主就業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審核表》(附件3)及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複印件一式1份,以及《2019年延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報名時須同時提交紙質版和電子版,紙質版要求用A4紙打印,粘貼近期(6個月內)紅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尺寸2.5CM×3.5CM)、電子版1寸彩色照片(像素約295×413,格式JPG)。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留學歸國人員應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工作經歷審核要求。工作經歷是指在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參加工作的經歷(在編人員主要是審核檔案中年度考核表、聘用合同、工資核定表等資料,三者有其一即可;非在編人員主要審核在工作單位的參保記錄(證明)、與用人單位簽訂人社部門備案的勞動合同,工作經歷時間截止到2019年11月13日前連續工作滿2年以上,二者有其一即可。)其中,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工作以後脫產學習(如全日制研究生)也不作為工作經歷時間進行累計。
(四)資格審查與繳費
專業條件主要依據教育部門專業目錄審核,專業目錄未涵蓋的專業,根據實際情況由有關方面共同研究確認,資格審查結果現場確認。
通過資格審查考生現場進行繳費,繳費標準為每人60元。
(五)准考證發放
考生准考證由延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發放,發放時間為11月16日9:00—15:00,發放地點與報名地點一致。
(六)開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
(七)有關規定
本次考試只允許每名考生報考1個崗位,報考多個崗位的,一律視為無效並取消其報考資格。
四、招聘考試
考試採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筆試採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100分,不設及格分數線。
筆試試卷採用客觀題、使用標準化答題卡,考生使用2B鉛筆塗卡作答,讀卡機閱卷。本次考試不接受考試成績複核申請(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除外)。
筆試科目為《通用知識》(《通用知識》考試大綱詳見附件4)。
筆試時間為11月17日上午8:30至10:00,筆試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准考證》。考生考試時須攜帶《准考證》、身份證(同報名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進入考場。每名考生需自備黑色碳素筆或中性筆、2B鉛筆和橡皮。
根據《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徵兵工作的意見》(吉政發〔2016〕25號)精神,對符合在我省參軍入伍並服役期滿、退出現役,且符合報考條件的自主就業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經相關部門審核通過後,對符合加分條件的,在筆試初始成績的基礎上加5分,並在延吉市人才服務中心網站進行公示。
(二)面試
筆試結束後,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參考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如多人筆試成績相同且同時進入1:3比例的,一併進入面試。具體面試時間、地點、方式,詳見延吉市人才服務中心網站發佈的《2019年延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通知》。
面試資格條件複審,由延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面試前進行。資格條件複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准考證、畢業證、學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經複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談和專業技能操作等方式進行,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及格線60分。考生面試順序通過現場抽籤決定,考官現場打分,成績現場公佈。
(三)考試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及格線60分,其中筆試成績佔40%、面試成績佔60%;免筆試崗位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及格線60分。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五、體檢
面試結束後,延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考試總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考試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體檢工作由延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相應體檢人選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其擬聘用人選資格,並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延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並在該崗位考試總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延吉市人才服務中心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公示期內,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資格的,產生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因考生本人自動放棄產生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公示期結束後,無論何種原因取消聘用資格的,均不再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並做出結論後決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的,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由延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2019年延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紀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筆試、證件審核、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同時,對於公開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十、信息發佈及政策諮詢
延吉新聞網(http://www.yanjinews.com/)和延吉市人才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yjrc.net.cn/)為本次公告的發佈網站。
延吉市人才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yjrc.net.cn/)為本次招聘考試的工作網站,相關表格請從本網站下載,有關招聘事項及各種通知等信息,均通過工作網站進行發佈,請考生注意查詢。組織部門不會電話另行通知,凡未按規定時間參加相關組織程序的,均視為自動放棄。
諮詢電話:0433-4303535、0433-2368147
本次考試各級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和考試機構,不指定考試複習資料,不舉辦、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通用知識》複習大綱詳見(附件4),考生可自行下載。
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
延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11月6日
2019年雙遼市公開選調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視野,把各方面優秀人才集聚到雙遼市改革發展穩定的各項事業中來,經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公開面向雙遼市事業單位(差額撥款、自收自支事業編制人員)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為確保選調工作順利進行,參照《吉林省公開遴選公務員實施細則(試行)》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公告。
一、選調職位與計劃
本次共面向全市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36名。具體詳見《2019年雙遼市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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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選調原則及方式
公開選調工作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能力素質與職位要求相適應,採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選拔方式進行。
三、組織領導
本次選調工作在考試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進行,由雙遼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選調單位部門負責相關工作。
四、報名範圍與條件
(一)報名範圍
雙遼市差額撥款或自收自支的在編在崗事業單位人員。
(二)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勤奮敬業,工作能力強,業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
3.上一年年度考核合格等次及以上;
4.符合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5.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條件;
6.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附件2),基層單位工作人員需本單位與主管部門同時加蓋公章。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在涉及國家安全、重要機密等特殊職位上任職或離開上述職位不滿解密期限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5.在最近3年公開選調中,參加現場資格審查後無故放棄或違反考試紀律處於禁考期的;
6.未達到所在事業單位現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7.長期請病事假不能正常工作的;
8.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轉任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職位;
9.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10.法律、法規規定的不適宜參加選調的其他有關情形。
(四)其他注意事項
本次選調工作中涉及工作年限、年齡、文化程度等計算,截止時間均為2019年10月31日。
五、報名方式:
本次公開選調報名方式為現場報名。待報名人員通過資格審查後,統一發放准考證。
(一)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11月8日上午8:30—11:30。
2.報名地點:雙遼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大廳(北側大廳)。
3.報名要求:報考人員自行登錄“雙遼市人民政府網”下載《2019年雙遼市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並如實填寫。
(二)資格審查
考生需將填寫好的《報名表》和本人身份證、畢業證、經市人社局核定的工資核定表原件及複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紅底二寸證件照(電子版:像素為358*441,jpg格式,大小為100Kb以下,文件名為考生本人身份證號,U盤自備),由報考本人送至報名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核。選調單位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選調公告》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予以簽字蓋章確認。
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改報其他職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可報考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職位。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的全部過程,對報考者隱瞞個人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者選調資格。
(三)本次考試均不設開考比例
(四)領取准考證
具體領取准考證時間在“雙遼市人民政府網”上予以公告。
(五)相關事項
考生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
六、考試安排:
(一)筆試
筆試採取閉卷方式進行。
1.筆試科目及分值
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測試》(通用知識、專業知識各佔50%,部分科目只考通用知識,具體詳見附件1),滿分100分。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准考證》。
2.筆試成績公佈
筆試成績於筆試結束後在“雙遼市人民政府網”上予以公告,同時公佈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二)面試
1.面試人選的確定
面試人選按擬選調崗位1:3的比例進入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人選的最後一名出現筆試成績並列的,同時參加面試;若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報考人數進入面試。
2.面試內容
面試採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重點測試應試者的專業素質、業務水平、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問題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面試時間及地點在“雙遼市人民政府網”上予以公告。
七、選調總成績計算方式
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總成績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低於及格線的考生,不得作為擬聘人選。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捨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數字。報考人員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並列的,以面試成績高者進入下一環節。
八、考察
由人社局及選調部門組織實施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政治品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現實表現、工作業績以及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和選調後是否構成迴避關係等方面的情況。考察時要認真查閱檔案及有關資料,進一步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九、公示
經考察合格人員名單將在“雙遼市人民政府網”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舉報並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選調的,取消選調資格。一時尚難查實的,待查實並做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同意選調。
十、辦理調動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人員,接受培訓後上崗工作。實行半年試用期,試用期間在原單位待遇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調入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十一、紀律與監督
公開選調工作是選拔人才的重要渠道,政策性強,影響面廣,必須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若有違反紀律的,一經查實,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本次選調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
十二、選調工作未盡事宜或出現特殊情況,由考試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有關公開選調公告(補充公告)通過雙遼市人民政府網站進行發佈,請注意查詢
十三、政策諮詢電話
雙遼市政務服務和數字化建設管理局:0434-7223282
雙遼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434-7223162
雙遼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0434-7223164
雙遼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0434-6030007
雙遼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0434-7222794
共青團雙遼市委員會:0434-7222407
中共雙遼市委宣傳部:0434-7665850
雙遼市婦女聯合會:0434-7222104
雙遼市應急管理局:0434-7201177
雙遼市交通運輸局:0434-7222245
雙遼市審計局:0434-7212009
雙遼市財政局:0434-7234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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