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農企業貸款難:如何破解“企業越大死得越快”困境

在脫貧攻堅、鄉村振興過程中,涉農企業發揮著十分關鍵的作用。近年來,中央和部委多次下發文件,在稅收、融資等方面支持涉農企業健康發展。但半月談記者採訪瞭解到,不少農業合作社、扶貧企業在發展和壯大過程中出現資金短缺問題時,仍因農業風險高、可抵押物少等,面臨貸款難困境。業內人士和相關企業建議,金融機構應創新涉農服務,開發更多靈活的金融產品,助推涉農企業發展壯大。

受困融資難,部分涉農扶貧企業苦熬

華南某山區一家經營種養農場的負責人李某告訴半月談記者,幾年前,她將廣州的3套房產賣了後,湊齊1000多萬元,成立種養農場。農場也積極參與當地扶貧,不僅一些合作養殖戶就是貧困戶,而且農場也有部分扶貧分紅項目。

李某說,為將農場做大做強,她已在廣州開了一家飯店作為農場的終端消費平臺,效果非常好。目前農場正計劃拓展連鎖飯店數量,並擴大種養規模,但面臨資金壓力,去銀行貸款只能貸到幾十萬元,對農場壯大起不了大的作用。

一家從事玉竹種植的涉農扶貧企業存在同樣問題。半月談記者瞭解到,該企業投入幾百萬元種植玉竹,也積極參與扶貧,其中有300萬元的投資還是產業扶貧的入股資金,有30多名貧困戶參與務工。

該企業負責人梁某說,玉竹生長週期長,3年收成一次,但因扶貧入股每年需要分紅,企業壓力較大,需要擴大種植規模,才有盈利空間。企業目前計劃擴大種植規模,但需要1000萬元左右貸款,當地銀行也多次考察,一直沒有成功。

一家主要從事蔬菜種植的企業負責人劉某告訴半月談記者,他們採取“企業+合作社+農戶”模式運營,不少貧困戶參與企業蔬菜種植。但因蔬菜主要賣到大型超市、電商平臺等渠道,押貨款問題也讓企業面臨資金壓力。

“企業做得越大,可能死得越快。”劉某說,因為押貨款期限,企業生產的農產品賣出去後,買家一般幾個月才會付貨款,但企業卻需要及時給農戶付銷售資金,要是拖欠久了,農戶肯定不會再種,導致失去貨源,企業很快也會垮掉。劉某說,他們目前面臨很大的資金壓力,正在想辦法貸款,但銀行額度很低,只能貸到100萬元,而他們的資金缺口到明年底可能接近2億元。

放款涉農企業,金融機構有顧慮

一些企業負責人和相關幹部告訴半月談記者,農業是風險較高的行業,投入與產出之間並非絕對正比關係,客觀存在的自然風險、市場不可預測等因素,導致資本對涉農企業很謹慎,涉農企業不是銀行這樣的營利機構天然追逐的對象。

“涉農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面臨各種風險,尤其是不可控的自然災害和市場風險,是懸在涉農企業頭上的兩把‘達摩克利斯之劍’。”一位從事多年農村工作的基層幹部說,銀行本質上是金融產業,銀行放貸時,也會考慮到這些客觀不利因素,以免銀行放出的貸款成為呆賬、壞賬。

一些涉農企業反映,這也造成一種錯位現象:銀行在開展業務時,往往尋找發展良性的企業,但這些發展很好的企業,可能不需要金融支持;而急需錢的企業,銀行又擔心造成不良貸款,不敢放貸。

除農業本身高風險特點外,農業在金融市場上也不具有可抵押物的優勢。一些涉農企業負責人反映,他們在融資發展過程中,缺乏合適的抵押物進行抵押貸款。一些農場雖然流轉了不少用於種養經營的土地,但這些土地並不能作為抵押物;涉農企業產出的動植物,如果作為抵押物,在不同時期的價值不一樣,銀行既難評估,而且也很難管理經營這些動植物。

“我的農場有5萬多隻雞,目前這些雞的市場價是200元左右一隻,光這5萬隻雞,差不多就有1000萬元價值,還不包括雞蛋等農場其他產品。”李某說,這些農產品與工業產品不一樣,一些工廠設備和生產的產品都可用於抵押,但農產品因為存在風險,即使有1000萬元的價值,銀行也不會這麼評估。

“從大趨勢看,銀行現在肯定是支持涉農貸款,但到貸款行為時,需要具體分析。”一位涉農銀行員工說,銀行放貸既要看企業的經營情況,瞭解企業發展實力,也需要合適抵押物。涉農企業借貸發展,本質上也是一種投資,銀行需要考慮其中存在的各類風險。

有銀行員工表示,貸款門檻並不是針對農業,工業也是這樣,企業也要按照自己的實力合理制定借貸計劃。

開發更加靈活的金融產品

半月談記者採訪瞭解到,一些涉農企業自身實力有限,往往是有貸款扶持就能活下來,不斷擴大產能,成長為龍頭企業。而一旦沒有貸款,或缺乏資金支持,這些企業資金鍊就會斷裂,並引發多米諾骨牌效應。一些企業,特別是涉農扶貧企業如果垮了,不僅會影響農戶生計,對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戰略也會帶來負面影響。

事實上,為推動農業現代化和產業化發展,國家出臺了多項政策,積極為涉農企業“輸氧供血”,解決融資難題。

2019年初,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財政部、農業農村部聯合印發了《關於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指導意見》,指出要健全適合鄉村振興發展的金融服務組織體系,積極引導涉農金融機構迴歸本源,圍繞農業農村抵質押物、金融機構內部信貸管理機制、新技術應用推廣等,強化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

“農業畢竟與工業不一樣,希望金融機構能更多考慮農業本身的特點,從農業發展實際出發,創新涉農相關金融服務,幫助企業發展壯大。”一名基層幹部說。

粵北一位合作社負責人建議,金融機構在開發農業相關金融產品時,應該考慮將更多涉農資產納入抵押物範疇,積極拓寬抵押物範圍,並適當提高貸款額度。

一些涉農企業負責人希望,政府可以發揮更多作用,例如為一些發展勢頭好的涉農企業進行信譽評估擔保,擔保要素主要看這些企業歷年的誠信度、企業所生產產品及企業在供銷渠道上的市場表現等。

有專家建議,鼓勵和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牽頭,組建擔保機構或者設立互助擔保基金。充分發揮政策性銀行的功能作用,對民族貧困地區涉農企業貸款給予利率優惠,加大貸款貼息支持力度,鼓勵企業利用資本市場融資推動產業發展。(記者 李雄鷹)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