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座︱王笛:如何利用資料研究中國的祕密社會?

2019年10月28日,王笛教授受邀在中央民族大學文華樓一層報告廳做了題為“文本、語言、歷史:中國秘密社會研究的資料解讀”的精彩講座。王笛教授在講座中主要結合自身對秘密組織——袍哥的研究,與大家分享瞭如何利用研究材料的經驗。

讲座︱王笛:如何利用资料研究中国的秘密社会?

崔岷教授(左)與王笛教授(右)

王笛教授指出,最近二三十年經常提到的新文化史,它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開拓了資料的來源。在新文化史的影響下,大家對史料的認識發生了很大改變。在材料的使用上,我們不再僅侷限於如檔案、官方文獻這樣的傳統史料,而是更多地以多學科的視野使用小說、詩歌等之前並不被視為史料的材料。那麼無論是傳統史料,還是其他材料,他們到底應該怎麼被解讀與利用呢?在《袍哥:1940年代川西鄉村的暴力與秩序》這本書的撰寫過程中,王笛教授就在不斷地思考這個問題。

我們所說的歷史其實分為兩種:一種是歷史本身。這種“歷史”,過去了就是過去了。正如這場講座,對於明天來說,它雖然已經過去,但它卻的的確確存在過。另一種“歷史”是指我們根據現存資料建構的歷史,即我們以今天的眼光來認識、展示過去的事情,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對歷史進行研究。其實,我們所做的研究與第一種“歷史”是有相當大差別的。因為我們從今天來看歷史,只能看到歷史上留下的非常有限的資料並對它產生認識與解讀。無論是古代、近代、現代還是昨天,每天發生了多少事情?但是能夠記載下來、留下來,能夠供後人研究的資料又有多少?可能只佔真實發生過的事的百分之一甚至千分之一甚至更少。今天發生了這麼多事情,可記錄下來的卻是了了。當幾十年、幾百年後的歷史學家來想象今天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時,他們所理解的和我們的歷史和我們生活的時代的真實面貌,一定是差距巨大的。我們要認識到這種侷限性。

眾所周知,袍哥這個群體從1950年就消失了,他們沒法發出自己的聲音,我們對袍哥的認識,也基本上只能依靠歷史上保存下來的資料。這個組織存在了幾百年的時間,留下的資料卻非常少。當我們使用這些有限的史料作為研究秘密社會唯一依據的時候,應該反思我們到底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現秘密社會的真實歷史。雖然有民國時期留下的私人文獻、日記、地方誌和私家記錄等材料,但我們目前還是以官方檔案為主。官方檔案只是從清初到現在的三百多年的時間內,政府和精英對袍哥形象的塑造的一部分。這種塑造使我們對這個集團的觀察經常只是從資料記錄者的角度出發,必然妨礙了我們對袍哥的整體認識。資料是多元的,對袍哥的認識也應該是多元的。不同的主體有不同的記載,官方的、個人的、自己的,不同的歷史寫作者、讀者,他們有各自的認識與解讀。當然,也不是說我們永遠沒辦法瞭解過去發生的事情,對現存資料的解讀可以使我們對他們的認識不斷地深入下去。

王笛教授在收集秘密社會相關資料的時候,將這些資料大致分為了五類:檔案、社會學調查、小說、回憶錄和文史資料。這五種材料也是五種不同的文本,從不同的角度,描述了不同的故事,它們都存在著可信與不可信的方面。王笛教授主要分享了對檔案、小說、回憶錄和文史資料的看法。

(一)檔案

過去人們大多認為檔案是研究秘密社會最權威的資料,似乎只要能拿出相關的檔案做支撐,結論就是鐵板釘釘的事情,有了檔案便有了底氣。但是隨著研究的深入,會逐漸發現檔案所記載的並非歷史本身,並非真實的歷史。對於檔案,雖然仍應當承認它的重要性,但是不能迷信。記錄十九世紀以前袍哥活動,便是檔案,包括審訊記錄、地方官的報告等。但是,它畢竟經過了再創造,所記內容是否真實可靠,就令人不得不懷疑,使其帶有了相當大的侷限性。娜塔莉·戴維斯在其著作《檔案中的虛構》就舉了大量的例子指出了這個問題。在法國中世紀的檔案中,有很多被判有罪的人寫的免罪申訴書。這些申訴者為擺脫自己罪名而陳述的故事,在多大程度上是真實的?又在多大程度上是虛構的呢?孔飛力的《叫魂》一書也涉及了這個問題。他指出,清刑部檔案中的許多供狀,是屈打成招的結果,不足為信。如果我們把這種供狀當作對歷史真實的記錄,那就會犯很大的錯誤,所以我們在利用檔案資料的時候,要特別小心。我們要在字裡行間發現它存在的問題,在字裡行間發現歷史本身。

很多檔案是帶有情報性質的,一些由政府收集,一些是地方上所謂的“紳民”的密報。這些密報的形成過程有各種的可能性:一是按照政府的規定,若發現可疑的人和事必須報告,否則要受到牽連。這種情況下,一份“紳民”的所謂報告,只是他所見到的自認為可疑的事,但所見不一定是事實;二是紳民可能受到了袍哥的侵擾,要求政府施加保護;三是地方權力的競爭者,有的人試圖以密報的形式,利用國家力量在權力爭奪中將對手置於死地。

這些所謂的報告送到當時的政府並保留到今天。當我們使用它們的時候,一定要認識到其中的問題——報告中的情況與實際情況可能存在相當大的差距,如1942年10月15日國民黨省執委發的公函《請查辦威遠新場哥老會》。這份資料產生的背景就非常複雜,名義上哥老會是被禁止的,實際上在1940年代,袍哥可以說是無處不在,所謂官方的禁止已經形同具文。不要認為發了公函就是限制袍哥,實際上並沒有真正的實施。這個文件雖然提到的“查辦”二字,但是其實指的是密切關注袍哥的動向,並非要整治他們。這與當時四川的政治狀況是密切相關的,這時袍哥已經發展到政府無法控制的地步。袍哥數量佔成年男性的70%,幾乎從一般民眾到政府官員,大多數都有袍哥的背景。所以檔案的利用需要考慮諸多的背後因素。

(二)民國時期社會學的調查

關於這部分的內容,王笛教授請大家參考他的《袍哥》一書,因為本書的基本資料就是根據1945年的一份燕京大學社會學系的調查而完成的,他就不必再詳細介紹這部分資料了。

(三)小說

有關袍哥的小說有很多,沙汀所著的《在其香居茶館裡》較有代表性。雖然是文學作品,但是它與歷史的距離,並不比檔案更遠。正如沙汀自己所言,他只是為這部小說加了個結尾,小說中所描述的事情是他在茶館中觀察到的、實際發生的事情。比如小說中提到的“喊茶錢”和“吃講茶”的問題。

讲座︱王笛:如何利用资料研究中国的秘密社会?

王笛著譯《茶館:成都的公共生活和微觀世界(1900-1950)》

在成都,一個人進了茶館,已經在茶館中的朋友和熟人會站起來向堂倌喊:“某先生的茶錢我付了!”這就是“喊茶錢”。“喊茶錢”的人越多,說明某人的社會地位越高。而且在茶館裡面認識他的人都要做出這樣一種姿態。這些場景出現在小說《在其香居茶館裡》的描述中,這其實是成都乃至四川的一種非常常見的現象。“喊茶錢”背後有非常深妙的東西,反映了人與人之間的複雜關係。對一個堂倌來說,應對這種場面是一次非常嚴峻的考驗——是否收錢,怎樣收錢,收誰的錢,都必須根據豐富的經驗進行判斷。如果處理得不好,堂倌可能會得罪顧客,如果有很多人抱怨的話,老闆甚至會把他辭掉。

在“喊茶錢”的人中,有的人是真心想要為某人付錢,而有些人只是做做樣子。但是究竟是真是假,取決於他與某人的關係以及自己的經濟實力等因素。如果堂倌收了一個本身並不願意付茶錢,只是在做姿態的人的錢,這人很可能會去老闆那裡抱怨堂倌不懂規矩。所以堂倌在收“喊茶錢”的時候,往往會有以下幾個原則:一、收生不收熟,即收生人的,不收常客的。這樣的話,即使得罪了被收錢的人,得罪生人也比得罪常客好。二、收小不收大,即收面值小的錢,不收面值大的錢。如果喊茶錢的人手上拿的是張大面額的錢,多半隻是虛張聲勢,並非真的想要替某先生付茶錢。三、早收小,晚收大,也即是說,在早上的時候,堂倌往往會按照慣例收小錢,但是到了晚上就開始收大面額的錢。這是因為白天收了很多小錢,快到晚上的時候就要收些大錢好結賬。堂倌們需要根據一整套的東西來決定到底收誰的茶錢。四、肢體語言也很重要,“雙手擒王”,就是揮動雙手說“收我的錢!”,但是手中空空,並未拿現金的,往往只是鬧得兇。“打太極拳”是指手上拿著大票子揮舞。這兩種人都是做些場面上的功夫而已。

在清代和民國時期的成都,人與人發生了衝突,習慣上不是去官府告狀,而是到茶館評理和調解,這被稱之為“吃講茶”,或“茶館講理”。李劼人在其小說《暴風雨前》描述了這樣的場景:兩人有了糾紛會邀請一箇中間人來,因為袍哥在當地比較有影響力,所以這個中間人往往就是袍哥。雙方跑到茶館先各自陳述自己的理由,之後由中間人判斷是非對錯。錯的人不僅要賠禮道歉,還要付茶錢,而且不論最終做出怎樣的判決,錯的人都要執行。這樣看來,“吃講茶”和官府判決同樣具有權威。這反映了當時社會的自我控制能力。

20世紀90年代,美國學界討論過中國到底存不存在公共領域的問題。有的學者認為中國不存在,一切都是由官府控制。黃宗智則提出了“第三領域”的概念,即在國家與社會之間存在著一個第三空間,而國家與社會又都參與其中。他發現在清代的刑部檔案中很少能看到民事訴訟,這是因為大部分民事訴訟在知縣正式審判之前就已經解決了。民眾間出了問題上交到知縣處後,知縣會把各方面的人聚集在一起進行調解。訴訟的解決不是通過正式的審判,而是通過對原告和被告雙方進行協調,眾多的民事訴訟都這樣解決了。但是王笛教授指出,這種情況的民事訴訟至少已經上報到了知縣那裡,形成了訴訟。實際上清代至民國時期,大量的衝突與糾紛在正式形成訴訟之前,便已經在茶館通過“吃講茶”的方式解決了。“吃講茶”反映了社會的自我控制、自我調節能力,還反映了在過去的地方社會,人們不相信地方政府的判決,情願把自己的命運交給袍哥,覺得袍哥比官方還要公正。這顯示了袍哥成為了地方社會的一種力量,把官方的刑事審判權分解了——民眾發生了糾紛,找自己相信的袍哥判決,而非官方。王笛教授結合其他歷史資料的考證,印證了小說中這樣的描述是現實存在的場景。所以小說中的敘事,尤其是鄉土小說,是非常具有史料價值的。

(四)回憶錄

讲座︱王笛:如何利用资料研究中国的秘密社会?

王笛著《袍哥:1940年代川西鄉村的暴力與秩序》

袍哥的個人敘事也是重要的材料之一。在1949年以後,袍哥作為一個秘密社會組織,受到政府的嚴厲打擊,很多都被鎮壓。當然其中也有幸存者,他們的回憶就有相當大的資料價值,但是我們也應當意識到他們所言背後的問題。首先是有些事情當事人並不想提起,所以我們所瞭解到的只是這位回憶者想要呈現給我們的面貌,可能並不是完整的。此外,有些倖存的袍哥在回憶過去的時候,難免會落入國家話語的俗套——他們也會無意識的利用敵我分明的思維方式來敘述事情。同時,還需認識到的一點是,由於年代久遠,這些回憶的準確性往往會受到影響。所以也不能僅僅利用袍哥的回憶資料重構歷史,還需要其他資料的補正。文史資料的利用是最應該小心的,因為其受政治因素的影響較大。

(五)文史資料

由地方政府主持的文史資料的編撰和寫作,對袍哥多是討伐的口吻。文史資料中關於袍哥的文章,特別是對地方袍哥著名人物的描寫,為我們深刻理解袍哥的歷史提供了非常珍貴的記錄。不過,儘管文史資料所提供的事例具體生動,但這類資料顯然有著先入之見和政治傾向,這樣會影響其作為史料的價值,因為撰寫人難以持公允的態度。代表了1949年以後官方對“反面”人物的評價。其實我們應該理解,一個地方文史資料的撰寫人很難置於政治之外,因為地方政府、政策、人事、歷史、文化、習慣等因素,都會影響到地方文史資料的寫作,其編寫體例留給他們的自由空間並不多,因此不能對他們過於苛求。而且我們應該意識到,如果沒有他們,一些資料和故事就永遠消失了。他們的記述給我們提供了十分有用的信息。

這五種資料敘事時間、敘事背景不同,為我們研究袍哥提供了不同的角度。檔案代表官方,社會學調查代表學者,小說代表知識分子,回憶錄是袍哥親身的經歷,文史資料是編纂者為袍哥編寫的歷史。製作這些文本的人來自不同的背景,所以這五種資料從不同的角度讓我們看到了袍哥不同的面相。首先,從檔案來看,雖然政府不斷地限制袍哥的活動,但是袍哥的擴張一直在繼續;社會學的調查反應了抗戰時期的地方領袖幾乎都是袍哥的首領;文學對我們研究歷史有特殊的作用,很多小說為我們提供了當時的背景,如文化、習俗,都是當時歷史發生的真實的事情,而且描述是非常準確的;袍哥口述個人經歷,算是他們為自己的歷史做記錄。他作為一個回憶者,他有顧慮,不會全盤托出,會受到後來政治話語的影響。官方對袍哥已經定性為黑社會,他在回憶的時候也跳不出這種定性。此外,回憶準確性也是問題,幾十年後的回憶與當時肯定會有相當大的差距;文史資料帶有官方性質,政治化的傾向明顯。但是他們在地方廣泛收集資料,留下了十分珍貴的記載。對於文史資料,我們不應一味的相信,但也不應一味地排斥。

讲座︱王笛:如何利用资料研究中国的秘密社会?

王笛教授

這些不同的文本當中也透露了幾個相同的信息:一、許多地方精英都加入了袍哥。過去我們認為,袍哥是一個邊緣化的群體,實際上這種認識是不全面的。袍哥在相當程度上,至少在三、四十年代已經成為了主流;二、袍哥的不斷擴展,與現代化國家的形成密切相關。費正清等認為中國的傳統社會是士紳社會,國家是相對“小”的,地方秩序主要依靠地方士紳來維持,包括慈善、稅收等。從晚清新政開始,中國面臨著政治轉型,國家機構的建構逐步把傳統的地方組織摧毀,試圖取代地方士紳所扮演的角色。可是地方組織摧毀後國家又沒有能力將觸角深入到社會最底層,於是就有了袍哥來填補這個空白;三、袍哥深入地方政權,許多政府機構中都有袍哥的參與,所以在地方政權,尤其是鄉村權力中,袍哥的作用巨大。當然,袍哥是一把雙刃劍,可能為維持地方秩序做出了貢獻,也可能要為地方暴力活動負責任。

檔案、小說、社會學的調查大多都是1949年以前形成的,是袍哥同時代的記錄,對袍哥的評價基本上是中性的。回憶錄和文史資料則出現在1949年以後,它受到後來的歷史發展與政治的影響,是在已經將其定性為黑社會這樣的話語下產生的。它們產生的政治背景、動機和方法都是不一樣的,所有1949年便成為了袍哥敘述材料的分野。必須認識到這些文本產生背後的各種因素,才能合理的利用這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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