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Nike和Adidas不告莆田鞋用他們的商標呢?

為什麼Nike和Adidas不告莆田鞋假冒他們的商標呢?簡答說來,

一是目標消費群體有差異,買得起正品的很少有願意買莆田貨的,買莆田貨的人也少有能買的起正品的,

二是起訴的可行性太低,莆田假鞋不是一家兩家造假公司,是分散在莆田為數眾多的廠商,別的不說,告哪個就是個問題,況且還有很多小作坊.....對於耐克阿迪來說,假貨就是免費的宣傳品,暮雨醉紅說的很對,捨得買正品的不會去買假貨,捨不得或者買不起的也不會去買真貨,就算沒有這些高仿鞋,他也不會去買真的耐克阿迪,反而這些高仿鞋比其他雜牌子漂亮許多,這些暫時買不起的人穿起假的來也發現很好看,也會去關注這些品牌,等到有購買能力了自然就會去買正品

國產鞋經營者:“中國人吶,唉呀,就是…不團結!都不講良心的!都不講情分的!培養了多少年的客戶,一有了錢,就都去買真貨去了!真是,沒法講的!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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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實不懂,就瞎bb兩句…

先說一個邏輯,我如果要去做一件事,第一是至少要得到點好處。第二是如果沒有好處,至少不要帶來什麼壞處。一下按照這個邏輯來說。

1.一雙椰子4k,一雙pt150,買得起椰子的人自然不會去買假貨,同樣去買pt的人他並沒有一雙鞋上k這樣的消費能力。這是兩個不同的消費人群,彼此不影響,我nike賺不到的錢還不給別人pt賺了嗎?

2.如果沒有了pt鞋,那麼買pt鞋的人就不穿鞋了嗎?他們就會去買nike了嗎?不,消費水平還是那個消費水平,他們會去買同價位的李寧安踏。如果真的把pt弄倒了(我先不討論這個操作的難度多大)李寧安踏很樂意去消化這部分客群,這對nike有什麼好處嗎,培養兩個競爭對手?

以上,如果我是耐克阿迪我還告個屁啊,我恨不得這個世界上所有人就穿一個牌子的鞋子(真耐克或者pt耐克)…第一種觀點:大環境如此,舉證困難,告莆田鞋侵權,投入多效果微,得不償失。

第二種觀點:高仿鞋與正品的消費人群不同,不存在利益衝突或利益衝突較小;而高仿鞋的存在,對正品來說是一種廣告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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