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蘭仕單槍挑烏雲,起訴天貓勝算有多大?

黎學篤行


這件事我認為大家要理性看待。如果天貓因為格蘭仕在拼多多開店就下架了在天貓的商品,那純粹是作死。阿里這麼大的企業我不認為他會這麼愚蠢。二選一其實一直存在,只是不會這麼明目張膽,不要以為阿里的法律顧問比我們傻。

我這兩天瞭解到的情況是,格蘭仕董事長618前高調拜訪拼多多上海總部,達成了戰略合作關係,參加拼多多618活動,由於拼多多的補貼,價格比天貓便宜很多(聽說備了好多貨,結果砸手裡了,不知道真的假的)。然而在天貓這邊卻沒有任何預熱的活動,然後天貓618把他屏蔽了(所謂屏蔽,我的理解是不在主頁推薦給用戶,比如用戶搜索微波爐,不會出現格蘭仕的產品),導致格蘭仕618在天貓的銷量斷崖式下跌。

我認為格蘭仕的這種做法及其愚蠢,不只是在砸天貓的招牌,更是在砸自己的招牌。如果你以二級經銷商的身份在拼多多賣1塊錢也沒人說你,或者你改個型號,後面加個數字啥的也沒任何關係。可是格蘭仕卻明目張膽的以旗艦店的身份同一種商品兩個平臺不同售價,是不是太不把自己的品牌形象當一回事了?

站在天貓的立場,你既然和別人達成了戰略合作關係,賣的比天貓便宜,那天貓不把你推薦給天貓的用戶有什麼問題?先不說引流的事,如果沒有引流拼多多幹嘛補貼這麼多?假設你是天貓用戶,在天貓花1000買了個微波爐,過兩天發現拼多多一樣的東西只要800,你肯定罵天貓坑了你。現在天貓不把他推薦給你了,既維護了天貓的形象,又保障了天貓用戶的利益,不會當冤大頭,完全沒問題呀。明確的告訴天貓用戶了,要買格蘭仕,去拼多多,那裡便宜,如果用戶一定要多花錢在天貓買,也可以直接搜索格蘭仕的店鋪買,天貓也沒阻止他們是吧。格蘭仕自己也說了,銷量是“斷崖式下跌”,說明還是有銷量的,還是可以在天貓買的到他們家產品的,我這麼理解對嗎?

至於告不告的贏的問題,如果按照我瞭解到的情況,大家覺得有可能嗎?當然他們肯定還有其他的齷蹉事情,我不瞭解不好評價。不過格蘭仕早不告晚不告,雙十一了告,沒有其他的目的大家信嗎?

最後想說的是,產品才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基石,別整天搞些么蛾子


就要完蛋


簡單點說,格蘭仕勝算不大

先明白一個道理,二選一到底是什麼鬼。

如果格蘭仕在四大電商平臺都參加雙十一,然後四家電商都宣稱自己是全網最低價,如假包賠,結果格蘭仕在四家電商的價格卻不一樣,那麼,問題來了,四大電商不是自己打臉嗎?不是要找bug給消費者賠償嗎?電商有這麼傻嗎?

很顯然,沒有。

格蘭仕618和拼多多達成戰略合作,拼多多百億補貼正在推行,價格自然要比天貓便宜點。這樣的話,天貓再賣合適嗎?不是自己砸自己招牌嗎?

商家想在各平臺投機,利用各種補貼來促銷,但是各大平臺也不傻,不然幾十年的招牌都要爛了。

所以格蘭仕這事,本質上就是這麼回事。二選一也是平臺無奈的選擇。如果一個商家參與了四家平臺的所有促銷活動,消費者肯定會比價,看哪個便宜,最終肯定有一個是最便宜的,因為各平臺補貼是不同的,這很難去一一調整。最終,對平臺是不利的。

雖然對消費者來說,我們自然希望價格越低越好,但是對平臺來說,別人的低價,就是自己的毒藥。你覺得平臺自己會捏著鼻子喝別人給自己的毒藥嗎?

商業的行為,最終也要商業化處理。


趙冰峰財經


關注此事件已經有一段時間了,做為入行十年的非成功人士說說我自己的看法:

為什麼格蘭仕會被天貓限流,因為格蘭仕拿著天貓給的優質流量入口,享受著天貓的政策下,跑去跟拼多多合作,並且同樣產品 賣的價格比天貓底,這換做是誰,都是不能忍受的!

當然每個平臺的運營成本不一樣,但是品牌間籤協議,我個人覺得應該差不了多少,為什麼就不能依照薄利多銷呢??

換位思考,如果格蘭仕是一個賣場,天貓是一個做家電的企業,任何一個決定,都需要 站在對方 角度上考慮,多想想!!

反觀這件事情持續發酵,如果格蘭仕一直這麼硬懟天貓,最後受傷的肯定是格蘭仕這個品牌,這個企業,這個老闆,這個企業的員工!!因為銷量下降,產能下降,生產線上的員工都得離職。格蘭仕為什麼不能就多平臺發展問題,共同協商解決呢??

我覺得希望應該由格蘭仕當地政府牽頭,組織協商團隊,廠方,天貓,拼多多,京東等多方平臺負責人,坐下來談一下,多平臺運營給個可行方案!!


周公子精選


沒有勝算,本來就是格蘭仕違規在先!相信中國的法律是公平的,不會受某些平臺僱傭的水軍影響!



歷史見聞一覽


何謂二選一?意思就是一個品牌如果在某貓平臺賣,就不能去其他平臺賣。

特大品牌如格力與美的等,平臺不敢強迫其二選一。為什麼格蘭仕敢於反抗?因為格蘭仕市場地位不如格力美的強大,但它是國內市場份額第一的微波爐品牌,有底氣敢於反抗,如果品牌知名度不如格蘭仕,小品牌被要求二選一的時候,則沒有底氣抗議。

劈馬立高臺,單槍挑烏雲,這話指一個人涉及的某種行為。

網上對於格蘭仕有幾個觀點,一個認為可以不賣啊,非要去賣,把工廠關掉不就沒事了?

還有一個觀點則認為廠家要去哪裡賣,與平臺無關,平臺不可以干涉廠家經營。

還有一個觀點認為格蘭仕一邊賣的貴,一邊賣的便宜,不厚道,活該被要求二選一。對於這個觀點,其實應該想一想,為什麼會賣的貴一些?當然是平臺收費高啊,廠家要維持一定合理的利潤率才可以生存,既然平臺收費高,只有賣價高一些才可以保持利潤率。巨大的平臺公司還能每年保持40%利潤增長率,哪裡來的?商家給平臺交的費用越來越高而來的。

考慮到市場終歸要保持正常的秩序,不正當的行為,必定受到法律約束。格蘭仕會勝訴。

雖然有些公司善於引導輿論,但是公司的不當行為必然受到懲罰。

老百姓的利益高於大公司利益,不會讓某些公司利用掩人耳目的手法做不當競爭。

再囉嗦一點,講美國一個石油公司洛克菲勒因壟斷市場,搞到小公司無法生存,美國政府決定將它拆分,現在的埃克森就是洛克菲勒拆分出來的。如果一個公司利用壟斷地位,破壞市場秩序,欺行霸市,損害老百姓利益,說不定哪天就會遭到類似的懲罰。


西格瑪的化學


我們不是法律人士,對於勝敗無法判斷,從一個商人和消費者的角度來聊一下個人看法,不喜勿噴。

1、此次事件表面看似簡單但是我們相信還有更多內情,格蘭仕不是小商戶,天貓也不會輕易做出這樣的決定,所以這次背後一定有根本利益的衝突。

2、商場如戰場,每一個商業領域都有自己的潛規測,這樣的潛規則都是利益相互交換的。我們大膽猜測,格蘭仕靠天貓大流量和推廣做起來,那麼天貓也會對格蘭仕有要求,我相信這樣的交換是對等的,那麼如果格蘭仕去另外一個平臺銷售比這個低那就對平臺不利了,這樣天貓也不是小商場任你玩耍。

3、很多人吃著奶罵著娘還要求這平等,商業裡從來沒有平等,都是弱肉強食,利益交換。和天貓這樣的大平臺打交道格蘭仕這樣的企業心裡一定的很明白的。

4、網絡平臺的排名和流量肯定是花錢買的,不可能白白給誰,平臺想把流量給誰這個法律管不了,你不能干涉我的經營,如果天貓沒有明確的紙質條款,和明確的規定造成今天的結果這個格蘭仕沒辦法。

5、不管這個官司怎麼判,這個赤裸裸的市場規則是改變不了的,最終平臺會變著手法來做,最終做成合理、透明、合法的規則,這樣對商家更不利。

6、聽說這次涉及拼夕夕和大貓,之前也聽說過貓狗打架,我倒感覺這是市場的競爭,如果政府拿法律去幹涉就更不合理了,市場的事就交給市場去完成。

總的來說這是一件很透明的事情,沒有那麼複雜,有人想老婆聽話小三賢惠,那也沒辦法。以上是本人看法,歡迎大家來討論。





燕郊青旅華威


我是財經領域創作者沈坤,對於這件事,我舉雙手贊成格蘭仕,而且起訴天貓成功的可能性非常大!為什麼?

1、互聯網本身的精神是共享,但天貓顯然違背了這個規則,給企業做出了“二選一”的僵局:要麼跟我天貓合作,要麼跟拼XX合作。跟P多多合作,我就下架你的產品!這直接導致很多企業受到硬傷,因為電商購物,不同的消費者會喜歡不同的平臺,企業如果只合作一家很難輻射到位。

2、天貓這種二選一的霸權跳躍涉嫌壟斷,格蘭仕訴的也是這種不公平競爭的壟斷。而大平臺之間的這個“非此即彼”的惡性競爭,已經引起了國家商務部門的關注,所以,這個契機也許會撞上國家反壟斷的樣本。

3、格蘭仕的訴求非常合理,同時也道出了更多廠家的心願,很多廠家其實內心早有怨言,但不敢得罪,只能默默承受。而這次格蘭仕起訴天貓,無疑幫他們出一口惡氣,關鍵時候他們會提供更多證據。

4、起訴合法,所以法院已經受理,而法院受理的依據也是經過再三甄別的,受理的依據是什麼法院非常清楚,所以能受理,說名天貓的做法確實違法了“壟斷法”相關條例,只要法院查實,證據確鑿,就會有不利於天貓的判決生效。當然這也只是我的猜想,結果如何還要看雙方如何舉證。現在我們就坐等結局:到底是馬雲厲害,還是梁昭賢獲勝!

格蘭仕歡迎大家關注我的頭條號,努力貢獻更多佳作!


創新策劃沈坤


勝算幾乎為零。

格蘭仕自從三心二意投靠拼多多,銷售額就一路狂跌,美的,海爾卻笑開了花,加班加點生產微波爐,可見天貓平臺的威力有多大。

天貓平臺能從京東商城虎口撥牙,讓家電品牌廠商“二選一”站隊,是有過人的招數,才能讓家電品牌廠商“二選一”棄京東平臺站隊天貓平臺。

天貓平臺的王牌就是有云計算導流,大數據推送,移動支付金融支持,菜鳥網絡送貨,才能從京東商城虎口奪食。

拼多多隻有價格戰一張牌可打,其它的都是它的弱項,格蘭仕太著急了,沒等拼多多站穩腳跟,就投到拼多多的懷抱。

阿里財大氣粗,最不怕的就是打官司,越打知名度就越高,不僅可以震攝三心二意的家電廠商,也能讓消費者知道天貓為消費者著想,維護消費者的利益。


光芒萬丈34957


剛才淘寶app搜索了一下微波爐關鍵詞,格蘭仕的還在呀,排名也挺靠前,如果每天200訪客不可能有這種銷量,況且這還是雙十一之前的銷量。不知道是否是品牌方的炒作,生意人講究和氣生財,不要動不動就打官司博眼球。


三好學生愛學習


格蘭仕稱因拒絕天貓的“二選一”,格蘭仕在天貓被搜索降權、限制流量、技術屏蔽、下架產品等,致天貓銷售出現斷崖式下跌,消費者無法正常選購格蘭仕相關商品。

格蘭仕認為天貓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其行為嚴重違法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自由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排除、限制了網絡零售平臺的競爭,要求天貓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損失等。

不過,天貓對於格蘭仕的各種聲明,起訴均未予以回應。所以這個是非最後只能等待法院來公斷了。但是,這裡涉及一個公眾關注的“二選一”問題。

所謂“二選一”,是指部分電商平臺為了追逐商業利益、打擊競爭對手,要求合作商家只能入駐一家網絡銷售平臺,不能同時入駐競爭對手平臺。對於“二選一”的問題,人民日報指出,“二選一”本質上是利用電商平臺的商業優勢圈佔市場,侵犯了平臺內經營者的自由選擇權。從《反不正當競爭法》《電子商務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來看,“二選一”顯然是一個違法的行為。

當然,沒有人會明目張膽的違法,即便真的有“二選一”的情況,應當也不會如此的赤裸裸。但希望不管是電商平臺,還是商家,在市場競爭都不要損害到消費者的權益,始終能把消費者權益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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