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假思索》:歌手王錚亮詮釋“酷”的定義

《不假思索》:歌手王錚亮詮釋“酷”的定義

王錚亮在做減法。

個人全新專輯《不假思索》裡,他的身份不再包括此前慣常的製作人、創作者(除歌曲《家的方向》外),而是專注於演唱本身。在崇尚“斜槓青年”的時代,他的做法簡直是在“逆行”。不過,這反倒算是王錚亮進行的一番挑戰。迴歸純粹的歌手,並非減負,而是換個角度來認知與詮釋作品。

過往無論創作還是製作,都擁有絕對的掌控權,這意味著作品風格的強烈個人化,但同時也似乎容易陷入到某種固化程式中。所以,在《不假思索》裡,當以純粹歌手進行作品輸出時,王錚亮實質上是在擁抱更多可能性。

跟不同音樂人合作,互動出更多靈感。嘗試不同音樂元素,兌現出更多風味。

所以,《不假思索》最直觀的特質就是,高度豐富多元。其中有屬於EDM系的潮流風格,《小情小愛》、《不假思索》、《你要的不是愛》,這類歌曲都可以視作是王錚亮在完成跟時代的呼應。雖然已是辨識度突顯的成熟音樂人,但他並沒有停止嘗新,對時尚元素保持接納,並歸為己用。

《不假思索》:歌手王錚亮詮釋“酷”的定義

其中有屬於傳統Rock門類的風格,《領帶上的緋色》的Acoustic rock,《天天兒童節》的Pop-rock,《兩個秘密》裡的Folk rock,《愛裡沒有等於》裡Piano Rock跟絃樂的映襯,總之是各種搖滾形態盡顯。這裡,王錚亮完成的是跟傳統的對接。作為功底跟底蘊都深厚的音樂人,這些歌曲記錄著他在音樂創作的發展軌跡。

此外,還有屬於Hip-hop的《家的方向》,王錚亮跟王以太合作打造出這般Pop結合Rap的作品。不同於Rapper負責Verse,歌手負責旋律Hook的市場範式,這首歌曲側重於兩位音樂人的平衡搭檔,他跟他相融度頗高。還有古風意味的《說好》,以中式創作為基底,並且採用電子音樂來進行加成,這首歌曲突顯出Fusion的形態。

對於電子音樂的嘗試還出現在《愛不及義》裡,這裡有進一步拓展,完全是以Ambient Music的邏輯來營造曠泛空間感。此曲來為整張專輯收場,頗有提振意境的功效。

很明顯,專心立足於歌手的王錚亮實現了音樂風格的破壁。此刻的他迴歸的不只是歌手身份,更是迴歸純粹狀態:跳脫既定的條框限制,以“歸零”的心境來發現音樂世界裡的新奇跟精彩。

“早發現生活不是漫威宇宙/但我肩膀依然掛著披風”,在我看來,《天天兒童節》裡的這句歌詞是對他的最佳描述,認清了生活本質但依然保持夢想,收穫過音樂創作的各種經歷但決定選擇重頭來過。不是誰都用意願如此,這至少證明王錚亮沒有安逸地按部就班,他積極求變。

在歷經四年沉澱的《不假思索》裡,他把音樂“當玩遊戲”。

《不假思索》:歌手王錚亮詮釋“酷”的定義

所以才能如此輕盈。專輯中歌曲多是以清亮明快色彩為質感,於音樂這是在製造良好聽感體驗,於表達這是在傳達他的積極心境。雖然過往幾年更多是以“影視劇歌曲OST”的形式在進行創作產出,但他並沒有喪失應有的方向,他始終是有專業訴求的音樂人。

也正是這“玩遊戲”的立足點保證他以歌手角色演繹歌曲時不跑偏。說到迴歸歌手各位首先想到的是什麼?豐富唱法?開拓聲樂能力?王錚亮並沒有陷落到刻板的邏輯套路,他所謂的歌手並不是要追求強悍Vocal機能。

《不假思索》:歌手王錚亮詮釋“酷”的定義

更多是在適配風格時自然的人聲表現力。在EDM作品裡,他匹配“舞池效應”,增強人聲的跳躍感,並且人聲被充分利用來融入到音樂中。在Rock作品裡,他專注於能量感,以直白方式傳達情感因子。我的理解裡,他人聲最突顯的表現力出現在《愛不及義》裡,有最清晰的動態發展,有對旋律線最緊密的貼合,有精準的控制感。可以說,無論是風格還是演唱,這首歌曲都是專輯裡最具“實驗”傾向的,也是最能呼應“當玩遊戲”主旨的。

新專輯裡,他是歌手,更是音樂玩家。

《不假思索》:歌手王錚亮詮釋“酷”的定義

玩家心態跟年齡無關,跟身份無關,只跟心氣有關,他的心氣十足。當然,這裡所謂的“玩家”並不在乎玩的花樣,正如王錚亮此番所詮釋的歌曲在編曲層面並沒有進行過度渲染,即便是EDM這類最適合花樣的風格,也都保持克制。

這樣的玩或許會顯得不夠酷?其實對於酷,王錚亮有著自己的詮釋。正如他在採訪裡講到的,《不假思索》的關鍵詞就是“好聽”。這屬於是極其樸素的評價,我想,這也就是他理解中的酷。當大部分歌曲都在追求緊跟時尚酷型時,時代語境裡的酷也就失去了酷的意義。相反,迴歸到流行音樂的本質就成了最特別,最非凡的酷。

流行音樂的內核就是“好聽”,這是能給大眾帶來極佳聽感體驗的根基,選擇以“好聽”來描述今次專輯,說明王錚亮專注於打造紮實的作品而不是追求浮誇的效果。這可以視作是他慢下來,沉下來,為音樂負責的意識在起作用,畢竟作為成熟音樂人,對於音樂有著堅守。

《不假思索》:歌手王錚亮詮釋“酷”的定義

從這個角度來講,專輯《不假思索》會因為多元化的曲風而顯得酷,更會因為追求樸素的“好聽”而真正的酷。一張專輯,十首歌曲,悉數都達到“好聽”程度,這樣的酷,酷得有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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