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債父償,老父拿看病錢還債,對方感動少要500元

半島記者 王洪智

“子有錯,父之過,小軍(化名)的欠款我幫他還。”當黃島區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執行法官再次來到被執行人陳某家中時,他年近七旬的父親陳老漢竟把積攢的1500元看病錢拿出來,替兒子還上了執行款。1500元錢,對普通家庭來說算不上大錢,可對於身體殘疾的申請人肖某來說,可是一筆不小的款項。肖某被陳老漢替子還債的行為所感動,也自願放棄了剩餘的500元案款。

今年50歲的肖某在10年前患上了股骨頭壞死,身體乏力,不能幹體力活,只能靠在家門口加工麵條魚勉強維持生計。2010年2月2日,肖某加工出來的一批價值2000元的麵條魚,被本村的陳某收購。當時陳某以“手頭緊”為由未付現款,只是為肖某寫下欠條。但此後,任憑肖某多次索要,陳某總是賴著不還。無奈之下,肖某隻好訴至黃島法院。因訴訟請求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法院經審理依法缺席判決陳某償還欠款。然而陳某在生效判決規定的期限內仍未履行義務,肖某又向法院申請執行。

法院立案執行後,執行法官在兩年多時間裡先後7次前往陳某家中執行,但均不見陳某的蹤跡。原來,陳某因做買賣賠了本,無力償還竟選擇離家“跑路”了。期間,執行法官雖通過各種努力,仍無法獲取陳某的蹤跡,致使該案長期執而未果。

至此,這樁糾纏兩年的執行難案,劃上了圓滿的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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