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牌证作废的公告

关于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牌证作废的公告

以下号牌的机动车已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现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请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尽快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2019年11月7日

关于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牌证作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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