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戒=體罰?管好“熊孩子”,教育部有新規…

數據來源丨中國氣象局

發生了什麼?

惩戒=体罚?管好“熊孩子”,教育部有新规…

唐教師

最近好煩,好幾個學生作業總不交,下課追著要,他們就是不做!打不得,罵不得,家長也總是在外地出差,這可咋整?

惩戒=体罚?管好“熊孩子”,教育部有新规…

2天前

翩翩:我們班學生也是!還說,反正老師也不會把我怎麼樣

五花肉:別霸蠻,小心把自己搭進去

西風:那熊孩子豈不是更“熊”了?

熊孩子太熊,腫麼辦?

彆著急!

教師教育懲戒權來了

近日,在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佈會上,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表示,將按照日前印發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相關要求,研究制定實施細則,明確教師教育懲戒權。

如何明確教師教育懲戒權細則?

我們邀請了荷塘區的各位校長

和老師、家長來談談自己的看法

惩戒=体罚?管好“熊孩子”,教育部有新规…

No.1

“懲戒=體罰”嗎?

Q:

晨荷小學的家長:懲戒和體罰如何明確區分?

星河小學易麗晶老師:罰站、罰跑算不算體罰?

A:

啟明小學朱耀明校長: 有區別:首先,二者的範圍不一樣,懲戒的範圍要寬泛,包括多種手段,而體罰著重在身體方面懲罰學生,懲戒也會有讓學生感到身體的疼痛,但是不會超出了學生身體承受的限度;其次,二者目的不一樣,懲戒為了教育學生,而體罰以“打壓”學生的氣焰為主;再次,二者的效果不一樣,懲戒“點到為止”,而體罰時間過長則容易造成孩子身心傷害。現實生活中,罰站、罰跑時間過長可以視為體罰,所以,我認為二者的概念需要重新界定。

惩戒=体罚?管好“熊孩子”,教育部有新规…

中央文件首次提出要“明確教師懲戒權”,很多人便認為這是“允許適度體罰”的信號,其實是一種誤讀。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規,都有“禁止體罰”的明文規定,部門文件不可能與法律相悖。為了對學生負起責任,教師可以行使自己的教育懲戒權,但體罰仍然是不允許的。

No.2

懲戒的尺度在哪裡?

Q:

學生的家長:我女兒在學校被老師罰站一上午,感覺太久了……

荷塘小學黃明老師:老師可以嚴,但是要有分寸,嚴慈相濟。尺度是什麼,有時候還真不好把握……

A:

紅旗路小學吳健校長:我認為要因教師和學生需要而異。其原則還是對事不對人。

需要罰時,正面指出學生犯錯的動機、後果,學生願意領罰,再實施懲戒。

八達小學趙騰達校長:愛是讓懲罰有效的根本。有愛就會使懲罰有清晰的目的,有愛就會使懲罰者注意方式方法,有愛也能使受罰的孩子感受到嚴厲後面的溫暖,有愛也能讓孩子保持對規則的敬畏。

惩戒=体罚?管好“熊孩子”,教育部有新规…

著名教育專家儲朝暉認為,什麼程度的錯誤應該受到什麼程度的懲戒,要有一個明確的界定。

教師對學生進行批評、懲戒以及處分,必須有合法的程序。

No.3

家、校如何完美配合?

Q:

學生家長我是充分支持老師懲戒孩子的不過聽孩子說有次老師心情不好,在全班發脾氣,這就……

中學老師:有次我就口頭批評了班上學生, 結果家長一個電話打過來,讓我換種教育方式……我要真換種方式,他是不是得馬上趕到學校來。

A:

株洲市第五中學楊靜老師:我認為,老師需要更瞭解學生,家長也需要信任老師。我們老師針對每一個不同的孩子採取不同的方法和態度。儘量地讓自己對孩子的懲戒達到最好的效果。同時,家長也要孩子明白什麼是規矩,什麼是底線。如果沒有適當的管教和懲罰,一味地遷就和溺愛孩子,只會讓孩子越來越放肆,越長大越難以管教,走向社會,難免會經受更大的懲罰。

只有家校緊密合作,形成合力,才能給孩子營造更好的學習成長環境。著名教育專家李玫瑾教授認為:該懲戒還得懲戒!今天讓孩子懂得敬畏,明天就是對孩子的一種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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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4

具體細節怎麼明確?

Q:

景炎學校家長:明確懲戒權還不夠,還應該明確懲戒權有哪些形式,什麼情況下可以行使懲戒權,懲戒時必須哪些人在場……

美的小學家長:行為方面的懲戒可以是戒尺打手板心,打屁股,(拒絕打臉,揪耳朵等打擊孩子自尊心的舉動);語言方面的懲戒可以是訓斥,喝止,警告等。(拒絕侮辱性、打擊性、攻擊性、嘲笑等負能量的言語)

A:

文化路小學孫江波校長要點在明確二字,只有細化規則,才能更好保障教師教書育人責任的落實,也能堅決地維護教師的合法權益,促進青少年的成長。對於唐老師班上的學生,我建議唐老師:本著關愛的原則,儘快與家長進行協商懲戒細則,照章行事,以取得成效。

惩戒=体罚?管好“熊孩子”,教育部有新规…

關於教師懲戒權細則,目前已有建議版,該建議稿由北京市雨仁律師事務所法治校園團隊起草,即《中小學校學生違規行為懲戒實施暫行辦法 (律師立法建議稿)》(非官方

他山之石

美國:懲戒形式詳規定

美國對教育懲戒的形式及相關合法性標準都有明確規定。教育懲戒的形式主要有:訓示,直接用語言對學生進行批評和責備;剝奪權利,剝奪學生在學校正常教學活動之外、不影響學生受教育權的一切權利;留校,要求學生放學後留在學校進行某種服務或參加某種心理輔導活動;學業制裁,定製各種標準,決定學生能否升級學業證書;短期停學,將學生短期逐出學校;長期停學,將一再違反學校紀律而且屢教不改的學生在一季度甚至一學年內逐出學校;懲戒性轉學,強令學生轉到另外一所學校;在家教育,讓有可能危害其他同學的學生停學並安排其在家中接受教育;體罰,在法律規定範圍內實施。

未來懲戒制度會提前告知學生,並與學生制訂《班級懲戒規範》。學生第一次犯錯,提醒。學生第二次犯錯,警告並告知家長。學生第三次犯錯,實施相應的懲戒。學生再次犯錯,提高相應的懲戒程度。

教師懲戒權這次是真的來了,

您怎麼看呢?

如果您的孩子在學校犯了錯誤,

老師該不該管教或者懲戒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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