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動態】岢嵐法院召開執行聽證會助推陽光執行

【司法動態】岢嵐法院召開執行聽證會助推陽光執行

11月5日下午,岢嵐縣人民法院召開執行聽證會,對張某福與任某紅離婚一案執行情況進行聽證,並邀請縣人大常委會、縣政協、縣委政法委、縣紀委監委、縣人民檢察院、縣婦聯等單位代表全程旁聽監督,確保程序公開公正。

案件回顧

張某福與任某紅離婚一案,經岢嵐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判令任某紅給付張某福人民幣20萬元且孩子撫養權及雙方訴爭樓房歸任某紅所有,張某福不服判決提起上訴後,忻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改判張某福給付任某紅20萬元及涉案樓房歸張某福所有。後任某紅未按生效判決履行義務,張某福向岢嵐法院申請執行。因被執行人任某紅現與三歲女兒共同生活,該涉案樓房系任某紅母女唯一住房,故岢嵐法院在多次執行過程中任某紅對要求其騰退樓房時情緒異常激動,與執行人員高度對抗,並以跳樓自殺相脅。出於對孩子心理生理健康成長及面臨隨時可能發生不可控的意外情況考慮,經執行局商討認為,該案暫不宜採取強制措施,要盡最大努力通過做思想工作的方式穩妥安全解決該案。經多次與雙方當事人商討解決辦法,雙方當事人對立情緒嚴重,思想工作一直未能做通,解決方案未被雙方當事人採納。由於該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為確保案結事了,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岢嵐法院遂決定召開聽證會,召集涉案當事人再次商討解決方案。

聽證會上,由承辦人員詳細介紹了案件執行情況,逐一聽取了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的意見,雙方當事人分別陳述了各自主張,各單位參與聽證人員還向執行員就案件辦理情況進行了提問,執行法官就執行所涉相關法律、程序等向與會人員進行了講解說明。經聽取意見,各單位代表對該案的執行方式給出了兩種不同意見,聽證會均進行了記錄。會後,執行局將提交審委會進行研判,並尋求上級法院的指導意見,儘快形成可行執行方案。

召開聽證會的目的,在於通過雙方當事人在聽證會上開誠佈公的陳述意見,受邀的各方代表旁聽聽證,既促進案件執行公開,又加強社會對法院執行工作的監督,也讓社會各界瞭解法院執行工作,最終實現以公開促公平、以公平贏公信的效果。聽證會結束後,各位參會代表均認為,召開聽證會使社會各界能夠更好地監督和理解法院執行工作,既確保了案件執行公開公正,也促進了法院陽光規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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