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考生必看!2020年遼寧省音樂類專業統考考試說明

2020年遼寧省普通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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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類專業統考考試說明

第一部分 音樂舞蹈類專業科目(專業總分滿分為300分)

1.音樂學業(音樂教育專業方向)

考試內容包括:

演唱:滿分為150分。考生自選曲目一首,時間不超過4分鐘。

演奏:滿分為150分。考生自選相當於中級或以上樂曲一首(含練習曲),不超過6分鐘。

聽音與樂理:成績不計入總分,只設合格線。

2.音樂表演專業

(1)演唱專業方向(美聲、民族、流行)

考試內容包括:演唱:滿分為300分。考生自選曲目兩首,總計時間不超過8分鐘。

聽音與樂理:成績不計入總分,只設合格線。

(2)演奏專業方向

考試內容包括:

演奏:滿分為300分。考生自選相當於中級或以上練習曲、樂曲各一首,總計時間不超過10分鐘,不用伴奏。

聽音與樂理:成績不計入總分,只設合格線。

3.舞蹈表演、舞蹈學、舞蹈編導專業

考試內容包括:

基本素質測試:技巧(包括形體、柔韌性、原地轉或原地翻身能力、行進轉或行進翻身能力、跳躍能力和個人技巧能力)、即興表演(包括創造力、主題動機、舞臺調度、音樂與舞姿的契合度和舞蹈語彙的豐富性),滿分共為150分。

劇目片段展示:包括藝術風格、藝術表現力、動作規範性和節奏準確性,滿分為150分。

4.說明

(1)考生需自備各種樂器(鋼琴、大件打擊樂器除外)。

(2)音樂學(音樂教育專業方向)和音樂表演專業美聲、民族唱法考生不自帶伴奏,考試時提交樂譜一份,簡、線譜均可;流行演唱考生自備伴奏音樂U盤,音頻文件格式為MP3或WAV,U盤要求僅有本次考試所用音樂。

(3)舞蹈考試所用音樂由考生自備U盤,音頻文件格式為MP3或WAV,U盤要求僅有本次考試所用音樂。

(4)考試中如發生U盤無法播放或音質問題,將按程序正常進行考試

第二部分音樂類音樂基礎課

I.音樂基礎理論部分

一、考試目的

考查考生對本考試科目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論的掌握情況及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考試內容與要求

(一)音的高低

掌握音的產生原理、樂音與噪音的特性及其作用。

掌握樂音體系、音律、音列、音級、半音、全音、變音與等音等概念。

掌握瞭解音的四種性質。

掌握音的分組法,能在指定的譜表中識別與寫出指定音的音名與組別及位置。

(二)音的長短

掌握簡譜與五線譜中的基本音符與休止符的意義及其規範寫法。掌握增長時值的幾種方法。

掌握音符的特殊劃分:如二連音、三連音、五連音、九連音等。掌握自由延長記號、延音線與連音線的使用作用與意義。

(三)節奏與節拍

掌握節奏、節拍、拍子、小節線、單拍子、複拍子、混合拍子、散拍子、變拍子、交錯拍子與不完整小節等概念。

掌握拍號的概念寫法與意義。

掌握切分音的概念與規範寫法。理解音值組合法的意義並掌握常見的單拍子、複拍子與混合拍子的正確的音值組合法。

(四)音程基礎知識

掌握自然音程、變化音程、協和音程與不協和音程等概念。

掌握不同種類音程之間相互變化的規律及擴大與縮小音程的方法。

掌握識別與構成單音程與複音程的方法。

掌握音程轉位的概念及單音程與複音程轉位的一般規律。

掌握等音程概念及構成等音程的方法。

(五)和絃基礎知識

掌握三和絃的概念及各種三和絃的音程結構。

掌握七和絃的概念及各種七和絃的音程結構。

掌握轉位和絃的概念及三和絃與七和絃轉位的名稱與特點。

掌握原位與轉位三和絃、原位與轉位七和絃的識別與構成的方法。

掌握等和絃的概念及構成等和絃的方法。

(六)調式基礎知識

掌握調式、調式音階,音級名稱與調式名稱,調性與調式體系等概念。

掌握大、小調式體系中調式音級的分類(正音級與副音級、穩定音級與不穩定音級)。

掌握大調式與小調式的概念、音階結構、調式色彩及音級傾向關係。

掌握五聲調式的概念、音階結構及特點。

掌握為大、小調式記寫調號的方法。

(七)調的關係

掌握關係大、小調的概念,能熟練地判斷大調的關係小調或小調的關係大調。

掌握同主音大、小調的概念,能熟練地判斷同主音大小調之間的關係。

掌握大、小調式近關係調的概念,能熟練地找出調式的所有的近關係調。

(八)調式中的音程

掌握在自然大、小調與和聲大、小調中所能產生的自然音程與變化音程,及它們的音級標記。

掌握穩定音程、不穩定音程、傾向與解決等概念。

掌握自然音程與和聲大、小調中的特性音程的調性識別方法。

掌握不穩定音程的解決方法。

(九)調式中的和絃

掌握在自然大調與和聲大、小調中所能產生的三和絃與七和絃,及它們的和絃標記。

掌握正三和絃與副三和絃的概念。

掌握在自然大調與和聲大、小調的調式基礎之上,分析三和絃所屬的調性。

掌握在自然大調與和聲大、小調的調式基礎之上,分析屬七和絃與導七和絃所屬的調性,並能在相應的調中將其解決。

(十)調性分析

掌握在大、小調式的範圍之內,分析調式音階所屬的調性。

掌握大、小調式旋律(不含有調式特性變音之外的其他經過性變音或輔助性變音)的調性分析方法,能熟練地分析旋律所屬的調性。

掌握五聲調式的調性分析方法,能熟練地分析旋律所屬調性。

掌握大、小調旋律的近關係轉調(不含有調式特性變音之外的其他經過性變音或輔助性變音)的調性分析方法,能熟練地分析旋律所屬的調性。

(十一)裝飾音、演奏法記號、省略記號與音樂術語

掌握倚音、波音、顫音與迴音等裝飾音記號。

掌握斷音演奏法、連音演奏法、保持音演奏法、滑音演奏法與琶音演奏法等演奏法記號。

掌握移動八度或重複八度記號、段落反覆記號與音或音型重複記號等省略記號。

掌握常用的力度標記與速度標記。

II.聽音部分

一、考試目的

通過對音程、和絃、節奏、曲調的聽辨,考查考生的音準感、節奏感、音樂記憶力及對音樂的理解能力,衡量考生學習音樂的素質和條件。

二、考試內容與要求

旋律音程聽辨:八度以內的單音程。

和聲音程聽辨:基本音級上的八度以內音程。

和絃聽辨:大、小、三和絃的原位與轉位,增、減三和絃的原位和四種原位七和絃(密集排列形式)。

節奏聽辨:在常見節拍中的常見節奏形態。旋律聽辨: C自然大調、a和聲小調,可出現經過或輔助性變音。

三、考試形式與時間

閉卷考試,考試時間90分鐘。

四、題型與分值

音樂類各相關專業聽音與樂理考試:單項選擇題(音樂理論部分——判斷,聽音部分——聽辨),筆試,滿分100分(音樂理論部分40分、聽音部分60分),不計入總分,只設合格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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