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到校時間不得早於7:50

5月6日,遼寧省教育廳等九部門印發《遼寧省落實教育部等九部門關於中小學生減負措施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從學校、校外培訓機構、家庭、政府四個層面提出了32條要求,《方案》規定,中小學校使用電子產品開展教學時長原則上不超過教學總長的30%,嚴禁給小學生布置電子家庭作業,初、高中學生每日電子作業總量不超過30分鐘,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統一到校時間原則上不得早於7時50分。方案還公佈了其他多項舉措涉及中小學生作業、考試成績等多個內容。

《方案》強調規範學校辦學行為。中小學校應指導學生科學規範使用電子產品,養成信息化環境下良好的學習和用眼衛生習慣,全面提升學生信息素養。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帶入課堂,帶入學校的要進行統一保管。學校教育本著按需的原則合理使用電子產品,教學和佈置作業不依賴電子產品,使用電子產品開展教學時長原則上不超過教學總長的30%,嚴禁給小學生布置電子家庭作業,初、高中階段原則上不佈置電子家庭作業,確需佈置電子家庭作業時,初、高中學生每日電子作業總量不超過30分鐘。

統籌學生的家庭作業時間。小學一、二年級不留書面家庭作業,小學其他年級書面家庭作業不超過60分鐘,初中學生每天書面家庭作業總量不超過90分鐘。教師不得佈置機械性、重複性、懲罰性的家庭作業,不得佈置由家長完成或需要家長代勞的作業。教師不得通過QQ、微信、郵箱等通訊載體向家長佈置批改作業任務。

堅決控制考試次數。小學一、二年級每學期可組織一次統一考試,其他年級每學期不超過兩次統一考試,科目不超過三門,初中每學期不得超過兩次。合理安排在校集中學習時間和休息時間。《方案》還強調,小學生、初中生、高中生每天在校集中學習時間原則上分別不超過6小時、7小時、8小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統一到校時間原則上不得早於7時50分,組織學生上課時間不得早於8時。走讀生不安排早晚自習,寄宿制學校學生晚自習結束時間,初中不得晚於21時,高中不得晚於22時。

《方案》嚴禁校外培訓機構超標培訓。開展學科知識培訓的內容、班次名稱、招生對象、培訓進度、上課時間等要經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審核並向社會公佈;培訓內容不得超出國家課程標準,培訓班次必須與招生對象所處年級相匹配,培訓進度不得超過中小學同期進度;培訓時間不得與當地中小學教學時間相沖突,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時30分。

在政府層面,《方案》強調要克服片面評價傾向。各級政府嚴禁給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下達升學指標,或片面以升學率評價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不得將升學情況與考核、績效和獎勵掛鉤。在家庭層面,《方案》強調家庭要引導孩子合理使用電子產品,上健康網站,不沉迷網絡遊戲,不用手機刷屏。不讓孩子長時間看電視,保證小學生每天睡眠時間不少於10個小時,初中生不少於9個小時,高中階段學生不少於8個小時。(央視記者 李承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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