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乞丐都不如的“丐戶”!丐戶不能高聲說話、不能昂首闊步

在古代,無論是西方還是我們國家,都有嚴格的等級制度。我國社會等級制度在西周時期形成,在今後幾千年的封建社會中,等級制度更是貫穿其中。社會等級將人們劃作三六九等,不同的等級下的人有著不同的社會地位。我國自古就有四民的說法,

“士、農、工、商”四民為良民,四民之下則為“賤民”

封建社會對於“賤民”在法律上有了相關的規定,除了法律規定的一些“賤民”之外,還有一些就是傳統觀念中從事一些低級職業的人,也被認為是賤民,比如明清時期山陝的樂戶、江浙的丐戶、廣東的疍戶、江西的九姓魚戶等等,這些雖然在當時的律法中沒有規定,但是無論是他們自己,還是當時的朝廷,都會認為他們是“賤民”。

“丐戶”這種賤民據說在南宋時期已經出現了,在光緒《餘姚縣誌》中就有關於墮民的記載“宋南遷,將卒背叛……其餘黨焦光瓚等貶為墮民……其類有二:一曰丐戶……”。丐戶的名稱也有很多,在元朝之前被稱為墮民,元代稱之為怯憐戶,在元之後都以丐戶相稱。而且不同地方的不同丐戶,也有著不同的稱謂,浙江的丐戶稱之為墮民、墮貧,也有稱之為轎伕等等。

“丐戶”以丐相稱,那丐戶又與乞丐有什麼關係呢?

連乞丐都不如的“丐戶”!丐戶不能高聲說話、不能昂首闊步

影視劇中的蘇乞兒

丐戶與乞丐

丐戶與乞丐雖然都有“丐”字,但就社會地位上來說乞丐比丐戶要高多了。

乞丐專屬討飯之人是從宋朝開始的。乞丐是那些因為貧困或是喪失勞動能力的人,靠乞討謀生的人,他們雖然乞討卑微,但是在社會地位上仍然是屬於平民的階層,只不過是生活過得不如意而已,在社會地位上與普通平民並無不同。當時的朝廷還專門設置了“丐頭”來對乞丐進行有效的管理。我們在許多武俠小說中都見過“丐幫”這樣的組織,其實丐幫是真實存在的,只不過是沒有小說的那麼多絕世武功和絕世高手而已。清朝末年就有許多丐幫組織,比如藍杆子、黃杆子、窮教行等等。

在明清時期,丐戶的地位非常低,在一些地方的官規族約和鄉風民俗中對丐戶定了許多苛刻的禁忌,比如說,要禁止丐戶入學、禁止丐戶進入仕途、禁止丐戶的人從事工商、禁止丐戶和平民婚配,甚至還禁止昂首闊步、禁止高聲說話

等等。在這些規定中,丐戶連高聲說話的權利都沒有,可見其地位低下。

明朝馮夢龍寫的《金玉奴棒打薄情郎》中有這樣的一句話“若數著良賤二字,只說娼、優、隸、卒四般賤民,倒數不著那乞丐,看來乞丐只是沒錢,身上卻無疤瘢”。從這裡就可以看出來,丐戶和乞丐是不同的兩種概念。明朝王士性寫的《廣志繹》中有提到“四民諸生皆得役而罵之”的說法,社會各階層的人都可以隨意辱罵他們,甚至可以毆打。還有“即乞人亦凌辱之,謂我貧民非似惰民也。”就是說連乞丐都會欺負他們。可見丐戶的地位甚至都比不上乞丐。

乞丐自古以來就有,那麼丐戶又是怎麼來的呢?

連乞丐都不如的“丐戶”!丐戶不能高聲說話、不能昂首闊步

影視劇中丐幫

丐戶來源

丐戶的來源一般有這三種:一是宋明間的戰俘,二是受到株連的犯官、罪臣,三是由於戰爭或者自然災害而失去勞動能力的人。

叛軍和戰俘

大宋和金國之間的戰爭持續了很久,在這曠日持久的戰爭中,有不少人投降了金國。每個統治者都不會允許自己的臣民背叛,不僅僅官方對待叛徒的懲罰嚴厲,普通百姓對叛徒也頗為不齒。丐戶的來源之一是宋朝的將領焦光瓚率領部下投降了金朝,宋人非常憤恨,將其後人貶為賤民。這種說法是源自明朝的徐渭,他在《青藤書屋文集》中說“不知其(丐戶)所始,相傳為宋罪俘之遺,自雲宋將焦光瓚部屬”

在《辭海》中,對丐戶的解釋是“元軍滅南宋後,將俘虜及罪人集中於紹興等地演變而成”。還有人認為丐戶是元朝末年的張士誠、陳友諒等等這些人的後裔,無論是元朝、還是明朝都把他們看做是“俗之瘤”,這些人是影響統治的毒瘤,遂將他們也貶為丐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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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視劇中張士誠

犯官和罪臣

在封建社會的任何一個朝代,對於受到株連犯官和罪臣的處罰都十分的嚴苛,不僅僅是他們本人,而且對其家屬,甚至是朋友、鄰居都會受到株連。

許多犯官、罪臣的後代都被禁止為官,《清波雜誌》、《元史·選舉志》、《魏書·刑罰志》等等這些史籍中都有所記載。尤其是在明朝初年,朱元璋和朱棣時期為了鞏固統治,殺了很多政敵,比如朱元璋為了皇權的集中殺了好幾任宰相,朱棣為了鞏固統治對建文帝的死黨加以打擊。不僅僅是這犯官本人,只要與之有所關聯的人都有可能遭到牽連,而導致自己身份的改變。

無業遊民

這裡所說的無業遊民,不僅僅指的是自己不願意勞動的人,更多的是因為自然災害和戰爭造成的。有宋一代由於田制不立、不抑兼併,導致了社會中有許多無田可種的人,農村人口流失,流離的人們為了生存就到城市中尋找一些賤業來做,比如說民間的婚喪中的一些人、還有一些鼓吹手、轎伕等等,這些都是丐戶的一種。

連乞丐都不如的“丐戶”!丐戶不能高聲說話、不能昂首闊步

古代轎伕

其他“賤民”

除了丐戶之外明清時期還有很多其他賤民,丐戶屬於的就是沒有律法規定,但是被傳統民俗認為是“賤民”的這一類,這種類型的賤民還有九姓魚戶、丐戶、樂戶等等,還有就是律法中規定的賤民。

明文規定的賤民身份

《清史稿》記載:“四民為良,奴僕及娼優為賤。凡衙署應役之皂隸、馬快、步快、小馬、禁卒、門子、弓兵、仵作、糧差及巡捕營番役,皆為賤役,長隨與奴僕等。”

我們現在所羨慕的一些職業,比如說衙役,在我們看來這些人是古代的公務員,但是在當時人看來這些人都是一些所謂的“賤民”。《大明律》規定了這些奴僕、娼優只要是出手毆打了“良人”即“士農工商”四民則罪加一等。

傳統民俗中認為的賤民

九姓漁戶、伴當、樂戶等等,這些雖然在律法中沒有規定他們是賤民,但是在人們的普遍認知中他們就是賤民,而且他們自己也認可了這種身份。

值得一說的是,在明清時期一些農民因為生活窮困而娶不起媳婦,被迫入贅到地主家,而且還要立下書約“填宮二十二年”以此來當做是娶妻的聘禮,無論是生男的還是生女,都要聽從主家安排。這種情況下贅婿也被認為是賤民。

連乞丐都不如的“丐戶”!丐戶不能高聲說話、不能昂首闊步

清朝衙役

丐戶賤籍的廢除

丐戶賤籍的廢除是在雍正時期。《清實錄》記載,江蘇巡撫上奏“蘇州府屬之常、昭二縣,舊有丐戶,不得列於四民。邇來化行俗美,深知愧恥,欲滌前汙,請照樂籍、墮民之例,除其丐籍,列於編氓。”自此江蘇的丐戶賤籍就得到了廢除。

雍正帝當時正在廣施皇恩,而且正在整治吏治,廢除賤籍正是雍正帝改革前朝弊病的手段之一。而且,剛登基的雍正帝面臨著巨大的危機,一方面是由於雍正政權的真偽存疑,一方面是康熙帝在位時期的功績甚大,這些都為雍正的穩固政權,樹立威信造成了影響。在廢除賤籍之後,雍正的聲望得到了大幅度提升,也獲取了大量的政治資本。

廢除賤籍並不是一次性的,而是慢慢廢除的。最開始廢除的是樂戶的賤籍,在雍正元年三月被監察御史年熙提出,由此揭開了廢除賤籍的運動;隨後在雍正五年四月伴當、世僕的賤籍也隨之被廢除,隨之就是在雍正八年,丐戶的賤籍被廢除。

連乞丐都不如的“丐戶”!丐戶不能高聲說話、不能昂首闊步

影視劇中的賤籍:頭上插草表示可以被買賣

賤籍的廢除可以提升了“賤民”的地位。“除賤為良”還可以大幅度的解放生產力,讓本來不能種地務農,只能從事一些賤業的人可以去從事社會生產,這對社會社會生產力的發展非常有力。

雖然名義上將賤籍廢除了,但是一些賤戶的地位依舊沒有提高。廢除賤籍本身就是為了緩和階級之間的矛盾和鞏固統治,不可能從根本上消除人們對賤籍的歧視。

賤民存在了上千年,雖然賤籍受到了廢除,但是人們內心深處存在的傳統觀念並不是那麼簡單就可以廢除的。雍正帝前期已經將丐戶的賤籍除去,但是到了乾隆時期,由於當地豪紳的阻撓,丐戶並不能夠順利參與科考。

還有最重要的一點,朝廷雖然廢除了賤籍,卻沒有給提供給他們改賤為良的社會條件,只是單純的讓其放棄所從事的“賤業”。他們這些人雖然在律法上被承認是良民,但是在人們的傳統觀念中還是“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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