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不查身份證,和你同住一家民宿的人是否為逃犯,你無從得知。一些消費者的體驗更驚險。
黃先生今年3月通過小豬短租入住一家民宿,在電視機上發現了針孔攝像頭;李先生今年10月通過美團民宿入住,遭遇了燃氣管道斷裂漏氣……
較之於民宿房源之“假”、退訂規則之“坑”,消費者更為擔心的,是民宿的個人隱私安全及人身安全問題。
記者體驗:入住不登記身份證 《治安管理處罰法》形同虛設?
你不知道和你同住一間民宿的房客身份並不可怕,如果房東也不知道呢?如果不要求登記身份證,那些不敢暴露身份的人比如逃犯,會不會和你同住一個屋簷下?
近日,記者通過木鳥民宿平臺預訂了北京萬年花城的一個單間。房東把鑰匙遞給記者後便離開了,並未查驗身份證。
此外,記者以房客身份在多家民宿平臺向房東諮詢,入住是否必須出示身份證件,有房東表示需要登記,也有不少房東表示直接憑密碼入住,房東不會到場,無需登記身份證。
“共享民宿本質上應該以安全為優先。”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朱巍指出,這個安全不單純是消費者權益保護,還包括社會的治安安全,包括不能成為犯罪的地點,應該遵行實名登記的規則。經營者對入住者的身份負有查驗核實的責任,對此《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有明確的規定。
網友投訴:管道斷裂燃氣洩漏十餘分鐘 房東事後推諉
燃氣洩漏了十幾分鍾,連對門鄰居都聞到了濃重的燃氣味兒跑來敲門,你卻找不到燃氣的開關,房東遲遲不告知開關在哪……
時隔半月,向記者講述在鄭州一間美團民宿的經歷時,李先生仍心有餘悸。
事情發生在今年10月份。當晚,他和同伴感覺到濃重的燃氣味兒,對門鄰居也來敲門詢問發生了什麼,但是他找不到燃氣開關。打了幾次電話問房東,對方也沒有告知。十幾分鍾後,房東才說出開關位置。
事後檢查發現,廚房灶具燃氣膠管的接口金屬發生斷裂。他向“黑貓投訴”平臺投訴房東事後推諉和不道歉的行為。
所幸當時屋內沒有明火,李先生有驚無險。山西的郭女士和弟弟卻沒那麼幸運。今年元旦假期,她和弟弟通過愛彼迎預訂了成都的一間民宿,入住後疑因一氧化碳中毒1死1住院。事發民宿被曝出曾有過兩次轉租。
北京京航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張甍認為,入住民宿導致消費者利益受損的,互聯網平臺即使沒有辦法做到每個房源都能事先審核,但在事中、事後,對消費者是有責任的。
網友投訴:盜刷、偷拍,誰在洩露用戶隱私?
“入住民宿後,你很可能會‘裸奔’。”有網友調侃。民宿平臺賬號被盜刷、入住時被偷拍視頻,你被“裸”了嗎?
網友“隔壁黑人老周”向“黑貓投訴”反映,今年8月,“本人愛彼迎賬號被盜刷1284元,沒有訂單號,也沒有短信,只有支付寶支付信息。之前開通了免密支付,但賬號並沒有該筆訂單,而且本人賬號也從未洩露。”
類似民宿平臺盜刷投訴僅在“黑貓投訴”上就有數起,不少微博網友也曾反映過類似情況。全網搜索發現,民宿平臺類似盜刷事件2017年就有發生。
“如果某些平臺用戶頻繁發生支付寶免密賬戶被盜刷,說明其安全管理可能存在一定問題。”螞蟻金服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建議用戶在開通免密支付的第三方平臺上,比如購物網站、旅行網站等,避免使用與其他網站相同的賬號和密碼。這樣即使其他網站的信息遭到洩露,開通免密支付的平臺也不會受到波及。”
除了盜刷,偷拍事件屢有發生也讓消費者深感不安。
據《華商報》報道,今年3月8日,陝西安康一男子與女友去西安過週末,通過小豬短租預訂了小寨西路上一家民宿。9日上午準備離開時,無意中發現房間內藏有針孔攝像頭。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今年5月1日,山東青島的一家愛彼迎民宿內,一對情侶意外發現房間內藏了針孔攝像頭。事後房東被行政拘留。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權益合夥人金釗指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最高可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下罰款。若有偷拍到他人涉及淫穢內容的圖片或視頻等,並有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等行為的,則可能構成犯罪。
專家點評:應分業監管、多部門監管
誰為民宿消費者的人身和隱私安全負責?針對民宿隔斷群租、層層轉租、偷拍等問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認為,就民事責任而言,按照《電子商務法》規定,如果民宿平臺知道或應當知道,民宿經營者或者房東提供的租住房屋不符合人身保障的基本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沒有采取必要措施的,應當對消費者承擔連帶責任。
劉俊海指出,依據《侵權責任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民法總則》等規定,民宿經營者或房東以及民宿平臺涉及的民事責任種類非常豐富,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恢復名譽等。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如何讓民宿業告別野蠻生長?中國旅遊協會民宿客棧與精品酒店分會會長張曉軍坦言,現在行業面臨最大的困難是,民宿的市場準入有爭議,直接表現為能否獲得消防、特種行業許可等。希望能通過法規的形式,對民宿的市場準入、監管、規範發展等作出專門的界定。
就民宿監管法規的現狀,金釗指出,民宿的管理是按照個人出租房屋管理,還是酒店管理,確實存在較大爭議。主流觀點是,民宿作為新興行業,需要制定相應規範。他建議,國家層面應分業監管、多部門監管,但目前缺乏具體法律法規,更沒有實施細則,只能適用《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現有法律規定。
地方已有探索。2018年廣東省制定了全國首個省級層面的《民宿管理辦法》(送審稿),對民宿定義、證照、監管等問題給予了清晰明確的指引,政策導向為“放寬市場準入、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人民財評:民宿亂象叢生,平臺不能做甩手掌櫃
近年來,以民宿為代表的共享住宿在我國呈現井噴之勢,但很多人並不知道:民宿平臺提供的民宿可能讓你大跌眼鏡。人民網記者調查發現:假地址、模糊的房產證、空白的租賃合同,完全虛構的“房源”,甚至用公廁照片充當房源衛生間,都能通過民宿平臺審核;訂的“經濟間”居然是個陽臺,因為颱風退訂民宿,1000多元房費只退100元清潔費;房東不查身份證,沒人知道隔壁是否住著逃犯,電視機上可能有針孔攝像頭,燃氣管道可能斷裂漏氣……
在人們關於民宿的想象裡,充滿了各種詩意的表達。隨著互聯網民宿平臺扎堆出現,用戶懷著對新生事物的好奇進行嘗試,期待經濟實惠的同時,更期待收穫不一樣的消費體驗,在精神和文化層面尋根詩和遠方。房東和住客直接在網上“面對面”,預訂民宿變得簡便易行,民宿市場因而迅猛發展,日益成為傳統酒店之外,人們外出住店的重要選擇。
然而民宿市場的亂象,刷新了公眾對於民宿的看法。少了想象中的文藝氣息,多了“眼前的苟且”,甚至是“現實的不堪”。民宿房源之“假”,入住規則之“坑”,隱私安全之“險”,可謂從源頭信息虛假,到交易公平缺失,再到安全保障闕如,全環節和各方面的重重亂象,疊加呈現於野蠻生長的民宿市場。共享民宿要從興起走向繁榮,還隔著太多的消費亂象,需要打“假”,需要填“坑”,需要避“險”。
首先,房源的真實性,直接關乎民宿的安全及事故責任的認定。“實際位置與平臺顯示位置相差8公里”之類虛假信息,就是對消費者的欺詐。消費者依法有權獲得三倍懲罰性賠償。民宿平臺不能僅以格式條款單方免責,而將核實房源真實性的責任,一股腦兒推給消費者。
胡亂填寫的信息都能輕鬆通過平臺審核,如此審核機制實質上毫無意義。其次,預訂、退訂沒有明確規則,預訂房間與實際描述不符,因故退訂只退房不退錢……凡此種種,民宿平臺負責的似乎只有收費,卻任由一個又一個的“坑”,現實擺在消費者面前。消費者甚至連差評權都沒有,房東只需將差評房源下線,然後重新上線,就能消除差評。民宿平臺以格式條款規避自身義務,加重消費者責任,明顯有違誠實信用原則和公平原則。
最後,入住用戶的個人隱私安全和人身安全無法獲得有效保障,入住民宿後很可能會“裸奔”——平臺賬號被盜刷、入住被偷拍等現象屢見不鮮,部分民宿還存在燃氣洩漏等安全隱患……這些“險”的存在,在侵犯消費者權益的同時,事實上也已危及民宿合法存在的底線。在安全保障上“裸奔”的民宿市場,不可能真正做大做強,只會走向被消費者拋棄的不歸路。
民宿到底應按個人出租房屋管理,還是應按酒店管理,雖然還存在較大爭議,但“假、坑、險”等亂象不能任其繼續。對於互聯網民宿平臺這一新興行業,我們應該多些包容和審慎,但在監管規則沒有及時跟上、行業內部尚未形成有效規制的情況下,也不能坐視不管。一方面,民宿平臺不能繼續當“專職收費員”和“甩手掌櫃”,
不能再以“免責聲明”對亂象“高高掛起”,要在明確責任基礎上,以法治之力,強化自身責任和擔當。另一方面,監管部門要依據現有法律法規,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強化平臺責任,打造一個管理規範、競爭有序、規則公平的民宿市場。閱讀更多 綏芬河報社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