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故犯!一男子汙染環境獲刑八個月

您當前的位置 :新聞中心>荊州社會正文 來源: 荊州新聞網 時間:2019-11-15 09:41

荊州新聞網消息(通訊員張抗抗)近年來,面對日益嚴峻的生態環境問題,國家整治環境汙染力度空前,但仍有人頂風作案,為圖一時便利,釀成後悔一生的後果。

明知故犯!一男子污染环境获刑八个月

2017年7月28日凌晨2時許,被告人劉某某在荊州某公司值班時,發現公司廢水處理設施出現故障,廢水收集池裡的廢水溢出地面。劉某某明知廢水收集池內的廢水含重金屬鋅,不能外排,仍私自安排環保工人馬某某,用潛水泵通過軟管將廢水收集池內的廢水排放到處理車間西側的雨水井內,雨水井與城市雨水管網相連。後經荊州市環境保護局監察人員對軟管及雨水井中的廢水現場採樣檢測,軟管排口廢水中總鋅濃度為792mg/L,雨水井內廢水中總鋅濃度為474mg/L。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某違反國家規定,私設軟管非法排放含有重金屬鋅的汙染物,且超過國家汙染物排放標準10倍以上,嚴重汙染環境,其行為已構成汙染環境罪。為此,依法判處劉某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法官提醒:“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自然環境是人類共有的生存空間,良好的生態環境,直接關係到社會、經濟、資源,乃至人口的可持續發展,破壞環境只需一秒,修復環境卻需一生。一切以破壞環境來謀求眼前發展的違法行為,都將因觸犯法律而付出沉痛代價。勸君切莫以身試法,守法經營、環保生產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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