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300万贿赂当成朋友给的“辛苦费”……这位“明智”局长真的不明智

我担任局长后,太疏忽学习了,法纪观念淡薄,收受300多万元的贿赂还以为是朋友间给的‘辛苦费’,我真是愧对组织、愧对亲人。”10月28日,在澧县看守所,落马后的澧县原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明智含泪忏悔。

熟悉杨明智的人,都说他聪明、睿智,可谓人如其名。其被“双开”的消息传出,曾引发当地党员干部热议。顶着“先进工作者”等诸多荣誉的他,为何走上了一条不归路?近日,澧县纪委监委披露了这一案件细节。

局长身份,商人圈子

杨明智的人生轨迹,同许多落马贪官一样,经历了从奋斗到沉沦的过程。

1983年,年仅20岁的杨明智进入澧县工商局工作,他从一名普通工作人员,一步步走到党组书记、局长的岗位。2016年机构改革后,杨明智任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杨明智任职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以敢抓敢管、创先争优著称,工作业绩多次被上级部门肯定。然而,随着荣誉、光环接踵而至,杨明智有些不明智了。

“朋友圈”越来越广,上门求办事的人络绎不绝,杨明智变得异常忙碌起来。曾经写作、二胡、口琴样样精通的艺术“秀才”,逐渐疏远了这些高雅情趣,取而代之的是觥筹交错、纸醉金迷的生活,时常与老板们混迹于酒桌、牌桌和娱乐场所。

一场大雨,迎来“商机”

和商人相处多了,杨明智逐渐变得好面子,总担心被老板瞧不起,受歧视。对此,杨明智不是选择远离这些“朋友”,而是以此为荣,打肿脸充胖子,拆东墙、补西墙,甚至向社会拆借高利贷。

权力,成了维系杨明智面子的“提款机”。

2010年初,大雨冲垮了桃花滩工商所附楼一大部分,隐患严重,省、市工商局遂要求置换开发。有了上级的指令,心知肚明的杨明智将此信息在“朋友圈”内广为扩散。

“杨局长,这个工程你交给我来做怎么样,我会向你表示感谢的”、“杨局长,这个工程完工后,我可以给你一笔不菲的‘辛苦费’”……一时间,多位商人朋友前来寻求“合作”。

经过权衡,杨明智选择了与年轻时就认识的老朋友、县人民银行行长戴某彬开出的条件,对方许诺300万元好处费。

2013年12月,在杨明智的帮助下,戴某彬控制的红日公司顺利中标。

有了“底气”更加放纵

有了戴某彬承诺的好处费,杨明智交朋处友和炒期货便有了十足的“底气”。

从2013年到2015年初,杨明智与好友段某经常在向某经营的期货交易点挂账玩股指期货。有时一天亏损10万元,杨明智依然“镇定”,因为300万元到手是迟早的事。短短一年多,杨明智亏损了120万元。

2016年3月,杨明智与向某核算期货债务时,因与段某有其他经济往来,就认下段某所欠的100多万元债务,加上两年利息,杨明智共欠向某300万元。之后,戴某彬为其偿还了全部债务。

“若不是有300万元作为底气,我是绝不会在期货市场一路亏损的。”杨明智忏悔时如是说。

今年4月,随着戴某彬因涉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被立案调查,杨明智的贪腐案浮出水面。他还交代了2014年维修原工商局机关办公楼收受陈某10万元贿赂的事实。

如今,“红日”大厦建起来了,杨明智却成了阶下囚。9月20日,澧县人民检察院将杨明智涉嫌受贿一案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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