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格裡沙漠汙染再現 環保欠賬須一“追”到底

據報道,近日騰格裡沙漠邊緣再現大面積汙染物,汙染總面積達12萬平方米左右,汙染物為原寧夏美利紙業集團有限公司紙漿生產產生的廢棄物鹼性“黑液”。目前現場正在進行汙染物清除,中衛市共清挖固體廢物及汙染土壤超5.3萬噸,均被裝袋封存,待屬性鑑定結果明確後再採取相應的處置措施;中衛市生態環境局對美利環保涉嫌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這個消息讓人似曾相識,2014年騰格裡沙漠發現大規模排汙事件曾震驚全國,內蒙古啟動追責,自治區環保廳、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騰格里經濟開發區共24名相關責任人先後被問責,並受到黨紀政紀處分,8家涉事企業共承擔了5.69億元的環境修復費用,但這一切似乎沒有讓人警醒。

我國企業偷排偷放問題屢見不鮮。在省份、市縣的交界處等監管力量薄弱的地方,“小散亂汙”企業白天“靜悄悄”,晚上大冒黑煙和汙水。即使是實施了“史上最嚴”的《環保法》,環境違法也是花樣繁多,比如開採後裸露的礦山通過刷綠油漆來“修復”;把汙水儲存在河邊,下雨時讓河水把汙水“帶走”……沙漠人煙稀少,汙染物在沙子裡下滲速度快,似乎成了天然的“優質排汙場”,比如這次的汙染場地就隱藏在一片佔地20萬畝的美利林區裡,隱蔽性極強。

隨著多輪中央環保督察,當前環保形勢明顯好轉,但對於環保問題和欠賬,必須一“追”到底。此次沙漠汙染,傾倒的時間跨度為1998年至2004年,是發生在十幾年前的排汙“往事”。違法企業已經破產,企業名稱、屬性和股權也幾經變更,但這並不代表找不到實際責任者。此次被立案調查的寧夏美利紙業集團環保節能有限公司,由中冶紙業集團有限公司控股,中冶美利雲產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參股,根據股權信息,是可以確定違法相關責任主體的。

針對2014年騰格裡沙漠大規模汙染事件,環保組織發起了公益訴訟。有報道稱,環保公益組織也計劃對該起騰格裡沙漠汙染事件進行環境公益訴訟,必須讓涉事企業承擔應有的環境修復費用。沙漠生態環境特殊,生長著許多特有的植物和動物,並非人們想象的“生命禁區”。因此要科學評估這起非法排汙對當地生態環境的直接破壞以及潛在影響,採取科學的環境修復措施,避免此前騰格裡沙漠汙染整改過程中存在的進展緩慢,甚至停滯等問題,儘快讓當地生態環境恢復正常,還人民群眾一片美麗的“淨土”。

正如生態環境部多次強調的,生態環境保護監管工作還要“長牙齒”,能較真碰硬。對於那些損害生態環境的領導幹部,要真追責、敢追責、嚴追責,做到真正的終身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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