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的編制!士兵們很關注

劍客高天 三劍客

士官的編制!士兵們很關注

“我想要個編制。”

說出這句話的,是中士小李。

1

今年面臨套改高一級士官的中士小李,服役滿8年,對於這個軍齡段的士官,基本上就是接著套改上士,走向12年可以轉業安置的康莊大道。
可就在今年的冬季套改中,因崗位編制問題,小李成了單位近10年來第一個未套改成的中士士官。

“今年16年了,要走了,想繼續留,只是沒有編制。”

“啥時候宣傳口,可以來個士官編制呀!”

“因為沒有編制,剛從機關調回基層,打了半年的‘黑工’,白乾了。”

“啥時候我們單位也有士官長編制呀?”

可見,想要個編制,對於士官而言,何其重要。

2

士官編制規模的大小,是軍隊職業化程度的標誌之一。

怎麼理解這句話?也就是說,我軍士官編制規模比例越大,呈現出未來士官職業化的成熟度越高。可以看出,對士官編制的需求和增長,不是一句話就能說明了。

當前,士官編制呈現出什麼結構比例?士官結構比例泛指團級以上單位或各類專業中的初級、中級、高級士官分別佔本級單位或本類專業士官編制人數的比例。一句話概括就是:初級、中級、高級士官結構層次呈“寶塔”型,也就是初級士官編制人數最多,中級次之,高級最少。

在今年11月8日至10日召開的中央軍委基層建設會議上,統帥在接見站在第一排的5名基層官兵中,有一位很“硬核”的高級士官王忠心映入眼簾。像這樣的一級軍士長在全軍也是不多見。

能夠有這樣的編制,也是依據士官結構比例而定的。

那麼,就不難理解,為什麼有的單位士官套改高一級士官,特別是服役滿16年的士官,面臨的是編制沒有,就得離開部隊?

對於士官編制的規模,是需要有一定的控制,原因大致為:

一是部隊實際需求。各類士兵崗位的服役時間取決於部隊武器裝備的水平。

一般而言,部隊武器裝備的技術含量特別是高新技術越多,從今年10月1日閱兵中出現很多第一次亮相的新式武器裝備,對操作作用、維護保養人員的知識結構和能力素質要求也越來越高,培養人才的週期相對要延長,培訓投入隨之增大,在崗工作士兵也應趨於穩定,因此,需要擴大士官編制人數。

但由於我軍建設正處於發展階段,武器裝備逐步更新換代,士官編制規模的把握應當適度,既不能跟不上部隊發展變化的需要,也不能過多地增編士官。

二是經費承受能力。士官編制規模的大小,取決於國家的經濟實力和軍費的承受能力。

從實際情況來看,供養1名士官的經費投入和各種保障遠大於供養1名義務兵。在一定的經濟條件下和一定的軍費總盤子內,需要合理確定士官編制規模,科學調配經費的投入和投向。

三是國防建設基礎。增強國防意識、加強國防建設需要通過多種途徑和形式,均衡擔負國防義務就是基本的途徑和形式。

四是軍兵種、各專業、各單位的士官結構比例不同。

首先是服役年限不同。早在1999年前,《兵役法》明確規定陸軍義務兵服現役年限為3年,海軍空軍義務兵服現役年限為4年,從法律上保證了軍兵種士兵服役年限的不同需求。

1999年以後,《兵役法》修改規定陸、海、空軍義務兵服現役年限均為2年,但同時保持了軍兵種的差異需求,在確定士官編制人數和結構比例上體現了不同。

其次是職能要求不同。士官崗位職能主要是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手中的武器裝備,但具體可分為作戰部隊和勤務單位、主戰裝備和保障裝備、特有專業和通用專業,重要崗位和一般崗位等,在士官配備使用和編制等級上,優先保證了作戰部隊、主戰裝備、特有專業和重要崗位的需求。

因此,不同類型的單位士官結構比例也就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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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2019年士官選取工作答記者會上,上級單位相關負責人,談了10條有關士官選取的信息。

在這10條中,劍客注意到有1條,提到要加大中高級士官保留力度。具體體現在:

一是至少具備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學歷教育可以是通過軍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函授等方式所取得的學歷;二是需要經過軍級(含)以上單位組織的的中級晉選高級士官培訓;三是從事本專業時間年限不低於8年,因部隊整編、裝備換型等原因調整專業崗位的不受專業年限限制。

這是一大亮點,也是一大革新,對於士官編制的規模建設而言,是長遠的,也是有益於士官發展。

特別是軍隊體制編制調整後,部分崗位“官改士”,勢必會帶來軍官崗位和編制的減少及壓縮,可這也是打造更為精幹的軍官隊伍的關鍵一招。

但從另一方面來講,“官改士”使得士官的編制和崗位增加,士官成長的渠道更為豐富,上升的空間也得到了明顯的提升。

隨著社會發展和科學進步,各行業的高科技和新技術也廣泛用於軍事領域,大量高新技術武器裝備陸續配發部隊,從10月國慶新式武器裝備和新式迷彩服就可以看出。

這樣一來,給予士官的是什麼?

一方面,對武器裝備的知識結構和技能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達到更高要求或者說培養符合任職標準的成才週期,客觀來講需要相對延長,在技能人才的保留服役年限上必須有可行的編制體制調整。

另一方面,崗位編制的穩定是職業群體的共同希冀,通過增加中、高級士官編制人數可以提高士官隊伍晉升的比例,減少崗位淘汰人數,有利於廣大士官安心服役和調動工作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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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在此次的中央軍委基層建設會議中,我們注意到,統帥還強調了一句話:要探索基層戰鬥力生成和運用特點規律,提高基層建設質量和用兵效能。

而士官編制結構具體體現在哪裡?一是機關職能部門,二是基層前沿建設。

基層表現一定程度反映機關的指導效果。提高基層建設質量和用兵效能,對於士官編制結構比例主要考慮哪些因素?

一是要考慮建設需求。在一定的承受能力條件下,該編配士官的崗位就編配士官,該編配到哪一級的就該編配到哪一級,以確保部隊戰鬥力的生成,鞏固和提高。

二是要考慮隊伍的穩定。士兵骨幹能夠較長時間的服役和保持相對的穩定是建立實行士官制度的基本出發點,也是設計士官層次結構的立足點,通過調整規定科學的結構比例,使我軍常年保持一支穩定的、數量充足的、各類骨幹齊全的士官隊伍。

三是考慮進出有序。新老更替,優勝劣汰不僅是自然法則,也是保持士官隊伍注入“新鮮血液”生機與活力的基本方法,完善士官隊伍激勵機制的內涵,建設高素質士官隊伍的基本要求。

四是考慮到基層負擔。士官崗位具有操作性、廣泛性和基礎性等突出特徵,大多數士官主要配備在部隊基層和一線崗位,隨著士官服役年限的增加,各種待遇保障項目也隨之增多,特別是高級士官的住房、家屬和子女就業等方面的需求,與部隊實際能力的矛盾凸顯,從而加劇了基層管理和保障的負擔。

五是考慮機關職能部門。隨著士官參謀等編制進入機關職能部門,對於有編制的士官崗位而言,是利好的,這也是改革的出發點,但同時也要看到,改革是在不斷完善的,對於未有擴編、落編的“官改士”機關職能部門,士官無編卻在崗的問題也有,需要進一步的完善。

六是考慮安置壓力。現行政策規定服現役滿12年以上的士官退役後可由國家負責安排工作,這項政策目前執行起來雖有可觀,但實際上還是有一部分地區安置率僅為15%-20%,好的地區安置率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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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下一步改革為以經濟補償和貨幣化安置為主,也應該適量編配中高級士官,儘量減輕國家安置壓力或經濟負擔,特別是士官轉業安置不到位引起的矛盾糾紛。

總的來說,基於士官編制:現役士官的編制,無外乎是內需,講的就是一個“供求”,也就是士官需要崗位,需要認可;退役士官的編制,是外需導致的,講的就是一個“飯碗”,也就是士官要生存,需要餬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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