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黑除恶下“猛药”:强迫未成年少女卖淫 通州恶势力团伙主犯被判24年半

日前,通州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被告人犯强迫卖淫罪、强奸罪、强制猥亵等七项罪名,作案手段残忍,情节恶劣,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通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此进行了严厉打击。

经审理查明,自2014年起,被告人徐某、翟某、朱某、高某等九人,先后多次分别实施盗窃、吸毒、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并于2017年5月至2018年9月期间,形成了以被告人徐某为首,被告人翟某、朱某等其余八名成员组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团伙先后在南通市通州区、崇川区、开发区等地,采用强奸未成年少女后假意处“男女朋友”的欺骗手段,以及殴打、拍裸照、视频、凌辱等暴力、威胁手段,为非作恶,先后控制多名未成年被害人,对她们实施强奸、抢劫、非法拘禁、强制猥亵、侮辱、引诱、介绍卖淫、强迫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共计200余次,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17912.2元。

当天,被告人徐某等九人因犯强迫卖淫罪、强奸罪、强制猥亵等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六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至一万八千五百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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